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ishia (梦之队 再现)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问题] 康德对死刑的态度
时间Sat May 27 22:40:31 2006
※ 引述《astudent (仁慈的灵魂)》之铭言:
: 我不是念哲学的 不知对否,猜想如下
: -----------
: if 你所列出的康德两种观点没有误解其意 是康德的本意
: 那麽我这麽猜想..
: 关键在於有无"文明社会"的存在
: 无,则不应该有死刑
: 有(事实上就是有 除非人形同动物),则死刑应该存在
: 所以无矛盾
我的想法有些不同,
文明社会直接跳到应否有死刑,恐怕太快。
我的理解,康德应该是指,法律是一个社会群体的自我立法、自我约束,
因此即使社会就要灭亡,也还是要执行法律,
因为这是自由的表现,也是人跟动物不同之处。
但原发文者的问题应该是,这种自我约束能否以消灭人的生命为手段?
康德认为人不得自杀,因为没有理由能使人卸下人所负的道德义务,
义务未尽便必须继续实行之。
但是犯罪(因此判定死刑)是否能成为一个卸下人道德义务的理由呢?
又对於执法者,这能够使消灭一个人(道德行为者)成为道德上允许的吗?
我只读过一些伦理学,因此问的可能不很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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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ca el Barca i visca Cataluny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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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oishingo:对 我就是问这个 抱歉 我书念不多 所以问题表达不清楚 05/27 23:33
※ 编辑: kevinishia 来自: 140.112.211.135 (05/28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