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問題] CI是什麼?道德原則可以是條件句嗎?
時間Wed Jan 24 23:23:26 2007
※ 引述《roockie (Magnifizenz)》之銘言:
: COCOAII 這點說得很好,要提出理由必需要給一點時間。
: 我不在推文裡頭說理由,是因為我認為必須要另回文章說明。
: 我認為寫文章說明理由,總比摻在推文裡雜七雜八來得好,不
: 會因為交代不清,反而淪為口水戰,那誰都不樂見。
所以建議你儘量少用一些容易引發誤會的句子囉!不然東一句不必多
費脣舌、西一句底下不用再推了。板上看起來不是只有我會這些句子
誤會成你拒絕提出反對的理由,以及說話酸人。
顯然會誤會並不只是因為你沒有在推文裡說明理由,而是你在推文裡
寫了一些「看起來像是」不打算說明理由的句子吧?
: good point! 先瞭解,再提出問題。
: 今天我在文章中反覆再三嘗試著說明的,就是我只想瞭解究竟
: 康德在哪個地方對定言令式的表述,可以推出 isaac 的說法。
: 我三番兩次請他針對這點回應,對方卻是視而不見。我不知道
: 在請他針對問題回應的時候哪裡有措詞不良善的地方?是我不
: 該說「我就教於你,請針對問題回應」嗎? @@a
我並沒有視而不見喔!我見了,可是不知道理由為何,因為我沒有宣
稱從康德對定言令式的表述,「可以推出」我的說法;我一直都只有
宣稱,康德對定言令式的表述,與我的說法「並不衝突」。
當然,你如果要脫離我跟somedoubt之間的討論脈絡,然後質疑我為
什麼可以用那種方式來詮釋康德的定言令式,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如果是另外一個問題,我會認為引用的說「相容」的字句,然後問我
為什麼「蘊含」或「等同」的問題,有點前言不搭後語。
但你如果要單獨問我為什麼如此詮釋康德?這是可以從康德的什麼表
述中「推論而來」的嗎?
我得老實說,我無法從康德的任何表述中推論出我的說法,其一,因
為我不懂德文,我沒看過康德的原典,只讀過二手資料,因此我不可
能說得出來,到底康德本人對定言令式的表述如何,因此能推論出我
的陳述。
其二,我從一開始跳進這個題目的時候,就沒有宣稱過我的這個陳述
是從康德的任何段落或表述推論出來的,我確實只求一個相容性,而
且是我認為更好的相容性,為什麼?
在一開始,是realove向妖西解釋,康德所謂的定言令式,指的是其
應然約束力「不來自於個人主觀目的或欲望」的祈使句。而我不滿意
這種說法,因為顯然對康德而言,即使其約束力不來自於個人主觀的
目的或欲望,一個祈使句也可能不是定言令式。
之後我被問到,那我如何理解定言令式和假言令式之間的區別,於是
我說我的區別是,「自為目的/非自為目的」。
康德對定言令式的形式表述有三個:
一、act only in accordance with that maxim through which you
can at the same time will that it become a universal law.
二、never act in such a way that we treat Humanity, whether
in ourselves or in others, as a means only but always as
an end in itself.
三、the Idea of the will of every rational being as a will
that legislates universal law.
光是這三個表述就足以得到,康德所謂的定言令式絕不只是「其約束
力不來自行為者主觀的目的或欲望」,主人對奴隸的命令,對行為者
(即奴隸)而言是有約束力的,而此約束力不來自行為者的主觀目的
或欲望。但這有違第二表述。
當然,若說這種命令的約束力即使不來自行為者的主觀目的或欲望,
也是來自於命令者的主觀目的或欲望,那麼若一群人自組一個團體,
然後替這個團體制定了一些規範,這些規矩也不是來自任何人的「主
觀」目的或欲望,因為即使是意志的目的或欲望,也不會是「主觀」
意志的目的或欲望,但這種規範也不會是康德所認同的定言令式。
因為康德所認同的定言令式,是任何理性存有者都不可能理性地選擇
不要遵守的(rationally opt out)命令,而任何相對於一個群體的
規範或法令,都可以被理性地選擇不遵守,因此並不是定言令式,那
麼怎樣的規範才能算是定言令式?
首先要談的就是,什麼是理性?理性能有什麼作用?理性就是實踐理
性,而實踐理性就是透過設定一個目的,然後根據目的來選擇手段的
能力。而由理性對每一個行為主體所發出的命令(imperative)也就
是根據理性所設定的目的來選擇的。然而根據康德的第一個表述,這
個目的必須是普遍的,而能因人而異,但康德仍承認有一些目的具有
普遍性,或即「自然的必然性(natural necessity)」,例如自身
的福祉,只是「自身的福祉」並不是一個確定的目的,因為要達成這
個目的可以有不同的手段,沒有任何手段是必然的,也沒有任手段是
普遍有效的,因此理性無法根據這種目的對行為者主體提出任何要求
或命令(imperative),意思是,只有根據確定的目的,理性才有可
能發出命題,而確定的目的即是,其手段和目的之間是必然關係。
至於怎樣的目的和手段之間才會有確定(即必然)的關係?我不曉得
從康德的任何談論是否能夠得到確定的結論,而僅從上面的三個表述
我也不認為可以得到什麼確定的答案,所以我提出一個可能性,若手
段所關於的目的就是手段所要求的行為本身,這個關係就肯定是必然
的。
所以在與realove的討論到後面,我雖然仍執意要維持一個手段本身
不具目的性,它只是為了另一個理性所設定的必然目的而必須採取的
手段,這個邏輯上的可能性;但我也承認如果一定要說只要一個手段
相對於一個理性所設定的必然目的而言是必要的,那麼這個手段本身
就具有目的性,我也沒有更多理由可以反對。然而即使如此,那也仍
未否定手段本身必須具目的性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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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都不在身邊,所以只參考了網路上找到的兩份資料:
Wiki: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tegorical_imperative
SEP: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kant-mo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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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7.205.4
1F:推 somedoubt:康德確實認為,一個令式若有強制力,要嘛來自我們的意欲 01/25 00:37
2F:→ somedoubt:否則就來自理性,詳情請見道德形上學基礎Ak4:417中對於 01/25 00:39
3F:→ somedoubt:令式如何可能的分析。 01/25 00:41
4F:推 IsaacStein:所以"守法"的義務感是來自理性還是意欲? 01/25 00:44
5F:→ IsaacStein:不來自理性也不來自意欲,就不可能有強制力? 01/25 00:45
6F:→ IsaacStein:那麼來自權力的呢?或者如妖西所談強迫症的行為,沒有 01/25 00:46
7F:推 somedoubt:老實說,我沒看過康德的"道德形上學"所以我不敢確定康德 01/25 00:45
8F:→ IsaacStein:意欲但恐怕也不會是理性的強制力是什麼呢? 01/25 00:46
9F:→ IsaacStein:我想這些問題可能還是必須解決吧? 01/25 00:47
10F:→ somedoubt:怎麼說,但既然討論的範圍只在道德令式的強制力來源, 01/25 00:47
11F:→ somedoubt:唯有理性這個主體能力可以作為令式的普遍有效性的根源 01/25 00:49
12F:→ somedoubt:這句話才是討論的核心吧。 01/25 00:50
13F:→ IsaacStein:所以我要講的是,「只有理性是道德強制力的來源」不等 01/25 00:50
14F:→ IsaacStein:於「強制力不來自於主觀欲望的,就是道德命令」。 01/25 00:51
15F:→ somedoubt:但如果你守法是為了害怕受懲罰,那麼你是將守法視為假言 01/25 00:51
16F:→ somedoubt:令式在遵守它。 01/25 00:53
17F:→ somedoubt:1若一令式具有強制力,則該強制力要嘛來自意欲否則來自 01/25 00:55
18F:→ somedoubt:理性。2道德令式具有普遍有效性。3唯有理性可以作為普遍 01/25 00:57
19F:→ somedoubt:有效性的基礎。4若一令式具有強制力,且該強制力不來自 01/25 00:58
20F:→ somedoubt:慾望。5該令式的強制力來自理性。6該令式為道德令式。 01/25 00:59
21F:→ somedoubt:或許你會質疑,難道所有來自理性的命令都是道德命令? 01/25 01:01
22F:→ somedoubt:這一點就見仁見智,但我想不出候選人 01/25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