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_Plan 板


LINE

這個故事的爭議點在於都市更新的幾個步驟(注意,不是法定程序,只是步驟),都市更 新事實上並非新概念,在民國87年「都市更新條例」(簡稱「都更條例」)通過以前,民 間即有集合住宅改建的案例,如我上次提到的一顆子彈案(正義國宅),建商之前即有整 合,只是在都更條例(民國87年)及921地震(民國88年)後,更助長了都市更新的推動 。 再來說說都更條例,它是基於「促進」都市更新而為的立法(所以本質上來說,他所有的 設計都是朝向鼓勵「都更」),為了讓都更更有誘因,它作了幾個設計: 1.容積獎勵 一開始容積獎勵是要解決部分建物之原容積大於法定容積的問題,特別在台北市,舊建物 法定容積往往遠低於原容積(容積即每坪土地尚可蓋出的建物坪數,台北市住宅區一般大 約在350%~400%,即一坪土地大約可以蓋4坪建物,但民國70年以前並無容積管制,當時 的土地如臨路較寬,一坪可蓋到6~7坪)。如果真照著法定容積下去重建,住在舊建物的 老住戶們的房子大概就只剩2/3啦(3房變2房,還能住嗎?)。所以給獎勵促進舊建物重 建,邏輯上還算合理。 但到了後來容積獎勵變成一種「財務機制」,立論基礎在於老住戶們沒錢蓋新房子,制度 上設計讓他們可以委託建商來幫他們蓋,錢讓建商先墊著,等房子蓋好了,老住戶們把蓋 出來的房子分一部份給建商,其他的就可以自己住啦。 2.分階段同意 通常舊建物的另一個特點就是產權複雜,一棟房子40戶,但所有權人搞不好有100個(繼 承、贈與等等,越分越散),如果真要等到全部人都同意改建,那還真是大工程,所以「 聰明」的官員設計了三階段同意的「法定程序」: (1)劃定都市更新單元 這個階段在於確認要參加的範圍(包括土地跟房子),有點像在問說:「要聚餐的請舉手 。」(但細節都未定,只是表示你有要聚餐的意願),妙的是地主或屋主中只要1個人就 可以提出申請,而且只要10%的地主或屋主同意就可以走到下一步啦(但這階段要簽一張 同意書,很多人都傻傻搞不清他只是同意要都更,可沒說要拿土地房子去換啊)。就像你 同意去聚餐,但沒說同意吃一頓飯要用掉半個月薪水。 (2)擬定都市更新事業概要 這階段門檻一樣是10%,重點在確定誰當發起人(不見得是建商,有點像聚餐是由同事主 辦,但可以自己煮或上餐廳吃),還有規劃方向(例如吃中餐還吃西餐)。這階段又得蓋 一張同意書。 (3)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這階段門檻一樣是75%,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相當專業,包括房子要怎麼蓋,蓋成怎樣 ,每個人可以分回多少面積(或者想多芬要花多少,想少分可領多少),最重要的是$$從 哪裡來,都會寫在這本報告書裡。一般小民看到這些東西,恐怕早昏頭啦,這時候就會有 體貼的建商跳出來說:「包在俺身上,全都給俺包辦,到時候只要給點房子意思意思,別 讓俺做白工就成啦。」老住戶們一看這建商如此仗義,感激都來不及,當然希哩呼嚕就把 同意書蓋啦(沒錯,這階段又有一張同意書)。這階段除了要確認剛剛談的內容,還有一 個重點叫「實施者」,就是剛剛提到的,如果你不自己煮,想吃餐廳,那這時候實施者就 是餐廳老闆啦。 (4)權利變換計畫 剛剛不是說三階段(如果你看到這還沒昏頭),怎這又冒出個權利變換計畫?這又是個都 更條例的偉大設計,這階段是要讓大家同意他的房子現在值多少錢(A),以後蓋好的房子 值多少錢(B),建商蓋房子的造價多少錢(C),然後把B-C(A是當你嫌分回來的房子太小用 來補錢用的,暫不討論),三下五除二,大家就可以在新屋繼續安家樂業啦。妙的是這階 段不必簽同意書,這權利變換計畫也是附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一塊送審。 3.多數決(而非全體通過的共識決) 誠如剛剛看到的,每個階段都只要一定比例的人同意,不必全部人都點頭。 4.政府把關 這是最叫人放心的部分,每個階段都得辦公聽會,而且都得報到都市更新委員會(由縣市 政府遴選專家學者組成的)審核通過,才能一階段一階段走下去。 那為啥這個看起來立意良善的都更條例,在文林院搞出這麼大亂子? 我想第一個問題在於法規設計這三階段,搞到不重要的同意書一直蓋,最重要的權利變換 計畫反而不必蓋同意書,結果建商拿著同意書就跟老住戶說:「老鄉,當初您可是畫了押 的,別戲耍俺啊。」尤其是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一蓋,若是你情我願,是不能撤銷的 ,這也引出下一個問題。 剛剛談到幾個$$,包括建商出的$$,現在老房子值多少$$,以後新房子值多少$$,這些$$ 是誰來訂?法規規定是由3家不動產估價師來估價,但由「實施者」來做最後定奪。這下 可妙啦,只要這建商出的$$多寫點,以後新房子值的$$少寫點,這以後建商拿回的房子可 是大大一棟,老住戶恐怕通通只能分到廁所啦。這時有些老住戶發現上當想撤銷同意,但 別忘啦當初你畫押同意讓俺去找估價師估的,俺找的估價師一項是專業與道德兼具,豈能 任你血口噴人? 那告官吧,官字兩個口,左一個尊重專業,又一個依法辦理,聽得老住戶一頭霧水,總之 你家就只值那麼點,人家建商可是花了大把銀子才幫大家走到這步,真是慈善事業家,您 佬就配合一下,快搬了好讓新大樓蓋好。 這時老住戶把心一橫,索性站佔地為王,當起釘子戶啦。反正台灣乃民主國家,斷無強搶 民地之理。頭幾年倒也真的相安無事,直到民國100年郝市長要競選連任,需錢孔急,建 商資金都被套牢在這幾個都更案裡,就裡應外合通過了個拆遷都市更新補償辦法,規定只 要95%住戶同意,且剩下的人少於2戶,市政府就可以派警察去幫你「搬家」,好讓路給建 商蓋高樓,賺大錢。 此辦法一經三讀通過,舉國譁然。這不是白日行搶?但此時眾學者左一個為國為民,右一 個公益大於私益,官員們也一再出面保證此法備而不用,要建商繼續跟住戶溝通,倒也顯 得小民們無知窮緊張。豈知到了後來公文一通接一通,倒顯得拆定啦。上了法院,法官大 人也說你口口聲聲說拒絕都更,為啥歷次公聽會也沒聽說你有啥反對意見,也沒去申請剔 除「自都市更新單元剔除」,到這時才來告官,一定是想獅子大開口,駁回駁回,刁民刁 民,亂棒打出。 本想說就此文書往來,或許哪天大官們良心發現,修法不拆了也說不定。誰知政府公文聲 聲催,非拆不可。一些平日熱心於反都更的團體也跟著到場造勢,直到前天動員警力驅逐 民眾,老屋轟然倒地,都更條例讓官府強徵民地圖利建商的戲碼正式浮上檯面(天可憐見 ,這法有缺陷也不是三天兩天的事,到有人家被拆了才有大官出來承認法有缺陷,這到底 是?) 最後回答你的問題,劃是能劃,但要走到政府幫你拆,中間得有相當多的門檻(要拆得 95%住戶同意,且剩下的人少於2戶),但是文林苑這案子怪的是王家也沒去說要剔除,就 這樣讓這案子一路走到事業計畫通過然後被拆,倒是頗為蹊蹺,但我一時也說不出到底是 哪邊有問題。 對於都更條例,我贊成它的理想性,卻反對它這些不清不楚的做法。至於政府代拆,我是 從頭到尾都反對,蓋個把人當釘子戶阻擾大部分人利益固然可議,公權力或可介入協調, 或就住戶可能發生之外部損失予以公平裁決(如集合住宅中若有一戶藉故拒絕改建,導致 該建物年久失修成危樓,應可考慮以公共危險罪等處理,還全體住戶一個公道),但剝奪 人民財產自由之事,實不可為(當年雜不是為了這個才起來革命的嗎?) 只能說台灣對環境諸議題仍在起步階段,諸多討論仍未盡理性,都市更新是否非要把老房 子都推倒,蓋出一棟一棟面無表情的高樓才是都市更新?是否居民都無知無識,非得讓建 商幫忙蓋房子才蓋得起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7.166.190
1F:→ innominate:如果按照你說的,外部損失要用裁決方式,今天王家面臨的 03/30 18:49
2F:→ innominate:可能是數億的民事求償,我也不認為有比較好,重點是都更 03/30 18:50
3F:→ innominate:條例裡面還有很多地方不盡合理 03/30 18:50
4F:推 yan761031:你真的有看過法官判決書? 王家不能自更新單元剃除的理由 03/30 19:17
5F:→ yan761031:是更新後沒有自己的建築線 並非是要替市政府背書 03/30 19:18
6F:→ yan761031:但這幾天 這種假專業的文章太多太多 謝謝 03/30 19:18
7F:推 micdibo:國內更新跟土開無異 拿容積獎勵沒理 容積被玩爛是台灣奇蹟 03/30 21:42
8F:→ coalar:yan大:何謂假專業,何謂真專業?還請指教。 03/31 10:46
9F:→ coalar:至於建築線與剔除都更的議題是否有必然關係,法官判決是不 03/31 10:51
10F:→ coalar:是真的就代表所有專業界的見解,也請你再多瞭解。 03/31 10:52
11F:推 losoanhong:台灣都更的公聽會...嗯 是很北爛的= = 03/31 11:55
12F:→ ethan0970:這篇文章我看到的很多都只是你的看法,實質的理論依據呢 03/31 12:41
13F:→ coalar:如果非要引經據典才叫專業,各位所受的獨立思考訓練,有何 03/31 19:22
14F:→ coalar:價值?本文並非發表於需審查的專業期刊,確屬各人意見 03/31 19:23
15F:→ coalar:但是否可以據此就說這是「假專業文章」,還請三思 03/31 19:24
16F:推 richman:三房變兩房為什麼就不能住,這個理論我覺得很奇怪 04/01 17:32
17F:→ richman:都市更新有重建整建跟維護三種方式,不一定要重建才是解答 04/01 17:33
18F:→ richman:但有多少住戶會花錢把自己的房子弄得漂亮一點 04/01 17:33
19F:→ richman:尤其是公寓,連漏水大家都懶得花錢修了,何況是拉皮外觀 04/01 17:34
20F:推 susan2012:以上有的家被建商畫地重見;當你家被通知要拆就知道了 04/03 22:45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WOW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