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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的争议点在於都市更新的几个步骤(注意,不是法定程序,只是步骤),都市更 新事实上并非新概念,在民国87年「都市更新条例」(简称「都更条例」)通过以前,民 间即有集合住宅改建的案例,如我上次提到的一颗子弹案(正义国宅),建商之前即有整 合,只是在都更条例(民国87年)及921地震(民国88年)後,更助长了都市更新的推动 。 再来说说都更条例,它是基於「促进」都市更新而为的立法(所以本质上来说,他所有的 设计都是朝向鼓励「都更」),为了让都更更有诱因,它作了几个设计: 1.容积奖励 一开始容积奖励是要解决部分建物之原容积大於法定容积的问题,特别在台北市,旧建物 法定容积往往远低於原容积(容积即每坪土地尚可盖出的建物坪数,台北市住宅区一般大 约在350%~400%,即一坪土地大约可以盖4坪建物,但民国70年以前并无容积管制,当时 的土地如临路较宽,一坪可盖到6~7坪)。如果真照着法定容积下去重建,住在旧建物的 老住户们的房子大概就只剩2/3啦(3房变2房,还能住吗?)。所以给奖励促进旧建物重 建,逻辑上还算合理。 但到了後来容积奖励变成一种「财务机制」,立论基础在於老住户们没钱盖新房子,制度 上设计让他们可以委托建商来帮他们盖,钱让建商先垫着,等房子盖好了,老住户们把盖 出来的房子分一部份给建商,其他的就可以自己住啦。 2.分阶段同意 通常旧建物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产权复杂,一栋房子40户,但所有权人搞不好有100个(继 承、赠与等等,越分越散),如果真要等到全部人都同意改建,那还真是大工程,所以「 聪明」的官员设计了三阶段同意的「法定程序」: (1)划定都市更新单元 这个阶段在於确认要参加的范围(包括土地跟房子),有点像在问说:「要聚餐的请举手 。」(但细节都未定,只是表示你有要聚餐的意愿),妙的是地主或屋主中只要1个人就 可以提出申请,而且只要10%的地主或屋主同意就可以走到下一步啦(但这阶段要签一张 同意书,很多人都傻傻搞不清他只是同意要都更,可没说要拿土地房子去换啊)。就像你 同意去聚餐,但没说同意吃一顿饭要用掉半个月薪水。 (2)拟定都市更新事业概要 这阶段门槛一样是10%,重点在确定谁当发起人(不见得是建商,有点像聚餐是由同事主 办,但可以自己煮或上餐厅吃),还有规划方向(例如吃中餐还吃西餐)。这阶段又得盖 一张同意书。 (3)拟定都市更新事业计画 这阶段门槛一样是75%,都市更新事业计画内容相当专业,包括房子要怎麽盖,盖成怎样 ,每个人可以分回多少面积(或者想多芬要花多少,想少分可领多少),最重要的是$$从 哪里来,都会写在这本报告书里。一般小民看到这些东西,恐怕早昏头啦,这时候就会有 体贴的建商跳出来说:「包在俺身上,全都给俺包办,到时候只要给点房子意思意思,别 让俺做白工就成啦。」老住户们一看这建商如此仗义,感激都来不及,当然希哩呼噜就把 同意书盖啦(没错,这阶段又有一张同意书)。这阶段除了要确认刚刚谈的内容,还有一 个重点叫「实施者」,就是刚刚提到的,如果你不自己煮,想吃餐厅,那这时候实施者就 是餐厅老板啦。 (4)权利变换计画 刚刚不是说三阶段(如果你看到这还没昏头),怎这又冒出个权利变换计画?这又是个都 更条例的伟大设计,这阶段是要让大家同意他的房子现在值多少钱(A),以後盖好的房子 值多少钱(B),建商盖房子的造价多少钱(C),然後把B-C(A是当你嫌分回来的房子太小用 来补钱用的,暂不讨论),三下五除二,大家就可以在新屋继续安家乐业啦。妙的是这阶 段不必签同意书,这权利变换计画也是附在都市更新事业计画一块送审。 3.多数决(而非全体通过的共识决) 诚如刚刚看到的,每个阶段都只要一定比例的人同意,不必全部人都点头。 4.政府把关 这是最叫人放心的部分,每个阶段都得办公听会,而且都得报到都市更新委员会(由县市 政府遴选专家学者组成的)审核通过,才能一阶段一阶段走下去。 那为啥这个看起来立意良善的都更条例,在文林院搞出这麽大乱子? 我想第一个问题在於法规设计这三阶段,搞到不重要的同意书一直盖,最重要的权利变换 计画反而不必盖同意书,结果建商拿着同意书就跟老住户说:「老乡,当初您可是画了押 的,别戏耍俺啊。」尤其是都市更新事业计画同意书一盖,若是你情我愿,是不能撤销的 ,这也引出下一个问题。 刚刚谈到几个$$,包括建商出的$$,现在老房子值多少$$,以後新房子值多少$$,这些$$ 是谁来订?法规规定是由3家不动产估价师来估价,但由「实施者」来做最後定夺。这下 可妙啦,只要这建商出的$$多写点,以後新房子值的$$少写点,这以後建商拿回的房子可 是大大一栋,老住户恐怕通通只能分到厕所啦。这时有些老住户发现上当想撤销同意,但 别忘啦当初你画押同意让俺去找估价师估的,俺找的估价师一项是专业与道德兼具,岂能 任你血口喷人? 那告官吧,官字两个口,左一个尊重专业,又一个依法办理,听得老住户一头雾水,总之 你家就只值那麽点,人家建商可是花了大把银子才帮大家走到这步,真是慈善事业家,您 佬就配合一下,快搬了好让新大楼盖好。 这时老住户把心一横,索性站占地为王,当起钉子户啦。反正台湾乃民主国家,断无强抢 民地之理。头几年倒也真的相安无事,直到民国100年郝市长要竞选连任,需钱孔急,建 商资金都被套牢在这几个都更案里,就里应外合通过了个拆迁都市更新补偿办法,规定只 要95%住户同意,且剩下的人少於2户,市政府就可以派警察去帮你「搬家」,好让路给建 商盖高楼,赚大钱。 此办法一经三读通过,举国譁然。这不是白日行抢?但此时众学者左一个为国为民,右一 个公益大於私益,官员们也一再出面保证此法备而不用,要建商继续跟住户沟通,倒也显 得小民们无知穷紧张。岂知到了後来公文一通接一通,倒显得拆定啦。上了法院,法官大 人也说你口口声声说拒绝都更,为啥历次公听会也没听说你有啥反对意见,也没去申请剔 除「自都市更新单元剔除」,到这时才来告官,一定是想狮子大开口,驳回驳回,刁民刁 民,乱棒打出。 本想说就此文书往来,或许哪天大官们良心发现,修法不拆了也说不定。谁知政府公文声 声催,非拆不可。一些平日热心於反都更的团体也跟着到场造势,直到前天动员警力驱逐 民众,老屋轰然倒地,都更条例让官府强徵民地图利建商的戏码正式浮上台面(天可怜见 ,这法有缺陷也不是三天两天的事,到有人家被拆了才有大官出来承认法有缺陷,这到底 是?) 最後回答你的问题,划是能划,但要走到政府帮你拆,中间得有相当多的门槛(要拆得 95%住户同意,且剩下的人少於2户),但是文林苑这案子怪的是王家也没去说要剔除,就 这样让这案子一路走到事业计画通过然後被拆,倒是颇为蹊跷,但我一时也说不出到底是 哪边有问题。 对於都更条例,我赞成它的理想性,却反对它这些不清不楚的做法。至於政府代拆,我是 从头到尾都反对,盖个把人当钉子户阻扰大部分人利益固然可议,公权力或可介入协调, 或就住户可能发生之外部损失予以公平裁决(如集合住宅中若有一户藉故拒绝改建,导致 该建物年久失修成危楼,应可考虑以公共危险罪等处理,还全体住户一个公道),但剥夺 人民财产自由之事,实不可为(当年杂不是为了这个才起来革命的吗?) 只能说台湾对环境诸议题仍在起步阶段,诸多讨论仍未尽理性,都市更新是否非要把老房 子都推倒,盖出一栋一栋面无表情的高楼才是都市更新?是否居民都无知无识,非得让建 商帮忙盖房子才盖得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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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7.166.190
1F:→ innominate:如果按照你说的,外部损失要用裁决方式,今天王家面临的 03/30 18:49
2F:→ innominate:可能是数亿的民事求偿,我也不认为有比较好,重点是都更 03/30 18:50
3F:→ innominate:条例里面还有很多地方不尽合理 03/30 18:50
4F:推 yan761031:你真的有看过法官判决书? 王家不能自更新单元剃除的理由 03/30 19:17
5F:→ yan761031:是更新後没有自己的建筑线 并非是要替市政府背书 03/30 19:18
6F:→ yan761031:但这几天 这种假专业的文章太多太多 谢谢 03/30 19:18
7F:推 micdibo:国内更新跟土开无异 拿容积奖励没理 容积被玩烂是台湾奇蹟 03/30 21:42
8F:→ coalar:yan大:何谓假专业,何谓真专业?还请指教。 03/31 10:46
9F:→ coalar:至於建筑线与剔除都更的议题是否有必然关系,法官判决是不 03/31 10:51
10F:→ coalar:是真的就代表所有专业界的见解,也请你再多了解。 03/31 10:52
11F:推 losoanhong:台湾都更的公听会...嗯 是很北烂的= = 03/31 11:55
12F:→ ethan0970:这篇文章我看到的很多都只是你的看法,实质的理论依据呢 03/31 12:41
13F:→ coalar:如果非要引经据典才叫专业,各位所受的独立思考训练,有何 03/31 19:22
14F:→ coalar:价值?本文并非发表於需审查的专业期刊,确属各人意见 03/31 19:23
15F:→ coalar:但是否可以据此就说这是「假专业文章」,还请三思 03/31 19:24
16F:推 richman:三房变两房为什麽就不能住,这个理论我觉得很奇怪 04/01 17:32
17F:→ richman:都市更新有重建整建跟维护三种方式,不一定要重建才是解答 04/01 17:33
18F:→ richman:但有多少住户会花钱把自己的房子弄得漂亮一点 04/01 17:33
19F:→ richman:尤其是公寓,连漏水大家都懒得花钱修了,何况是拉皮外观 04/01 17:34
20F:推 susan2012:以上有的家被建商画地重见;当你家被通知要拆就知道了 04/03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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