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ishia (夢之隊 再現)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問題] 康德對死刑的態度
時間Sat May 27 22:40:31 2006
※ 引述《astudent (仁慈的靈魂)》之銘言:
: 我不是唸哲學的 不知對否,猜想如下
: -----------
: if 你所列出的康德兩種觀點沒有誤解其意 是康德的本意
: 那麼我這麼猜想..
: 關鍵在於有無"文明社會"的存在
: 無,則不應該有死刑
: 有(事實上就是有 除非人形同動物),則死刑應該存在
: 所以無矛盾
我的想法有些不同,
文明社會直接跳到應否有死刑,恐怕太快。
我的理解,康德應該是指,法律是一個社會群體的自我立法、自我約束,
因此即使社會就要滅亡,也還是要執行法律,
因為這是自由的表現,也是人跟動物不同之處。
但原發文者的問題應該是,這種自我約束能否以消滅人的生命為手段?
康德認為人不得自殺,因為沒有理由能使人卸下人所負的道德義務,
義務未盡便必須繼續實行之。
但是犯罪(因此判定死刑)是否能成為一個卸下人道德義務的理由呢?
又對於執法者,這能夠使消滅一個人(道德行為者)成為道德上允許的嗎?
我只讀過一些倫理學,因此問的可能不很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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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ca el Barca i visca Cataluny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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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oishingo:對 我就是問這個 抱歉 我書唸不多 所以問題表達不清楚 05/27 23:33
※ 編輯: kevinishia 來自: 140.112.211.135 (05/28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