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我是妖西)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討論] 外星人?劈腿?有沒有罪?
時間Tue Aug 28 22:13:03 2007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銘言:
: 例如,在一種三性別的外星人當中發生了一對一對一以外的關係,例如其
: 中的一個跟另外兩個人也發生過關係,那這也可以算是劈腿,則對這類外
: 星人而言,劈腿有沒有錯也依然是可以討論的問題(因此跟道德就產生關
: 係了)。
我有猜想到你可能會這麼想。大體來說我同意,所以這例子不是很理想。不
過我覺得做為一個直覺引導的例子還是OK(或許)。
: : ,重生。請問殺人如何可能是錯的?殺人的情況在這樣的世界根本不可能發生
: : (在那樣的世界裡物理上不可能),何來殺人可言?
: : 發生的所有事件或事態沒有一件可以被稱之為「殺人」。
: 一樣的道理,人類是不死的,但我們依然可以「想像」人類死亡的情況,
: 就像在現實世界中人類是會死的,我們依然可以想像人類如果「不死」會
: 是什麼情況。
: 而在更多的幻想以及實際的例子裡面,我們也確實經常思考到「人類如果
: 不死」的可能情況的道德意義是什麼。例如古今中外多少想要求得長生不
: 死的帝王或仙人,例如求得不死仙丹的后羿卻讓嫦娥給偷吃了。
: 要一件事有道德意義,不必要求它必須有在物理上被實現的可能性,我們
: 也可以去設想魔法使用的道德意義,也可以去設想時間旅行的道德意義,
: 這些卻都是物理上不可實踐的。
魔法使用這例子不錯,我覺得是一個好反例。我們似乎的確可以設想,比方
說,在哈利波特小說所描述的想像世界中,與魔法使用(等一類行為)有關
的道德問題。
不過,我想對這樣的反例也並非沒有回應的路可走。沒錯,表面上看起來,
施魔法這一種行為的確是泛物理上不可能的,而我們卻可以思考它的道德意
義。但我仔細想想,我覺得,我們真的去思考與施魔法相關的道德意義時,
我們好像還是離不開物理的限制。這樣的想像思考,與其說呈現的是道德意
義的思考本身的某種獨立特性(可以獨立於物理可能限制之外進行設想、思
考),我傾向覺得它其實仍舊是種「延伸」,比方說,透過類比,透過與在
我們這樣的世界中,道德或不道德(或中性)的行為的類比,來做為判斷的
基礎。也就是說,似乎對那樣的想像世界中某類行為的道德判斷或道德意義
,決定於我們對於我們所身處的世界的相映行為的道德判斷或意義。如果說
後者受到物理的限制是顯然的,那麼,前者因為這樣依賴關係的存在所以也
受到物理限制,也就很合理了。
另一種回應也許更簡單:
魔法世界裡頭也有其相映的一整套物理律則;在此物理當然做比較抽象的解
釋,不是指我們這個世界的物理學(或經驗科學)所發現的關於我們這個世
界的律則。
所以即使是魔法世界,在那樣的世界裡頭的道德問題還是受到那個世界的物
理律的限制。
: : 當我們說某行為是錯的,這行為本身要有可能被行動主體所實踐或表現。如果
: : 說不每天洗手是道德上錯誤的,那麼沒有手的人,首先,因為不可能洗手所以
: : 不可能遵守或違反該道德訓令,故那個人,針對洗手這件事,免除於道德規範
: : 之外。
: 我覺得這段說得奇怪。
: 如果「每天洗手」真的是一項道德義務,那麼對一個「沒有手的人」而言
: ,這項道德義務並不會因為這個人沒有手而消失,只是這個人既然沒有手
: ,他當然就「不可能不洗手」,因為說一個沒有手的人不洗手是說不通的
: 事情。
我不知道可不可以這樣說。道德義務的歸屬或賦予,一定有一個對象範圍,
或說論域。而沒有手的人之所以沒有洗手的義務可言,是因為他根本不在那
論域範圍內。
我前面有說過,我覺得一個行為在被判斷成是道德或不道德的以前,有一個
前提,這前提是「這個行為必須要是行為主體有能力,或滿足某些基本條件
,可能可以做出來的行為」。
如果說洗手這一種道德義務無論如何不能夠賦予、歸屬給沒有手的這一類人
,難道這時候說「但,他還是『有』洗手的道德義務」不才是一件奇怪的事
嗎?
: 所以與其說這個人「不洗手沒錯」,我反而覺得說這個人「不可能不洗手
: 所以不可能犯錯」反而更恰當。
而因為沒有手的人無論如何不可能犯有手的人可能犯的錯,所以,對於沒有
手的人,無論如何不可能被賦予「洗手的道德義務」。而如果有道德義務無
論如何不可能、無法賦予某對象,那麼,該對象便沒有該道德義務。
: 一個不可能殺人的人(不管是為了什麼),我們會因為他不可能殺人,而
: 認為所以他沒有「不殺人的義務」嗎?這很奇怪吧?
會奇怪是因為第一句話裡頭所描述的人的範圍、論域裡面的所有人都預設滿
足了某些條件,是一群「原則上可能殺人的人」,或說,殺手候選人。
我們基本都是。
: 一個沒有辦法表達任何事情,無法透過任何方式把自己的意思傳達給任何
: 他自己以外的人的人,難道對這個人而言,「誠實」就不是義務了?儘管
: 他「不可能說話」,因此不可能「說謊」,但我們也不會因此認為他說謊
: 不是錯的吧?
在這樣的脈絡下,他根本不可能說謊。因此,說「他說謊」是錯、或對,或
甚至是可允許的,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道德上的對錯或可允許,如果視為是行為所可能有的屬性,那麼,在賦予屬
性之前,一個必要條件是該行為存在,或它可能存在吧?
一個不可能說話的人,因此不可能表現說謊的行為。而這意味著這個行為不
可能存在。一個不可能存在的行為要怎麼賦予它,不管是道德也好其它也罷
的任何屬性?
: 對錯是一回事,責任是另一回事。
: 我同意一個沒有辦法自主決定是不是要說謊的人,無法為自己說謊的行為
: 負起責任,但我不同意因此對這個人而言,說謊就不是錯的,或甚至是道
: 德上允許的。
責任也是一種談法,支持我的看法。不過我並非訴諸責任。我不是在談要人
負責時的先決條件。
不過,責任其實也類似:一個人有責任A,前提是他有能力,或滿足某些基
礎條件,讓A發生。比方說,A:養自己所生的小孩。
一個沒有生育能力的人不可能讓「養他自己的小孩」這樣的事情發生,請問
,他又怎會有責任可言?
: 因為不管如何,「說謊」這個事態如果是一個道德上不允許的事態,那麼
: 不管是誰說謊,這就是一個道德上不允許的事態發生了,不會因為說謊的
: 人沒有能力不說謊,而使我們認為這個說謊的個例就變成了道德上允許的
: 事情。
我想關鍵便在這裡的「不管是誰」。
其實根本真的沒有不管是誰,而是在我們說「不管是誰」的同時,我們已經
預設了一個論域範圍,在這範圍內「不管是誰說謊,都是不被允許的」。
: 但在我們認定有一件道德上不允許(道德上錯)的事情發生時,我們要把
: 責任判給誰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表面上執行「說謊」這個動作的人,事
: 實上在他說謊的當下不能不說謊,那就必須由導致他在當下不能不說謊的
: 人來負起責任,而如果沒有任何人導致這個情況發生,我們就只能讓國家
: 或社會來承擔這個責任,因為我們是一個由國家來做為承擔其治下所有人
: 民的權利之維護的最後後盾的制度。
我同意責任的判定、歸屬和道德上不允許的事情之間可以某程度的分開來談
。但到底可以分開談到什麼地步....我目前持保留的態度。畢竟,不可否認
,說某人做某事是錯的,但那人卻沒有責任,有點違反直覺。
而你的說法卻讓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 A不能做B→A沒有不做B的義務→即使做B是不應該的,但A做了B就
: 是一件道德上允許的事情。
: 這對我來說是個怎麼看都說不通的論證。
我提的也不是這樣的論證啊。前提「A不能做B」和「A做了B」不相容吧
。前者為真否定後者為真。
還有便是,「做B是不應該的」這句話隱藏的論域範圍到底在哪兒?
是誰做B是不應該的?絕大多數的人?還是真的「所有人」?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2.211.219
※ 編輯: A1Yoshi 來自: 82.12.211.219 (08/28 22:15)
1F:推 kuopohung:歐盟+土耳其廢掉通姦罪了.... 08/28 22:33
2F:→ A1Yoshi:唉,劈腿、第三者是不道德的--這道德信念普遍性很高的啦。 08/29 00:19
3F:→ A1Yoshi:雖然我不覺得,但普遍是事實。至於法律....法律蘊含道德嗎 08/29 00:20
4F:→ A1Yoshi:?一堆學法的人會跟你說:那從來就是兩回事。 08/29 00:20
5F:→ A1Yoshi:法律對、道德錯;法律錯、道德對;兩者皆對皆錯--四種情況 08/29 00:21
6F:→ A1Yoshi:都有,或至少都有設想的空間。 08/29 00:22
7F:推 kuopohung:在有些部落裡沒有單一伴侶也沒有婚姻關係 08/29 13:18
8F:→ kuopohung:對他們而言這反而是繁殖族群最好的方法 08/29 13:19
9F:推 nominalism:繁殖族群最好的方法跟道德上對或錯也沒有什麼關係吧?? 08/29 13:42
10F:推 kuopohung:他們的道德和我們大多數人認為的不一樣 08/29 20:27
11F:推 nominalism:我不認為他們的道德一定要跟我們一樣,我那句話的意思僅 08/29 22:07
12F:→ nominalism:僅是在問你,你的實然命題與你想要得到的應然命題沒有直 08/29 22:08
13F:→ nominalism:接的關係,所以你怎麼判斷他們擁有那樣的一個關於實然的 08/29 22:08
14F:→ nominalism:信念,就可以推出他們擁有一個關於另一件事的應然信念?? 08/29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