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eymen (錢多多)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閒聊] 無所求的愛 和 有所求的愛
時間Mon Oct 29 19:34:28 2007
之前貼的有點怪怪的
所以重新貼一次
「無所求的愛」和「有所求的愛」 節錄自《四種愛》 C.S.Lewis 著
我曾把人世間的愛區分為兩種,稱其中一種為「無所求的愛」(GIFT-LOVE
),稱另一種為「有所求的愛」(NEED-LOVE)。「無所求的愛」典型地體現在
父親對子女的愛:子女的未來明明是父親無法參予的,但他們仍然心甘情願,為子女未來
的幸福而辛勤工作、儲蓄和籌謀;「有所求的愛」的典型則是嬰兒對母親的愛:嬰兒會對
母親伸出雙手,是在他們備感孤獨或受到驚嚇之時。
到底是「無所求的愛」還是「有所求的愛」更肖似上帝的愛,不言自喻。上帝一無所
缺,所以也一無所求。另一方面,又有什麼比我們對上帝的愛,更可以道道地地被稱為一
種「有所求的愛」呢?「有所求的愛」是我們人類的專利,是一種--正如柏拉圖所言-
-「因匱乏而生的產物」(THE SON OF POVERTY)。它是我們人類生
存境遇上在意識上的反映。我們生而無助。一旦我們開始產生意識,我們就會感到孤獨。
我們無論在身體上、感情上和智性上都需要別人。沒有他們,我們無法認識任何事物,甚
至無法認識自己。
我原初是把「無所求的愛」大大褒美一番,而把「有所求的愛」很很稀落一頓。但現
在的我卻有了不同的想法。我仍然認為我上述大部分看法都是允當的。我仍然認為,如果
一個人僅僅出於「需要」而愛,他就會顯的相當可悲可憐。只是,我現在不再(像我的恩
師麥克唐納那樣)認為,那些把「有所求的愛」稱為愛的人,是指鹿為馬。我不再願意把
「有所求的愛」擴斥為非愛,因為,每次我沿著這種思路思考問題,總會以困頓和自相矛
盾告終。
第二,我們我們必須小心,不要輕率地把「有所求的愛」完全等同於「自私」。沒有
錯,「有所求的愛」也有可能像我們其他的生理衝動一樣,完全是出於不饜足的私慾。但
試問,在日常生活中,誰又會把一個可求母愛的小孩或一個尋求友情的成年人稱為是自私
的呢?往往,那些對母愛或友情最不在意的人(不管是大人或小孩),反而才是最自私的
人。沒有「有所求的愛」,正好就是冷酷和唯我的標記。由於我們生而需要別人(「人單
獨生活不好」),所以,沒有「有所求的愛」,往往是一種不好的心理癥候,道理就好比
我們生而需要食物,胃口欠佳反而是生病的徵兆。
第三點,也是更重要的一點是,每個基督徒都一定會同意,人靈性層面的健康,絕對
跟她對上帝的愛成正比。然而,人對上帝的愛,卻在很大程度上--往往甚至全然的,是
一種「有所求的愛」。這一點,在我們身處困苦,祈求上帝伸出援手時,應有甚深體會。
不過,我並不是說,人對上帝除了能獻上「有所求的愛」以外,別無所能。很多偉大的靈
魂業已向我們證明,人所能達到的境界,不僅止於此。不過,恐怕也是這同一批人,像我
們透露出,當一個膽敢以為他可以撇開一切需要巍然獨立時,他業已在不自覺中陷入了魔
鬼所設下的幻象。成如(效法基督)一書所說的:「至高總是與至低形影相隨」(至高若
無至低,則無以立足)。如果一個受造者膽敢走到他的創造者面前,說出像「我不是乞丐
,我對你的愛一無所求」這樣的話來,他將是何等的愚昧和大言不慚!其實,上帝自己也
鼓勵我們把需要擺在祂的面前。祂說過:「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又說過
(在舊約裡):「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
綜上所述,可見,最少有一種「有所求的愛」(對上帝的愛),是可以讓人達到最健
康的精神狀態。
長久以來,聖約翰「上帝是愛」的提法雖然深得我心,但我始終沒有忘記一位現在作
家丹尼斯‧德‧魯日蒙特(M. Denis de Rougemont)的提醒:「愛,只有在她沒有膨脹為
神的時候,才不會淪落為魔。」這句話顯然也可以換一種方式來表達:「愛,從他膨脹為
神的那一剎那開始,就會淪為魔。」在我看來,魯日蒙特的話是聖約翰的箴言一個不可少
的安全閥。少了他,「上帝是愛」這句話很容易就會被人顛倒過來,變成:「愛是上帝」
。
我相信,任何深思的人都會明白魯日蒙特的話因何而發。任一種人類愛,當她的熱度
高漲到沸點的時候,都會傾向於認為自己具有神聖的權威性。他會把自己當成上帝意志的
代言人。他會要求我們不計代價、毫無保留地獻身,他會把一切的不同意見都打為異端邪
說,他會慫恿我們,不管什麼樣的行為,只要是「為愛而發」,就都是合法的,都是值得
嘉許的。愛情或愛國心之易於「膨脹為神」,很多人早有所知。但一般人較不察覺的是,
即使是親情或友情,都有可能會,以不同的方式,掉入同樣的陷阱。這一點我現在不打算
多談,因為在往後的章節哩,我還會反覆再提。
值得注意的是。在人類愛之中,會自封為神的,到不是那些被我們稱之為「低層次」
的愛,反而是那些我們稱之「高層次」的愛。這在男女之愛的領域尤其明顯:說起話來聲
音特別像神的情人,不是那些因對方美色而生愛戀的人,反而是那些對對方懷抱真正犧牲
奉獻精神的人(我不是說前一類人就沒有毛病,而只是說他們不會犯自封為神的毛病)一
個因慾念而生愛戀異性的人,不會認為自己的愛戀有什麼可敬之處,道理就如一個抓癢
的人不會認為抓癢是件有什麼可敬的事情一樣。相似的,一個過度溺愛、放任孩子的母親
,比起一個自命「為子女犧牲奉獻」的母親,也較不容易自我膨脹為神。
人類愛不會在自己顯得有說服力以前自封為神,而要是他們不能效似上帝的愛,也會
顯得有說服力。沒有錯,我們的「無所求之愛」確實是與上帝肖似,而詩人對他的種種頌
讚都是公允的:它是歡娛的、有活力的、有耐心的、不吝於寬恕的。我們可以毫不遲疑的
點頭同意,表現出「無所求之愛」的人,比一般人「更接近」上帝。問題是,這種與上帝
的接近只是一種「因肖似而接近」,而非「因舉步而接近」。「肖似」是一種受與我們之
物,而「舉步」則是一件靠我們自己來做,緩慢且費力的事情,兩者間並沒有必然關係。
但是,由於人類的「無所求之愛」與上帝的愛確實太肖似了,以致很多人誤把他們等同不
別。於是,我們很容易就會把本來只該歸屬給上帝之愛的無限制性歸屬給我們自己的「無
所求之愛」,於是,他們就成了神,接著就成了魔。再下來,它們就會摧毀我們,然後自
我摧毀。人類的愛,一旦被容許成為神,它就不再成其為愛。雖然它們能被稱為愛,但實
質上不過是恨一種較複雜的變形而已。
我們的「有所求的愛」可能是貪婪的、不饜足的,但最少它們不會自封為神。它們和
上帝太不肖似了,以致它們根本不敢奢望當神。
注:按字面,「無所求的愛」(GIFT-LOVE)的直譯應該是「贈與的愛」,「有
所求的愛」(NEED-LOVE)的直譯應該是「需要的愛」,但為便於讀者的掌握和
加強兩個概念的對照性,本書採用了意譯的方式。「贈與的愛」是白白付出、不求回報的
愛,故又可謂之「無所求」;「需要的愛」是一種為滿足自身需要(如性慾)而起的愛,
是一種要從對方身上獲得某些東西的愛,故又可謂之「有所求」
節錄自《四種愛.「無所求的愛」和「有所求的愛」》牛津大學教授文學、神學大師C.S.L
ewis 著 中華民國94年1月初版 7刷
---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
我們老師最近一直給我們看跟愛有關的文章
雖然都只是節錄
但我覺得裡面充滿了學性
如果有人還想看的話
我以後有時間在陸續貼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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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Ceel:謝謝! 很棒的文章! 10/29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