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ove (realove)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讨论] 仅为了自己的乐趣虐待一个无辜的婴孩有可能是道德上允许的吗
时间Sat Sep 24 08:24:09 2005
Torturing an innocent baby 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
在我们的道德直觉上有很强的力量 几乎没有人会认为以上的行为是道德上可以被允许的
也因此这个行为可以做为检测一个道德理论是否正确的test case
如果有任何道德理论允许以上的行为 那麽这似乎就说明了该道德理论的荒谬
但我想问的问题是
以上的行为真的是道德上绝对不可被允许的吗 有没有啥情况 以上的行为是道德上
可被允许的?
我想不出来咧...
唯一想到或许说得通的情况是
if john,as a sadist,
doesn't torture an innocent baby 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 Paul, another
sadist, will inevitably torture 10001 innocent babies(including the original
baby) 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
(And if John does tortue one innocent baby, all the other
10000 innocent babies will be spared).
这个情况要说得通 John虐待婴孩的动机不能是出於 如果他不动手虐待一个婴孩的话
Paul会虐待一万零一个婴孩...
如果John的动机包括了想避免10000个婴孩受虐 他的动机就不是"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
但即便当John虐待婴孩时 10000个婴孩得以获赦 但John的行为真的是道德上可以允许的
吗? 毕竟他不是为了救10000个婴孩 才去虐待那一个婴孩 他之所以或去虐待那一个婴孩
纯粹只是为了自己获得快感 另10000个婴孩获赦只是偶然的巧合 如果那10000个婴孩
不能获赦 这不会使得John不去虐待那一个婴孩
但站在我们的角度去看 我们似乎又会希望John会去虐待那一个婴孩 毕竟 如果
他不这麽做的话 Paul就会虐待10001个婴孩
如果我们不得不选择让John或Paul虐待婴孩的话 我们当然会选择让John虐待婴孩
John的行为在这个特殊的情境下 似乎是道德上可允许的
但说John的行为在此情境下是可允许的 并不是说在任何情境下John的行为是可允许的
另外说John的行为在此情境下是可允许的 也不代表该行为是道德上值得钦佩的
毕竟很多道德上可允许的行为 并不是道德上值得钦佩的 最明显的例子大概在於
在两恶中 不得不选择一恶 选择较小恶是道德上可允许的 但并不代表该行为是道德上值
得钦佩或赞许的
Having said all this,我还是很困惑 以上的情境中 John纯粹为了自己的快乐
而去虐待婴孩是否真的是道德上可允许的
有人可以提供高见吗 或是有更好的情境可以使得torturing an innocent baby
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是道德上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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