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otlessmind (Spotless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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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林崇傑處長應該做個讓孩子看得起的爸爸
時間Mon Jun 20 11:50: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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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八月 10, 2010 by upolicy| 4 則迴響
日前學學文創的一場綠建築與都市更新的座談會,因為台北市都市
更新處處長林崇傑也是座談會的主講人之一,可以想見,最近爭議
不斷的都市更新問題,包括放寬兩倍容積的政策在內,當然都是眾
人爭論的焦點。
多位建築師談到兩倍容積時,紛紛表示可能一舉破壞台北市的城市
特色,林崇傑處長回應時,卻講了一段舉座皆驚的話:「各位都知
道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的艦隊司令山本五十六,他其實是個反戰的
將軍。(此時資深建築師潘冀抓頭!掉筆! 觀眾狂笑!)東條英
機必須要把它前任的首相調到艦隊司令上,山本五十六為了要執行
這件事情,有時候必須要提出對國家、對日本防軍去做處理,最後
當然,對他來講他一生是個悲劇英雄。那,我講這件事情沒有任何
的指涉(觀眾狂笑!) 」。
林崇傑處長還說:「
作為一個更新處的處長,我的工具就是更新條例。
這個條例完全是由一個叫做營建署所訂定的,
這個條例在訂定的過
程中,完全離開了地方的草根,這個整個條例形成的過程中,所有
的影響絕對來自靠近權力中心的團體,很自然,那樣的條例所構
建的體系,事實上我必須要講,它距離最基層的低層,最基層的
市民有一段距離。但是,我唯一的工具而且我沒有詮釋權,這個
詮釋權完全由中央來控制,所以你對都市更新有任何現在法令的
拘束和限制,地方政府毫無詮釋權。」
我想林處長可能真的不了解台北市的歷史。
台北市政府早在民國66年2月就在工務局下的都市計畫處(都市發
展局的前身)成立了「都市更新科」,有了明確的專責機構之後
,在民國72年9月進一步根據自己的需要頒佈了「台北市都市更新
實施辦法」,來做為推動都市更新的法令依據。相較於營建署在
民國87年底才通過立院審查的「都市更新條例」整整早了18年!
檢閱關於台北市都市更新的相關研究[1],所有的學者都一致地
指出以地方政府為主導、主辦的都市更新經驗,是都市更新條
例的重要基礎。當然,在實務的操作層面上,
林處長也指出一
個事實,就是中央政府營建署推動的都市更新條例,歷經立法
院多位建商立委的多次修改之下,早已面目全非,脫離保障一
般民眾利益而趨向鞏固房地產開發商業者有利的方向。然而,
難道台北市政府一點點行政裁量權都沒有嗎?相關審查過程中
都無能為力?那我們何須召開審議委員會,寫個程式直接輸入
電腦就可以完成審查。為什麼都市更新處主管的範圍內,面對
不該核發的停車容積獎勵、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一點點專業堅持
也沒有,反而讓都市更新淪為房地產開發,直接助長土地炒作
風氣?
林處長在座談會中又說:「我在這個空間領域工作二十年,
我們從都市計畫、都市設計、社區營造、歷史保存,公共藝
術,一路走來我們都在創建非常多制度,只有到了都市更新
,我們發現我們竟然沒有辦法創建制度,而且在法令的解釋
,我們沒有權限。」 這裡這樣說就有點過分了,撇開關於
都市更新條例的一般性內容來比較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主動性
,以這次兩倍容積的政策為例,顯然是台北市政府的「創意
」政策所為,以地方政府的對都市計畫變更的權限,配合都
市更新條例的相關機制和工具,超越了更新條例中規定的一
點五倍容積獎勵的上限。政策一開始推出時,還引起內政部
的對嗆,不能明白為什麼台北市政府可以超越母法給予兩倍
的容積獎勵。林處長的托詞,也許可以博得一般市民的同情
,但是稍為看到報紙新聞都知道是怎麼回事,這種說法是不
可能得到專業界的認同。
林崇傑處長還說:「為什麼我們要提出都市再生,重新走出
一個新的方向,因為我們必須重新提出一個新的論述,重新
提出一個新的方向。很高興有這樣的機會尤其是在這樣的平
台,我不在其他的空間,我沒有機會講這些話,那很高興有
這樣的機會讓我做這樣的表術。(觀眾笑!)」
林崇傑處長的抱怨和委屈也許需要被理解,但問題是,今年
的四月至八月,都市更新兩倍容積的爭議初起時,
當副市長
被記者問到公共設施可能不足問題時,為什麼他祇輕描淡寫
回答:「台北市的容積尚未用完,我們不應該抱著容積率的
管制不放!」而他卻沒有發出一點點曾經作為都市計畫、都
市設計、社區營造、歷史保存,公共藝術等政策執行者的專
業道德良知,提出看法?另外,在七月,台北市政府在各個
行政區舉辦兩倍容積說明會時,他也賣力宣傳拆除重建的都
市更新,卻不願意多提供一點所謂都市再生的政策和資源,
供民眾選擇 ?再退一萬步說吧,有沒有把整建維護的DM也
拿到兩倍容積的說明會現場發放?當有些市民憤而控訴市府
放任建商利用專業和資訊不對等的關係,與住戶簽訂不平等
的都市更新合建契約,讓民眾以為都市更新可以帶來房地產
利益而競相投入市政府鼓吹的政策時,被建商剝削的控訴和
求助,林崇傑處長為什麼只能兩手一攤地表示,法律上的私
權,政府無法介入?的確,政府不該介入私權紛爭,但問題
是誰提出的兩倍容積政策勾起這些貪婪者的慾望,讓都市更
新變成房地產利益的香餑餑?
在座談會中,許多市民和建築師紛紛提到兩倍容積的政策將
使得民生社區面臨極大的破壞壓力,一旦變成了高樓門禁社
區,這個曾經譽為台北市最好的住宅社區將毀於一旦,為此
,林州民建築師甚至提出希望台北市的都市更新,饒了民生
社區!在場的市民也激起一股小小的民怨,也難怪會讓一向
自居「保護派」而非「開發派」的林崇傑處長覺得沮喪至極
。
但都市更新兩倍容積的風波能就此悄悄落幕嗎?當然不能,
當都市更新與田寮洋與相思寮、大埔等地,即將成為「反徵
地」「反迫遷」的代名詞,許多已經開始的都市更新抗爭的
故事也將寫入台北市史。我們都知道這個專業界的鄉愿罩門
,畢竟哪天哪個案子還是要經過這些長官的審查,我們也清
楚民不與官鬥教訓,但是,我們更願意跳出來指出郝龍斌的
兩倍容積政策根本沒有穿新衣,希望提醒林崇傑處長即使再
不滿專業界現在對他的評價,
他也必須面對媒體,面對專業界,清清楚楚地宣示:政府絕
不以拆除重建作為都市更新的主要策略,揮別以容積獎勵為
單一工具的都市更新,勇敢地在都市更新案的審查過程中堅
守立場,同時,減少建商作為都市更新審議委員的數量,讓
更多真正的公益團體程進入都市更新審議程序,為公共利益
把關;祇有這樣,至少林崇傑先生還能做個讓孩子看得起的
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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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fattypuff:兩倍容積喊出來時 正是台北市長要選舉的時候啊 08/07 18:24
8F:→ fattypuff:台北市有50%以上四五層公寓形式的建築物 屋齡30年以上 08/07 18:25
9F:→ fattypuff:不少市民還是對這政策買單的阿 08/07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