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ove (realove)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討論] 僅為了自己的樂趣虐待一個無辜的嬰孩有可能是道德上允許的嗎
時間Sat Sep 24 08:24:09 2005
Torturing an innocent baby 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
在我們的道德直覺上有很強的力量 幾乎沒有人會認為以上的行為是道德上可以被允許的
也因此這個行為可以做為檢測一個道德理論是否正確的test case
如果有任何道德理論允許以上的行為 那麼這似乎就說明了該道德理論的荒謬
但我想問的問題是
以上的行為真的是道德上絕對不可被允許的嗎 有沒有啥情況 以上的行為是道德上
可被允許的?
我想不出來咧...
唯一想到或許說得通的情況是
if john,as a sadist,
doesn't torture an innocent baby 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 Paul, another
sadist, will inevitably torture 10001 innocent babies(including the original
baby) 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
(And if John does tortue one innocent baby, all the other
10000 innocent babies will be spared).
這個情況要說得通 John虐待嬰孩的動機不能是出於 如果他不動手虐待一個嬰孩的話
Paul會虐待一萬零一個嬰孩...
如果John的動機包括了想避免10000個嬰孩受虐 他的動機就不是"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
但即便當John虐待嬰孩時 10000個嬰孩得以獲赦 但John的行為真的是道德上可以允許的
嗎? 畢竟他不是為了救10000個嬰孩 才去虐待那一個嬰孩 他之所以或去虐待那一個嬰孩
純粹只是為了自己獲得快感 另10000個嬰孩獲赦只是偶然的巧合 如果那10000個嬰孩
不能獲赦 這不會使得John不去虐待那一個嬰孩
但站在我們的角度去看 我們似乎又會希望John會去虐待那一個嬰孩 畢竟 如果
他不這麼做的話 Paul就會虐待10001個嬰孩
如果我們不得不選擇讓John或Paul虐待嬰孩的話 我們當然會選擇讓John虐待嬰孩
John的行為在這個特殊的情境下 似乎是道德上可允許的
但說John的行為在此情境下是可允許的 並不是說在任何情境下John的行為是可允許的
另外說John的行為在此情境下是可允許的 也不代表該行為是道德上值得欽佩的
畢竟很多道德上可允許的行為 並不是道德上值得欽佩的 最明顯的例子大概在於
在兩惡中 不得不選擇一惡 選擇較小惡是道德上可允許的 但並不代表該行為是道德上值
得欽佩或贊許的
Having said all this,我還是很困惑 以上的情境中 John純粹為了自己的快樂
而去虐待嬰孩是否真的是道德上可允許的
有人可以提供高見嗎 或是有更好的情境可以使得torturing an innocent baby
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是道德上可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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