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ove (rea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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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問幾個關於「存有」的句子的意思
時間Fri Dec 8 07:17:10 2006
: 推 IsaacStein:沒有獨立於詮釋者的客觀真理;那有沒有不獨立於詮釋者 12/07 16:28
: → IsaacStein:的客觀真理? 12/07 16:28
ya...我覺得這是個有趣的問題
關於主客觀的分野 一向都是許多人對高達美詮釋學的批判
高達美認為 所有事物的意義或真理 都是透過詮釋而來
沒有詮釋 就沒有真理(這也是為啥說 沒有獨立於詮釋者的客觀真理)
真理是靠著詮釋者與文本共同完成的
而並不是說有個封存於文本的客觀意義 等著詮釋者去發現
在詮釋經驗當中 我們總是帶著我們的偏見(prejudice) 去與文本展開對話
但文本無言 如何說話呢 高達美認為 事實上 文本會衝擊著我們的偏見
當我們固執於自己的偏見之際 就不可能真正的理解 此時文本就對著詮釋者
訴說它的意義 唯有當詮釋者仔細聆聽之時 他才能夠真正瞭解文本的意義
okay以上只是補充說明 為何沒有獨立於詮釋者的客觀真理
但是有沒有不獨立於詮釋者的客觀真理呢?
ㄟ 這也是一個困擾我的問題 或許有其它板友可補充
我知道高達美很不喜歡用主客觀的二分法 因為對他而言
在詮釋經驗當中 詮釋者與詮釋對象並不是主客對立 這在審美經驗做為一種
詮釋經驗時 他說的最明顯
他反對康德席勒美學之中 所做的一種美感區分(aesthetic
distinction) 在此區分底下 人從他現實的歷史處境中抽離(abstract) 做為一種
純粹的意識(pure consciousness)
去接收藝術品所傳達的美感性質(aesthetic qualities) 此區分預設了 藝術品有
封存於自身的客觀意義等待詮釋者去挖掘 人乃是認識的主體 而藝術品乃是認識
的客體 主與客乃是處於一種對立的狀態
但高達美認為 美感區分是不成立的 人無法從他的歷史處境抽離 也不可能成為
一種純粹的意識 在審美的詮釋經驗當中 並沒有主體與客體的對立 詮釋者與藝術品
乃是參與在一場遊戲(play)當中 意義或真理是因為有詮釋者與藝術品的共同參與
而產生的
此意義或真理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 well...高達美認為既然在詮釋經驗當中 主客的對立
已經消融 這時說它是主觀或客觀的 似乎都是有些任意的
anyway,這種說法接不接受 可以再談,以上僅僅就我所知道的高達美發表一些個人意見
另外 也或許有板友可補充為啥高達美不認為
他的立場會流於一種相對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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