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vigigi56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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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美國都更案例-西雅圖老太太
時間Mon Jun 4 04:26: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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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在台灣因為文林苑王家案而成為相當熱門的話題,但究竟什麼是都更?都更最原初的
目的為何?對住戶有利抑或有害?看看美國的案例,了解都更的目的、國外作法和其影響
層面究竟是如何。
美國都市更斯緣起
美國「都市更新」的概念始於19世紀中葉,當時主要的目的是改善大城市市容、人口過多
等問題,以及為了推動地方經濟發展。1954年,美國修正住宅法(Housing Act of 1954
),加入整建、維護的概念,開始推動都市更新。但早期由於法令有嚴格限制的因素,都
市更新推動緩慢。直到1980年代,都市「更新」開始朝向「再生」,以彰顯場所特色為目
標,且重視社區歷史背景,並進一步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
在美國,都市更新是採政府徵收的方式,由於都更牽涉到拆除舊的房屋,許多人反對政府
強制拆除具有歷史意義的建築,例如美國費城就曾經面臨約三分之一的舊市區被強制拆除
的命運。根據美國憲法修正案第5條規定,未給付公正之補償,不得徵收私地作為公共使
用。人民對於都更的強烈反彈,除了是對拆除老舊的房屋、破壞傳統文化的抗議,更是由
於當地住戶的權益常不受保障、沒有獲得適當補助而反彈。
案例介紹:美國西雅圖一位老太太拒都更的故事
據西雅圖郵訊報報導,在2007年,西雅圖一家建商計畫蓋一座精品商場和健身俱樂部,當
老太太家附近的建築要開始進行施工之前,老太太伊迪絲‧梅斯菲爾德就拒絕了建商提出
的一百萬美元(新台幣三千萬元)補償金,堅持不賣她那在1900年就建立的房子。
老太太的執著奏效,最後建商放棄了,他們主動變更建設計畫的設計圖,讓老太太的房子
能保留在原處不動。而因此這個由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戲碼被美國媒體及國外媒體認為
是都市更新的典範案例。
為什麼建商願意讓商場缺一塊,保留給老太太?
原以為協調會一切順利的建商,沒想到竟然遇到了所謂的「釘子戶」。而這其中,其實有
著一段感人的故事。在協調的過程中,這個精品商場興建計畫的資深總監馬丁‧貝瑞(
Barry Martin)和老太太成為朋友。馬丁帶老太太去看醫生、洗衣服、買午餐,對待她有
如自己家中的長輩,然而在2008年6月,八十六歲的老太太去世了。
老太太去世後將房子贈予馬丁,而有人認為,這是一個機會,房子可以成為開發者的工具
。但最後馬丁沒有那麼做。他將房子賣了,而買家保留了老太太房子的樣貌,並加公共空
間命名為信條廣場(Credo Square),以紀念堅持著守住房屋的老太太梅斯菲爾德。
此案例故事告訴我們,原來,不是所有事情都能透過「錢」來解決。
老太太堅決表明「我不需要錢,錢對我而言沒有什麼。」
而她唯一做的,就是對建商說不;她所展現的是對於自身權益的堅守執著,而建商最後也
願意換個方式,繞過老太太的家,同樣做到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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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imj23:這個案例在廖桂賢的書中也有提到 06/04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