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我是妖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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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愛因斯坦的一段文字有關數學知識和物理知識的괠…
時間Mon May 28 22:06:24 2007
※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銘言:
: 逼近真理是我對愛因斯坦的註解 或許有錯
所以就是沒啥根據的意思。
: 但愛因斯坦說了 數學模型不能夠描繪出世界實貌
: 要說它描繪世界實貌的話 等於是在說它並不為真
: 舉引力定律來說的話 在引力常數固定的情況下 引力與兩物體間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
: 但實際世界中並不是如此的 兩物體間的引力並不與它們間距離的平方成反比
: 因為有太多外力干擾了 最多只能說引力定律裡說的兩物體間的引力是一種傾向(disposition)
: 在一些背景條件都被滿足時 才會展現
這也是你對牛頓理論的註解嗎?
萬有引力定律(或稱平方反比定律)描述的怎麼會是一種傾向呢?據我所知
牛頓不是這意思喔。兩物體是「的的確確」就受到彼此的吸引,兩物體都的
確確受力,這力不是傾向,是真的being exerted on two bodies.
舉個例子來說,就像你一前一後被人同時間各打一拳。臉上一拳,腦後一拳。
這兩拳頭可是紮紮實實地打在你臉上和後腦上。這兩拳不是什麼傾向。
你,因為這兩拳力道與方向剛好抵銷,所以沒有位移,這沒錯。但你還是紮
紮實實地挨了兩拳頭。你臉痛,後腦也痛。
物體,根據牛頓,若沒有位移,沒有展現任何運動,不表示它因此沒有受另
一個物體萬有引力的吸引,不表示這物體沒有受力。而也可能是因為這物體
處於力平衡的狀態。力平衡和完全沒有受力,從運動/ 位移的角度來看是一
樣的沒錯,但意義可天差地遠。你可以欠人錢然後還錢,你的財產淨值變化
是零,可是這和另一個沒經過這過程,但結果一樣,財產淨值變化是零的人
,可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種情況,尤其是哲學意義上不同。
比方說我問:你有欠人錢過嗎?(該物體有受過力嗎?)兩者的答案是不同
的。
我可以理解你把力,化約成物體運動的傾向。這OK。但這裡的傾向,和你所
說的傾向不一樣。你要用傾向來理解,也該這樣說:
兩物體,即使沒有明顯的運動位置變化,也還是「有」運動或位置變化的傾
向。這傾向本身可是真的有、真的存在的。也就是,真的有受力的意思。
你這兒的傾向意思更接近潛力。比方說,我有數學考一百分的潛力,但一方
面,可能考試根本還沒舉行,或,我根本沒去考。所以這潛力,無從得以「
展現」。
但力是這種潛力嗎?我想,至少不是做上述考試例子中,這種潛力解吧。
其它我看不懂和我問的問題關連在哪兒的東西我就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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