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我是妖西)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沒有慾望就沒有行動(為)?
時間Wed Feb 7 20:27:00 2007
※ 引述《roockie (Magnifizenz)》之銘言:
: ※ 引述《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之銘言:
: 從這樣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 somedoubt 的判斷是正確的。包含
: 特定內容的慾望,被一般人認為不能夠做為解釋行動的原因有很多,
: 其中之一是對於行動所含括的內容豐富程度可能有不同的掌握。好比
: 伊底帕斯殺了父親,可以說他弒父,但也可以說他殺了一個固執的老
: 頭。應當掌握哪一個解釋,才足以適切地做為探究行動的原因,我想
: 或許你可以一起想想看。
我同意該例子中的行為是由慾望推動的。不過這好像沒法解決你所面對的挑戰吧
。除非這裡有人說,所有的行為都不是慾望所推動的,否則找一個由慾望推動的
例子....又如何?效力何在?
: 還有,補充說明一下,任何的解釋如果要真能成為解釋,必定是種規
: 定。如果不是種規定,那麼這樣的解釋就沒辦法解釋要解釋的對象。
: 例如我們要怎麼解釋自由落體的現象呢?追索到最後,必定是找出個
: 規定。如果不是規定,那麼我相信我們大概找不到任何恰當的普遍解
: 釋。
規定的英文是什麼?
又,針對怎樣的一段文字可稱為解釋,看法很多。話別說那麼滿。若是根據Putnam
的看法,一段文字要稱為解釋,最低要件就是解釋文字內包含能夠捕捉與被解釋
項(往往是某現象)的相關特性(features)的詞彙。
若這樣看,就不必定和什麼規定(或定律?)有關了。
: 最後,就目前各位板友所提到的各個例子來看,都還不足以完全反駁
: 或否定斯賓諾莎或休謨的理論。幾百年前的哲學理論會流傳至今,確
: 實可能是因為他們的看法有非常重要的價值。我所能夠設想較能夠挑
: 戰休謨的實例,是「夢遊者的行動」該如何解釋。歡迎大家幫忙想想
: 看。
與其站的高高的說誰誰誰的說法不足以反駁誰誰誰的理論,你到現在還是沒說,
斯賓諾莎或休謨到底如何論證人的所有行動背後都有慾望。
只是主張....有啥屁用啊。我也會主張:不是所有行為背後都有慾望。
而至今所有的討論都不足以完全反駁或否定我這主張。
但這樣搞....是智障嗎?
而且照妳的說法,夢遊者?這還不簡單,行動一定由慾望驅使。夢遊時沒有慾望
,所以不是行動。
解決了。
還有,只說不足以反駁,我想是不夠的。如果你是懶得打字,那我建議妳打些更
有價值的東西,而不要只是繞著邊邊,除了主張與主觀判斷外,啥也沒有。
哲學不能這要搞、這樣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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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1Yoshi 來自: 87.194.73.179 (02/07 20:30)
1F:推 somedoubt:唯名論(雖然不知道你是分身還是同伴),這次怎麼沒出來 02/08 09:55
2F:→ somedoubt:指陳妖西啊~? 02/08 09:57
3F:→ A1Yoshi:你在說什麼,我看不懂。 02/08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