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vigigi56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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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美国都更案例-西雅图老太太
时间Mon Jun 4 04:26: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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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在台湾因为文林苑王家案而成为相当热门的话题,但究竟什麽是都更?都更最原初的
目的为何?对住户有利抑或有害?看看美国的案例,了解都更的目的、国外作法和其影响
层面究竟是如何。
美国都市更斯缘起
美国「都市更新」的概念始於19世纪中叶,当时主要的目的是改善大城市市容、人口过多
等问题,以及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1954年,美国修正住宅法(Housing Act of 1954
),加入整建、维护的概念,开始推动都市更新。但早期由於法令有严格限制的因素,都
市更新推动缓慢。直到1980年代,都市「更新」开始朝向「再生」,以彰显场所特色为目
标,且重视社区历史背景,并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美国,都市更新是采政府徵收的方式,由於都更牵涉到拆除旧的房屋,许多人反对政府
强制拆除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例如美国费城就曾经面临约三分之一的旧市区被强制拆除
的命运。根据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未给付公正之补偿,不得徵收私地作为公共使
用。人民对於都更的强烈反弹,除了是对拆除老旧的房屋、破坏传统文化的抗议,更是由
於当地住户的权益常不受保障、没有获得适当补助而反弹。
案例介绍:美国西雅图一位老太太拒都更的故事
据西雅图邮讯报报导,在2007年,西雅图一家建商计画盖一座精品商场和健身俱乐部,当
老太太家附近的建筑要开始进行施工之前,老太太伊迪丝‧梅斯菲尔德就拒绝了建商提出
的一百万美元(新台币三千万元)补偿金,坚持不卖她那在1900年就建立的房子。
老太太的执着奏效,最後建商放弃了,他们主动变更建设计画的设计图,让老太太的房子
能保留在原处不动。而因此这个由如小虾米对抗大鲸鱼的戏码被美国媒体及国外媒体认为
是都市更新的典范案例。
为什麽建商愿意让商场缺一块,保留给老太太?
原以为协调会一切顺利的建商,没想到竟然遇到了所谓的「钉子户」。而这其中,其实有
着一段感人的故事。在协调的过程中,这个精品商场兴建计画的资深总监马丁‧贝瑞(
Barry Martin)和老太太成为朋友。马丁带老太太去看医生、洗衣服、买午餐,对待她有
如自己家中的长辈,然而在2008年6月,八十六岁的老太太去世了。
老太太去世後将房子赠予马丁,而有人认为,这是一个机会,房子可以成为开发者的工具
。但最後马丁没有那麽做。他将房子卖了,而买家保留了老太太房子的样貌,并加公共空
间命名为信条广场(Credo Square),以纪念坚持着守住房屋的老太太梅斯菲尔德。
此案例故事告诉我们,原来,不是所有事情都能透过「钱」来解决。
老太太坚决表明「我不需要钱,钱对我而言没有什麽。」
而她唯一做的,就是对建商说不;她所展现的是对於自身权益的坚守执着,而建商最後也
愿意换个方式,绕过老太太的家,同样做到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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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4.111
1F:推 timj23:这个案例在廖桂贤的书中也有提到 06/04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