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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我論述不夠仔細,並且語法使用上不適於各位的解讀。所以我重新做論述希望能力求溝通上的共識。 ※ 引述《iamsiusa (王奕凱)》之銘言: : 我認為說錯跟沒說到的問題沒有那麼難以區別 : 問題應該是說 名詞本身所代表的性值是多元的 : 如果去形容獨角獸的概念 他是命名如同其形的 : 而且就是如此 語句是這樣去定義的時候 : 那獨角獸只有一隻角就是正確的 : 但如果獨角獸只是像是螞蟻 野鹿 等之類的名詞 : 那麼獨角獸的特徵就未必一定只有一隻角 : 而是一個物種的學名 這樣的時候他是否為獨角是該物種的主要特徵就可以有待討論 這段例子是要說明,一個情況下怎樣造成說錯與沒說到二種狀況。 說錯的完全相反是說對,描述的情況或是知識與實際不符合,即是說錯。如果一個人說謊,也代表說錯。因為謊言就是實際狀況的相反。 而如果一個人信念完全相信某物為真或是存在的,例如我內心相信有飛碟存在,但我實際上沒有看過飛碟。 即使說飛碟存在,也代表說錯或說謊的可能,這一點的判准就是要從他有沒有辦法證實來定論。 如果一個答案是說謊的情況,就是他宣稱證明飛碟存在的理由實際上是不存在的,那就是說謊。 而如果是說錯的情況,則就像是下列的情形。 問那個相信飛碟存在的人,「飛碟存在嗎?」「飛碟存在。」「為什麼?」「因為我相信飛碟存在。」「為什麼?」「因為飛碟存在。」 這我們也能依據個別語句與實際的對應,去明白「存在」並沒有被證實。 所以也是不對的,但是此人並沒有說錯,即使我們說存在並沒有被「證實」而知道這不成為存在的為真的語句。但他並沒有說出錯誤或是謊言的回應,這就是是沒說到。 他只是沒回答此知識成真的證明。 而只回答對他而言證成的答案。如果我們進一步追問,「相信一個事物存在就能證明他的存在嗎?」 即使他用同樣的方法回答,「是的。」「為什麼?」「因為我相信如此。」 那我們就可以立即抓出反例。「我相信你衣服下面有一個籃球。」「但是結果並沒有,所以我的相信並沒有造成你身上有籃球的存在。」 如果刁鑽一點,那人可以繼續回答。「因為是你不是我,我的相信就會成真。但是要我願意相信。」 我們除了想辦法抓出他相信卻沒有成真的證據之外,就可以建立一個外在論的論述,「如果要讓信念就可以證成存在,必須要能讓只靠信念就證成存在的能力存在並且是真的。」 然後從此落入重複建構當中,然後成為一個體系,從循環論證變成融慣體系,因為整個論證的證成過程也變成符合其論述本身的融慣論。 但事實上如果改問他:「是什麼讓你沒看過那東西的出現卻讓你產生出相信他的存在?」 這時候的答案才是重要的,會是得到「什麼原因」就可以變成相信需要有原因。 如果說相信是不需要原因就可以產生的,那也代表相信就是直覺。 認為不需要原因就有相信的「直覺」跟「因為直覺而產生相信」這二者所解讀成他直覺認為飛碟存在是一樣的,所以就可以接著問「直覺是可以造成存在嗎?」 這一步可以無法讓他繼續用相信就造成飛碟可以存在的融慣論建構,並且證明他是說錯。 如果繼續使用同一種說法來回答,「我的直覺相信的才可以造成存在,並且這是真的。」 可以進一步發現用同樣的說法已經不管用,因為直覺是很好分辨的,很多事情都是屬於直覺的。 而且如果要繼續表示自己絕對不會錯,就會變成自我約束凡是錯的都是因為說謊。 例如「請用直覺回答牌面下數字。」 如果測試的時候放的不是數字而是圖案,非但無法讓他能有機率上的成功,也會造成他說錯就是說謊。 那麼我們就可以在補問一句,「把你剛剛的答案當成說謊是對的嗎?」 如果他回答「對」「是的我剛剛的答案是在說謊」表示其實他仍知道答案不是說錯而是說謊,那就必須要繼續回答,直到他回答說這個不是謊言為止。 如果回答「不是謊言」,那麼就可以真實判斷他的直覺是否是可以證成存在的。 因為如果不是謊言卻仍然錯,那麼他就只是依序回到原本的回答狀態,也就是沒說到,並且是說謊的。 永遠必須得要繼續回答下去承認沒說謊為止,一旦承認沒說謊卻是錯的答案。 那麼直覺就是錯的,也就無法證明唯獨他的直覺造成的相信有辦法讓答案成真。 我們可以說,除非他選擇不回答,不然只要他願意回答,我們就一定得到的不是謊言就是可以比較並且進行驗證的實話。 我們也許無法證明一個不回答的人到底是否知道真正的答案。 但是我們可以知道一個人說謊或是實話是否是錯的。 而一個謊言不等於沒說到,而是刻意的行為。所以可以知道,當一個語句不是謊言也不是沒說到的時候,就是一定是對或是錯的。 因此,我們可以發現所有回答的語句就是這四種狀態而已,不是「沒說到」,就是「說謊」,而不是說謊跟沒說到,就是「說對」或「說錯」的實話。 說對跟說錯都是屬於「實話」。意思就是符合內心信念的話語。 但是屬於有「真」值的則應該是在說對跟謊言的部分。 一個人說出與內心信念與知道的事物不符合的事情,就是謊言,但是謊言卻有可能是真實的答案。 例如:我故意要騙人說他今天買的樂透中獎了,理由是因為我騙他說我知道他買的號碼並且幫他對過號碼,結果他真的中獎了。 從這句話當中可以發現,謊言跟說錯有差別,說錯是說出符合自己信念真實的命題,卻不符合實際的命題。 而謊言則是自己說出不屬於自己信念為真的命題或不知道的答案,卻可能剛好符合現實狀況。 所以「說錯」一定不包含真值,而「說謊」則有真有假。「說對」則是為「真」。而「沒說到」則非真也非假,沒有真假可言。 為何「沒說到」不具有真跟假值呢? 我認為關鍵是在以下的情況。 2「沒說到」不具有真值跟假值的存在。 從剛剛那個例子,相信飛碟存在並且需要回答:「什麼讓你產生相信?」這個問題時候。 有沒有什麼辦法繼續讓他能繼續回答下去,卻不會落入剛剛上述說謊或沒說到跟訴諸直覺的狀況? 我們可以先從問「相信」需不需要原因開始。 如果一個命題讓人相信而產生信念不需要原因,就是說「我相信什麼」而此信念為基礎一樣。 但是如果變成基礎信念也就是基礎論,就必須要不能是被懷疑錯的命題,很顯然,相信本身是一個描述,並不是基礎信念,而是表達什麼是你的基礎信念。相信必須要結合其他事物才能成為一個命題。必須要有「我相信」而不能只有「相信」而成為一個命題。 所以關鍵在於「我」的存在,我也就是直覺,直覺產生相信,才能成為我信念的基礎。 所以相信本身不是基礎信念。也就無法用「因為相信是我的信念基礎」來回答這個問題讓原本的問題不會進入到「沒說到」或「說謊」的結果。 從上述第一個例子來看「說錯」跟「沒說到」的區隔來看,「沒說到」目前是表示一個問題回答時的答案,如果答案命題是非「說錯」的命題,這種狀態是「沒說到」。 但是沒「說錯」應該也可能代表是「說對」。這是不可能的。 我們能夠找出判准「說謊」跟「實話」的差別並且加以定義。 但是有沒有「實話」卻無從判斷是「說對」還是「說錯」的答案? 直覺上或許這應該是可能的,但實際上,什麼樣的答案在是實話的狀態卻又是沒有對錯或無可判定是說對錯的? 這就是進入到「真理論」的問題了。 實話代表不是謊言,而符合內心信念的事情。 用這種方式定義實話跟謊言的區別時候,就可以找到一個是實話卻無從讓人判定對錯的命題。 「我看的到鬼,而且就在我跟你之間。」如果這句話符合說話者的信念與事實。 在這前提下,他是實話,但是我們如果看不到,也沒有其他可以提供檢測的客觀觀察物。 那麼我們就無從判定是對還是錯。 但是同樣的,如果僅只用實話與謊言就是「是否回答者的答案符合他內心真實信念與相信的事實。」來做斷定。 那麼才會認為這符合既是實話卻無從判准是說「對或錯」的狀況。 所以如果問:「當一個人回答的事實是無法提供第二人至其他人能由客觀事物觀察到的,能否同時知道對方說的是『實話』還是『謊言』?」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去認識我們如何判斷一個人說的是實話或是謊言,從謊言跟實話的區別定義來看,只要我們能夠擁有知道「對方所說的符合對方內心的信念。」這樣的判斷能力,我們就能夠有分辨對方是說實話與謊言。 那麼,如何知曉對方回答的命題是「符合他內心信念所相信為真或事實」的命題呢? 除非我們有心電感應(並且心電感應是百分百為真的)不然我們永遠不可能知道對方內心的話語是什麼。 或是我們能發明一種機器,能夠百分百解讀對方內心的對話。並且提供準確的驗證。 不然就目前而言,我們從知道對方說話,然後判定對方是實話還是謊言的方法,就是去檢驗他所回答的事實是否為真。 也就是說,我們不能用「因為我相信他說的是事實」來當作判准,這樣的回答就跟我們自己問的問題一樣,用直覺是無法證成事實存在的理由。 因此,我們做出檢驗的行動,也就是將答案跟事實做比對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有辦法證明一個答案符合事實,才能知道他是否說的是實話還是謊言。 如果一個事實符合他的答案,那麼我們就會猜想他是對的或是碰巧的。 而我們會繼續追問他如何知道那是對的。如果有一個充分且合理的理由,我們就會認為他說的實話。 如果沒有理由,我們就會認為他是碰巧的,因此他是說謊。 而如果情況反過來是他的答案與事實不符合,我們同樣會追問他的理由,他的理由若同樣充分合理(符合讓他信念成錯的理由),我們會說他說錯,而非說謊,同樣的如果沒有理由,我們就會說他是說謊的,隨口胡謅,信口開河的。 因此,我們判准一個人說的是實話或是謊言的時候,就必須要去從他的答案作檢驗,不然我們應該是回答我們不知道,因為我們事實上就是不會知道他到底是說謊還是實話。 所以在我們找到能判斷實話跟謊言的方法時,也就是找到針對答案對錯判斷的方法。 也必須要依靠答案的對錯做判斷,才能進一步追問對方的信念產稱的理由是否合理,而再加以判斷為謊言或是實話。 因此,如果我們判斷「實話」跟「謊言」的方法就是要先去找出答案是否符合所說事實進行檢視,既然進行檢視,就等於判斷是否符合事實,如果符合事實,當然就是知道是「說對」,而不符合,就是「說錯」。 所以我們不會有知道是實話卻無法判斷對錯的情況。 如果我們知道對方是說實話,則一定同時知道答案是對還是錯。 所以,「沒說到」就是在沒「說錯」的情況下產生的,而一個話語能判斷不是「說錯」,則一定不是「實話」,如果不是「實話」則也同時沒有「說對」的可能。 所以「沒說到」不具有「說對」跟「說錯」,也就沒有真假值。 同時知道,如果是「謊言」,就不會是「沒說到」而是已知道答案為「說錯」。只是沒有「充分的錯誤理由」,僅不符合實話而已,所以是說謊,而同時是「說錯」。 因此,「沒說到」所代表的語句特性也在於他所說的是還未能判定是「謊言或實話」因此同時擁有「非對也非錯」的命題。 整理的話,就可以知道,「沒說到」就是一個回答問題的答案無法判斷是對跟錯的時候,而也因為無法判定是對錯也因此是不知道「是謊言還是實話」的狀態。或說「因為不知道是謊言還是實話」,所以也表示「不知道是對還是錯。」的答案,都叫做沒說到。 因此整理如下: 1.如果一個回答,我們能判斷是對或錯,則該答案一定不是「沒說到」。 2.一個答案如果能知道是實話或是謊言,必須要從對於答案是否合理,符合其相信為真的信念理由。 3.而如果一個答案能知道對還是錯,則不代表能知道對方說的是謊言還是實話。 4.如果一個答案能知道實話或是謊言,則必然知道答案的對錯。 5.所以一個「沒說到」的答案,就是「不知道謊言也不知道是否為實話」「不知道對還是錯」的皆無從做判斷答案。 6.謊言是沒有充分理由支持的信念。 7.實話是有充分理由支持的信念。 8.「沒說到」的回答,沒有真假值。 9.而「謊言」則代表知道說錯且為假的或為真卻沒有充分理由支持的信念。「實話」則是有充分理由支持的信念,無論說對或錯。「說對」就是答案符合事實,「說錯」則是答案不符合事實。但以上都是可以判斷的命題才有的狀態。 10.不知道是符合「實話且對」或「謊言且錯」屬性的語句。 而這時我們可以找到一個問題,什麼是「沒說到」的語句? 從一開始我只區別語句的狀況跟屬性以及可能的狀況。 而發現回答的語句就是若是符合問題所需要的就是可供判斷的答案。 也就是從「什麼是說錯或說對」「什麼是謊言或實話」來找出一種不屬於上述情況的答案語句。 而認為那就是「沒說到」。但是這並沒有說出「沒說到」是怎樣判定的。 為何這樣問呢?因為如果從追問一個問題當中,如果一個問題能夠追問到底,產生足以提供判斷跟驗證的答案,那就不算是「沒說到」。 我們可以進一步從第一個例子的循環論證發現,是不是沒說到的都屬於循環論證? 以邏輯來看,若A則B但不代表若B則A。所以在邏輯上就不見得。而且也應該很好找到反例。 但事實上,一個「沒說到」的判定已有,就是應該是屬於該答案的狀態符合上述的不知道真假值的命題。 既然不知道真假值,沒有對錯跟實話謊言,這樣的答案,能否做為答案?還僅只是回答? 這應該是顯而易見的。 但是如果是顯而易見的,就很可能只是直覺,仍要試著回答這個問題,「沒說到」的狀態是怎樣產生的? 我們知道怎樣算是「沒說到」的屬性,既然知道也應該有對於「沒說到」的判准。 我們先回答一開始的問題,如果一個問題可以追問到底得到可供判斷的答案,我們知道那可供判斷的答案不是「沒說到」的答案。 所以在找到那答案之前,是否之前的都算是「沒說到」才對? 因為任何一個問題的答案都可以繼續追問到無法問為止,合理讓人認為是一切答案脈絡的源頭答案,就應該是無法再繼續找到其證成的理由的第一因才是。 但如果是這樣斷定,那就等於說,凡是「基礎信念」以外的答案都是「沒說到」的答案。 很顯然這個答案是錯的,因為如果是這樣,那麼屬於實話或謊言但是不是基礎信念的答案是很多的。 只要我回答一個答案,他可判斷為符合事實或不符合事實,就已經又同時是對或是錯的判斷,那就不屬於「沒說到」。 例如,我剛剛跟某人出去喝茶,即使我沒有回答為何為真,但這是可供檢驗的答案,所以就可以判定真假而進一步追問實話謊話。 能做下判斷的答案不見得都是基礎信念。但是卻就一定不是「沒說到」的語句狀態。 所以「沒說到」不代表是否為非「基礎信念」的答案。 我們可以從上述知道,回答出能進行檢驗得知真假對錯判別的答案,就不會是「沒說到」。 而反過來說,如果一個答案不能提供檢驗,是不是就等於「沒說到」? 一個無法提供檢驗的答案,就如同說看到鬼的例子一樣,如果沒有辦法檢驗謊言實話,也就沒有對或錯的可能。 這樣的答案呈現出只有回答者自己能自明的情形,也就是說,即使為真,我們也無從判斷。確實就成為「沒說到」的情形。 可是這樣的無從判斷的問題卻不是提供者給予的答案是錯的,而是能力有限造成的無法判斷。 我們問問題的人:問出自己無法判斷真假的問題,例如我們從沒見過鬼,卻去問別人有沒有見過鬼,而這種能力卻是屬於一種無從判斷的基礎能力上,對方只能回答能或不能,卻已經是屬於基礎信念的回答。 這種答案可以算是「沒說到」嗎? 這種情況下,包括問題在內,未必是一種真正無法判斷的情形。 縱然可能因為能力限度的不同,如沒有手的人問有手的感覺,從而如何變成能相信他所描述的為真的這種情形一樣。 我們可以從他所回答得理由是否有合理的理由做一定程度的判斷。 也就是說,雖然真假對錯無法判斷,但是他所提供的答案卻仍有一個判斷的能力。 但是這時候可能會想到一種疑慮,這種判斷既然並非是真假與對錯,就也非謊言跟實話了。 那如果可以提供判斷而表達不是「沒說到」的狀態。 那不就等於推翻先前對於「沒說到」屬性的定義嗎? 所以此種判斷並非代表是完全是屬於無謊言實話或是對錯真假值的其他判斷。 而是一種屬於特殊兩造狀態下的必然論斷。 也就是說,這種特例的所有碰觸情形是一致的,一定都跟無法取得的經驗能力有關係。 才會有此案例,例如斷手的人無法知道有手的情況,看不見鬼的人無法判斷看的見鬼的人的情況。 所有能說出這種:「答案是基礎信念卻無從供問題者判斷的案例,一律都是跟能力差距有關。」 也就是說,只有問問題的人自身問出是自身沒有的經驗也無能力驗證問題的時候,才會碰上這種例子。 所以這種例子的問題不能當作是針對「沒說到」的基礎信念答案的反例。 而是要當作問這種問題的本身就是錯誤來處理。 既然問的問題就是自身無法驗證的,那麼驗證本身的問題歸屬本來就不屬於回答者。 因此回答者提供不出能夠判斷作為「實話或謊言」「說對或說錯」的答案是一開始就能知道的。 因此,這樣的案例並不能當作「沒說到」狀態的反例,而是問問題者本身不具對被問問題者有得到他所能檢驗的答案的正當性。 所以說,「沒說到」的定義,仍是「無法判斷真假值」作為必要條件,而充分條件則還要加上所問的問題本身是問題者可得到檢驗的。 所以說,我們可以加以整理此句話變成,如果一個問題者跟回答問題者,在問答之間提供的問題可以讓問題者得到檢驗,但是卻沒有得到可檢驗的答案,那麼就算是「沒說到」。 而從上述而言,這似乎是個好答案,那麼我們就該問說,什麼樣的回答者或是什麼問題者能表示彼此的問答是可以製造相互檢驗的? 從剛剛的問題可以知道,如果一個斷手的人不能問一個有手的人,那麼一個有手的人能不能問一個斷手的人有手的感覺呢? 如果是天生有手後天才因為其他原因而斷手,則他可能可以回答的出來正確答案,必且讓問問題者得到檢驗的機會。 但是如果是天生無手者,他有沒有可能說出有手的感覺呢? 我認為是有的,因為他可以說謊,而問問題者可以有辦法檢驗。 所以即使說對了,我們可以進一步追問理由,得到他誠實說自己其實從來沒有手,那麼就可以說有手的感覺這句話是謊言,但碰巧猜對。 而從這個例子來看,就可以知道,一個能檢驗的能力者比另一方多的人,就可以讓此問題得到檢驗,所以詢問問題的正當性仍可成立,並且得到對於答案的判斷。 所以一個「沒說到」的語句狀態,關鍵在於問題者能否得到供檢驗的答案與自身能否進行檢驗。 若可以時,卻得到不能檢驗的答案時,就可以分辨是「沒說到」的狀態。 所以從這裡我們可以得到 11.「沒說到」就是能檢驗問題者得到一個不能提供檢驗的答案(或命題)時後的語句狀態。 因此,如果我們在進行一個回答語句的判准時候,他屬於上述的情形,就是「沒說到」。 而一個「沒說到」的答案或命題,則表示應有更進一步追問答案的空間。 所以我們可以再發現一個問題: 『如果一個問題與回答形成循環論證的回答方式,其答案算是「沒說到」還是「說對」?』 或該說,一個「沒說到」的情形是否會受到語句論證的形式影響? 一個符應論跟實在論的語句可以從答案本身是否可供檢驗當中做判斷是否能真正區別「沒說到」跟「說錯」或「說對」或「說謊」這樣的分別。 但一個融慣論呢?一個是依靠一個循環論證的方式來證明的理論,他需要的是相互證成。 在第一個例子當中,我舉出一個相信飛碟存在的循環論證,但是接著用其他論證的問題方式將之分出來,而論證「沒說到」與其他語句狀態可分別的充要條件與其定義。 那麼一個循環論證,就其本身的論證方式而言,不算是說錯的直接證明,因為他每個回答都有其對應的支持理由。 而這些理由其中一個錯或是沒有正確支持,就是全錯,不然就是都沒錯。 但我們要問的是,沒說到是等於沒辦法提供檢驗,而能檢驗的則可以分辨對錯。 循環論證的形式造成所提供的答案能不能檢驗? 而有可能就是所有的信念與知識皆屬於循環論證,只是支持的體系多寡,也就是融慣論。 如果一個問題的答案所支持的證成是一種融慣論,那麼就並沒有基礎信念的問題。 融慣體系本身就是一種相互證成,互相成立的答案。 例如第一個針對相信飛碟的例子,但這例子不好,因為我們可以改變問題得到不一樣的結論。 但如果是以下的問題呢? 「一個鑰匙在一個碗的左邊,一雙筷子在碗的右邊,而一支湯匙在碗跟筷子的中間,所以湯匙就是在鑰匙的右邊。」 如果我們針對以上的結論進行發問,「為什麼湯匙在鑰匙的右邊?」我們如果得到這樣的回答:「因為鑰匙在碗的左邊。而湯匙在筷子跟碗的中間,而筷子在碗的右邊。」 這並沒有說謊或是說錯,答案也正確無誤,也可提供檢驗。所以以上答案就不屬於「沒說到」而並非循環論證都會代表答案是呈現「沒說到」的狀態。 但是這樣的回答方式問題也是出在問題者身上,在一個既有的論述身上詢問論述中的結論,本身就是一種在一個人能吃飯的時候問他,「為何你能吃飯?」 這時候他回答:「我就是能阿。」這樣回答結構跟結果也是相同的。 所以我們可以說,這種狀況在所有類似的題目上都會可以獲得同樣的回答,因為答案就已經自設在回答者本身。回答者本身會被問的問題就是他自身以表明的答案。 自然會出現類似循環論證的形式,但其實是一種問錯問題的情形。 若是以下這一種循環論證。 「為何A在B的左邊?」「因為C在B的右邊。「為何C在B的右邊?」「因為D在C的下面。」「為何D在C的下面?」「因為E在D的左邊。」「為何E在D的左邊?」「因為A在E的上面。」「為何A在E的上面?」「因為A在B的左邊。」 我們可以進行檢視,但是檢視成立的條件是要下一個條件也成立,而下一個條件成立的原因在於下下一個。 所有條件都相互證成並且可供檢驗,因此這並非算是「沒說到」的狀態。 而只要一個錯誤則全錯,全對才能表示該語句論證成真。 所以可以得知: 12.一個「沒說到」語句的呈現並不受到語句論證形式的影響, 而是論證時能否在需要證成的條件當中提供各語句的檢驗。 結論:語句只有「沒說到」「說謊」或可以分辨是「說錯」還是「說對」的「實話」等狀態。 我們可以發現,沒錯也沒對的時候,表示這答案是不完全的,或是不能徹底表達理由的時候,類似基礎信念的產生才會無法繼續找理由。 不然就應該回答不知道。 我們目前知道,如果一個答案是屬於說謊,則是屬於他必須要有知道某些事實,而這些事實與實際不為真。 而如果一個人所相信的信念為真,但是其實是錯誤信念的,則他如實描述的事實則不是說謊,而該說是說錯才對。 判准的關鍵就在於相信的構成,如果要構成相信可以證成信念的條件,則必須要說產生相信的原因,如要把相信化約成為直覺或是其他基礎信念產生理由,以構成基礎信念。 所以如果相信是可以沒有原因的形成,那就不會有此問題,但問題是,相信如果沒有原因,那不是訴諸直覺還會是什麼? 如果我們描述我們相信什麼,必然最終就是訴諸於「感質」的直覺。 「感質」在這裡是指心靈哲學上的感質,也就是人的感官,無法讓他人理解而只有自身能明白的差異感覺。 如顏色的分別,我們知道顏色有什麼差別,但是我們只能說這二種顏色不一樣,不能說為什麼是藍色跟紅色。 而這種訴諸直覺的感官辨別能力就是感質。 基礎信念也是如此,追問一個問題讓人相信的理由,最終得到的不是明確的理由就應該是感質構成的相信。 例如「大樹上有沒有鳥巢?」「某人這麼告訴我有。」「那鳥巢存在嗎?」「如果那個人沒說謊。那就存在。」 「你相信那鳥巢存在嗎?」 「相信」 「為什麼?」 「因為我相信我朋友。」「為何那朋友值得信賴?」「因為他從沒說過謊。」 「沒說謊就代表一定不會說謊嗎?」「不,但是他讓我如此信賴。」 這時我們可以發現,追問他為何值得信賴的理由已經知道了,就是因為那人不曾說謊。 而如果我們繼續分析,就會發現他是因為他所做所為讓他感覺到值得信賴所以相信他的話。 這一個理由沒有「說錯」,也沒有「沒說到」,但是所訴諸的結論就是感質造成的相信,也就是造成他會如此相信的信念基礎。 如果他表達「沒說謊就代表未來一定不會說謊。」這也是訴諸於感質,其論述結果就如同上面對於回答相信如何可以證明其存在的論述,我們可以發現這並不一定的。 這時候就是「說錯」,而非「沒說到」 因為他回答的很徹底,只是信念是錯誤的,並且要這個錯誤是可以證明的。 所以是「說錯」。 我們如果認為一個答案沒有非對也非錯的情況,卻並非是沒說到的狀況。 有沒有這種例子與可能呢?如果沒有,就表示所有的回答的答案就只有這幾種狀況。 不是沒說到就是說錯,不然就是說對,而不知道則可理解是一種同時可能是說對或說謊的狀態。 如果一個人他實際知道,他卻回答不知道,那就是說謊。 是不是真的如此? 因此可以證明凡是代表「沒說錯也沒說對的語句」卻不是回答「不知道」的,就是指有沒說到的答案狀態。 我們從上述當中就可以更進一步的去理解並發現,當一個人說「我知道」的時候,但後面並沒有說明他知道什麼,那就等於無法檢驗,需要更進一步的答案,其實就等於「沒說到」的狀態。 而當我說「我不知道」的時候,則必然就是如果實話就同時是說對的。如果是謊言,則必然是說錯的。 「我不知道」,具有真假值,而「我知道」則是沒有真假值的一句話。 以上論述這就我認為的「說錯」與「沒說到」的分別與辨別方式。 我想可能字有點多,若有語法結構跟論證的錯誤問題,若願意幫忙檢討,感激不盡。 : 說錯跟沒說到是域設所說的對象知識已經有一個充要性值的定義 : 當你說出他的必要條件卻不是充分條件 就是沒說到 : 而說出的事情跟他充分與必要條件皆無關 就是說錯 : 我認為這樣定義就可以了 事實上也應只是如此 : 到是我要重新描述我對於真之模型的問題 : 我要說的是 如果我們要說明融貫論為何物 實在論為何物 : 以及符應理論為何物 : 我們要說明以上各種真之理論為何物的時候 : 其說明可以讓人認同為真的情境是否是單一統一的理論而已? : 也就是說 我們在建構論述的時候 : 我們無法用實在論建構論述 : 對於一個理論的說明論述 只能使用符應 : 若論述與事實不為真 該理論就不成立 : 所以無論是在說明任何理論 只要是屬於理論的 就只能用符應 : 而在說明經驗性質的問題 例如要去哪裡該怎麼去 : 就只能用實在論的語句來完成 : 而在說明物與物之間的關係與描述外觀時候 就只能用融貫論 : 我的問題是這個 : 所以符應代表真理的描述唯一方式 : 實在代表真相的描述 : 而融貫代表真實的描述 : 我們對於真的認識本有一定的限度 若是且是 則就應該沒有真之模型的問題 : 因為真的語句真值理論與認識並非是有所為不同情境下的辨別方式 : 而是統一且唯一的各自對應 只是過去我們一直只把語句看成唯一描述 : 實際上語言應該只是把現象轉成抽象的一種方式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2.57
1F:→ iamsiusa:所以以我的區隔方式,妖西的區別方式就是錯的,因為問題 05/17 20:02
2F:→ iamsiusa:不在有無專名跟指涉對象,而是能否進行檢驗,能檢驗到的 05/17 20:03
3F:→ iamsiusa:就不是「沒說到」不能檢驗的答案就是「沒說到」 05/17 20:05
4F:→ iamsiusa:有指涉或專名的都可以進行檢驗,能檢驗就能夠判定真假, 05/17 20:06
5F:→ iamsiusa:所以「說錯」表示檢驗後是假的,而「沒說到」是沒有真假 05/17 20:06
6F:→ iamsiusa:因為無從檢驗,才會是沒說到,這樣的區分也不受論證形式 05/17 20:07
7F:→ iamsiusa:影響,無論符應,實在,融慣,都可以做此區隔。 05/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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