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medoubt (人獨立燕雙飛)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主客觀?什麼碗糕?
時間Tue Nov 28 11:56:51 2006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首先你認為,「這種語意理論是失敗的」,然後你說「這就是我所謂(的)主觀
: 判斷」。我只好認為,「你所謂的主觀判斷」是在「失敗的語意理論」底下才會
: 出現的東西。也就是說,只要是成功的語意理論,都不會承認有「主觀判斷」這
: 種判斷?!
: 是這個意思的話,會不會太荒謬了?還是說,我誤解了你什麼地方?
如果一個理論能成功地說明語言意義是如何被決定的,這理論必定能排除
語言使用者無論怎麼說都沒錯的情況。或者說應該排'除語意的決定對使用者來說
是任意的'這種情況。而在這種情況中,"語詞T指涉的對象是X"這句話是主觀判斷,
因為這句話的真假值對宣稱者來說是任意的。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個理論告訴我們說,
僅需使用者的意圖就可以決定語句的指涉對象,那這理論就真的無法說明在日常
生活當中錯誤使用語言規則的現象。
換言之,並非在成功的語意理論中,就沒有所謂的主觀判斷,而是"語詞T指涉的對象是X"
這一類的命題就不再是主觀的,因為這一類命題的真假值對每一個個別的語言使用者來
說都不是任意的。而非在成功的語意理論中,所有的陳述都是客觀的,畢竟語意理論
旨在說明語意如何被固定。
: : 關心語意如何決定這個問題的哲學家當然提出很多種方法來避免語言使用不會
: : 出錯的情形,相關理論我就不贅述,而在那些理論當中,語言意義的決定對
: : 該語言社群中每個個別的使用者來說都不是任意的(在此千萬不要再將任意理
: : 解為未決定了,拜託),換言之,"語言中的某個語詞T所指涉的對象
: : 是X"這句話的真假值是由獨立於個別的使用者的心靈的事實所決定的。而這就是我所謂的
: : 客觀判斷。
: 如果這就是你所謂的「客觀判斷」,那對你而言,「所有有意義的判斷語句」都
: 是「客觀判斷」。
我的說明推不出你給的結論,例如在失敗的語意理論當中,"語詞T指涉的對象是X"也是有
意義的判斷,但是其真值對宣稱者來說卻是任意的。
在你所舉的例子當中,舉凡有代名詞出現的語句,你要說它們都有相同的語意是很可疑的
一件事。我舉形式語言的例子或許比較好表達。
"X>7"跟"(X)X>7"這兩個句子哪一個對你來說有真假可言?後面那句很顯然是有真假可言
的,但前面那句呢?說它有真假可言顯然不怎麼合乎直覺。但我們可以說,當X代入個別
的數字時,就有真假可言了,例如當X代入3時,"X>7"為假,當X代入9時,"X>7"為真。
但當我們這麼做的時候,我們說有真假值真的是同一個命題嗎?況且一般情況下不會將
「他有六個兒子」視為主觀陳述吧,好比當有人對你說,「他有六個兒子」時,你的直覺
反應難道不是回問說:「誰有六個兒子?」?等對方告訴你"他"是指誰時,你才會作進一
步的回應,好比說"喔~對阿,你現在才知道喔。"或者"什麼!!他真厲害!!"之類的。
如果上述例子恰當呈現一般人在聽到包含代名詞的語句,且對話脈絡不足以讓他知道
該代名詞的指涉對象時的反映,不正代表,在未給定代名詞的指涉對象時,該陳述沒有
完整的語意以決定其真值條件,進而決定其真假值。
: 如果是後者呢?你認為後者是不可能的嗎?如果可能,那麼說審美判斷是主觀判
: 斷依然是沒有意義的嗎?
: 而且,如果按照你的標準,豈不是每一個宣稱都是客觀宣稱?所以這樣的理論後
: 果難道就更不違反直覺?
按照我的理論並非所有宣稱都是客觀宣稱,而如果你要問我自己的立場,在一般的情況下
我不使用主客觀這個區分,除非在討論的脈絡中,或所讀的文章中,對方有很明確的說明
他的主客觀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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