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kgam (拓斗)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問題] 邏輯問題中的弔詭
時間Fri Sep 24 16:21:45 2004
well
我們先試著釐清
法官的判決 跟 契約上的約定
倘若
法官判
學生勝訴 (則此時不用繳學費)
但
在契約上,學生必須履行繳學費 (請注意2件判定是分開的但同時的)
(而我覺得實際上 就是學生勝訴 因為是老師故意展開這個衝突 即想收錢)
而反之的話
由於學生仍未贏得任何官司 故一開始的判決
應當仍是老師敗訴
如果是現在的話 老師應該付開庭費用及敗訴金額吧!我想
不過也許學費扣一扣還有賺...
我覺得是一個衝突的引爆點
一點淺見
※ 引述《popandy (pop)》之銘言:
: ※ 引述《wade (那又如何?)》之銘言:
: : 總之,就是法官先判學生勝訴…
: : 一切以法律為基礎,因此學生勝訴的話,他將可以不用繳學費
: : 之後....老師再次上訴
: : 上訴的原因就可以說: "因為學生..畢業後的第一場官司是勝訴"
: : 因此,學生得依合約上的規定,繳學費……
: : 這樣解釋應該沒錯= =...一樣,有錯請指教...
: 更弔詭的是,假如法官先判老師勝訴,上訴的原因就可以說:
: "因為學生..畢業後的第一場官司是勝訴". 因此,學生得依
: 合約上的規定,繳學費.
: 之後....學生再次上訴,上訴的原因就可以說:"學生勝訴的話
: ,他將可以不用繳學費."因此,老師得依另一項約定,退還學
: 生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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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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