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denhill (在"全家"看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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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都更談不攏 怪招百出 釘子戶死守 業者曾寄子彈趕人
時間Sat Jul 24 10:42:15 2010
[新聞] 都更談不攏 怪招百出 釘子戶死守 業者曾寄子彈趕人
中時電子報
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24/4/29t7c.html
更新日期:2010/07/24 02:59 王莫昀/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房價居高不下,都更案的釘子戶愈來愈多。都更業者感嘆,北巿居民算盤打得很
精,在都更的領域,沒有「三顧茅廬」誠意感動天的美談,有的只有利益的算計,要順
利推動都更,就得投入大量資金買通,或是動用利害關係、鄰里社區力量施壓,才能
解決,「以不正當手法解決釘子戶,後遺症很多,一般正派經營的建商較不會採用這種
模式。」
北巿精華地一地難求,建商紛紛從單純的大舉購地,轉而投入都更。甚至許多小
建商為了搶地,以蠶食鯨吞的方式插旗透天、老公寓。在透天、老舊公寓一坪售價飆上
八、九十萬,甚至逾百萬下,釘子戶大增,這些人花了大錢,就是等著日後「以小搏
大」致富。
一位建設公司土開主管不諱言,過去為了拔釘子,什麼怪事都聽過。收益好的一
樓店面屋主,通常是都更最強力的反對者,先前曾有不肖人士,從二樓水管灌水泥,讓
一樓臭氣沖天,把一樓屋主趕跑。
此外,也有小型建商四處買入老公寓、透天整合時,狹路相逢,互不相讓。業界
之前曾傳出一家建商老總被人以槍比著頭,最後這家建商只得知難而退。
除了不肖人士搶地,以不正當的手段恫嚇釘子戶外,也有釘子戶以激烈手段反制
。一位銀行辦理都更的主管即指出,曾遇過住戶抱著瓦斯桶趕人,揚言同歸於盡。
業者指出,寄子彈、縱火大費周章,以現在龐大的都更停擺量來說,即使祭出這
些不正當手法能解決的釘子戶也是少之又少,如今,大家都在等北巿府最新都更審議條
件出爐,根本解決都更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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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2.5.6
※ 編輯: goldenhill 來自: 220.142.5.6 (07/24 10:42)
1F:推 atree:9812都市更新實施者教唆槍殺所有權人,所有權人頭部中彈身亡 07/24 20:18
2F:→ atree:il.youtube.com/watch?v=v0BdP4yPbtk&feature=related 07/24 20:19
3F:→ haqqige:嚴格說來很多釘子戶根本是"政府怠於強制執行"...都更條例 07/24 23:43
4F:→ haqqige:25-1 只要達到4/5的土地總面積及私有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 07/24 23:43
5F:→ haqqige:積就算達成協議,講白點就是剩下的1/5你只能乖乖接受 沒有 07/24 23:44
6F:→ haqqige:啥釘子戶問題 但我們的政府現在都傾向每一個都"按奈好好" 07/24 23:45
7F:→ haqqige:所以才會老聽到什麼剩下2~3戶這種莫名其妙的釘子戶... 07/24 23:45
8F:推 NLRaymond:區徵也一樣,剛硬的反對派只要一兩個,就夠了 07/25 15:01
9F:推 Ikoh:請問都市更新有甚麼這麼偉大的公共利益可以侵害憲法保障的人 07/25 17:58
10F:→ Ikoh:民財產權? 都市更新到底是保障多數不特定人公共利益 還是只謀 07/25 18:00
11F:→ Ikoh:求少數特定人利益 07/25 18:00
12F:→ Ikoh:到底憑藉多偉大的公共利益可以動用公權力侵害人民生存權 財產 07/25 18:02
13F:→ Ikoh:權? 都更如果硬要用強制手段來執行 我想不出10年內一定會有 07/25 18:03
14F:→ Ikoh:人窮盡一切救濟途徑 走上釋憲一途 07/25 18:04
15F:推 haqqige:樓上 你的問題同樣憲法第23條可以解答您。 07/25 19:37
16F:→ haqqige:中華民國憲法23: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 07/25 19:39
17F:→ haqqige: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07/25 19:39
18F:→ haqqige: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07/25 19:39
19F:→ haqqige:換言之例如為了"維持社會秩序"制定刑法針對犯罪行為人限制 07/25 19:40
20F:→ haqqige:其行動自由是不違憲的(總不能犯罪被關就搬憲法第10條說不 07/25 19:41
21F:→ haqqige:能剝奪我居住及遷徙之自由吧~~~) 同理,為了增進公共利益 07/25 19:42
22F:→ haqqige:而實施土地徵收或都市更新等等強制手段,只要合乎相關規定 07/25 19:43
23F:→ haqqige:亦不違憲矣。 07/25 19:43
24F:→ haqqige:當然前幾個政大與北大這2間學校共37位學者也聯名上書過希 07/25 19:53
25F:→ haqqige:望土徵條例...等法律能增訂足以衡量土地徵收所應具備公共 07/25 19:53
26F:→ haqqige:利益之機制。 07/25 19:54
27F:推 Ikoh:我的疑問就在於都市更新揭櫫的維護公共利益 到底是真正公益 07/25 21:48
28F:→ Ikoh:還是特定人私益 雖然它經過立法程序 但這樣的立法是不是符合 07/25 21:50
29F:→ Ikoh:比例原則 也許等到有一天真的有人聲請釋憲大法官也受理 才能 07/25 21:51
30F:→ Ikoh:知道答案 07/25 21:52
31F:推 stratist:看那個法是誰立的,為什麼立的,就知道他是為誰的公共利 07/25 21:56
32F:→ stratist:益,至於拿那個什麼憲法23條出來說嘴根本侮辱憲法 07/25 21:58
33F:→ stratist:把公共利益說清楚再來說你符合公共利益,不是用這種套套 07/25 21:59
34F:→ stratist:邏輯在處理神聖的財產權。不要把別人的身家簡單化約為社 07/25 22:00
35F:→ stratist:會發展中的"成本",都是可以犧牲的"成本"。一旦這個社會 07/25 22:01
36F:→ stratist:都是用這樣子在看事情,每個人將來都會變成可犧牲的成本 07/25 22:01
37F:推 sunismp:推樓上. 07/25 23:11
38F:推 haqqige:st大 每個人本來就都有機會成為為公共利益犧牲的對象 這是 07/25 23:23
39F:→ haqqige:"基本常識"。 07/25 23:23
40F:→ haqqige:至於公共利益很難說清楚嗎?其實很容易,但對於被犧牲的對 07/25 23:24
41F:→ haqqige:象來說,如果他們"心中早有定見",那麼就算99%的人都說那 07/25 23:25
42F:→ haqqige:是符合公共利益,他也是聽不進去的。我不贊同無限上崗公共 07/25 23:25
43F:→ haqqige:利益,但我也不贊同無限上崗鄙視公共利益。 07/25 23:26
44F:推 kenghg:推樓上 07/25 23:29
45F:→ kenghg:對於不想被徵收的人 永遠都會認為那是不公不義的圖利特定人 07/25 23:30
46F:→ kenghg:就像我新竹的朋友父親 他到現在也還是在大罵因為竹科開發而 07/25 23:30
47F:→ kenghg:被徵收的土地 ~~ 對他而言 竹科永遠也比不上他心中的土地~ 07/25 23:31
48F:推 oodh:都市更新法規從來都沒有特許任何人用違反其他法律的手段來推 07/27 12:05
49F:→ oodh:動,你拿一個違反刑法的例子,認為都更侵害了人民權益更本不 07/27 12:06
50F:→ oodh:適合,那也有選舉選到開鎗尋仇的,難道普選也要被檢視 07/27 12:07
51F:→ oodh:是否有夠大的公益可以侵害人民生命? 07/27 12:08
52F:推 stratist:如果公共利益很容易說清楚,那為何大法官會要嚴正的以憲 07/27 18:22
53F:→ stratist:法解釋的方式再三要求相關法令要針對公共利益去做界定說 07/27 18:23
54F:→ stratist:明?這說穿了就是現在濫用公共利益的法令與制度都先假設 07/27 18:23
55F:→ stratist:他們本身就是公共利益,然後再去用我自己是公共利益 07/27 18:24
56F:→ stratist:的前提說我自己一切合法,而這個就是套套邏輯 07/27 18:24
57F:推 stratist:像是目前產生爭議的案子,幾乎每一個都有公共利益界定不 07/27 18:28
58F:→ stratist:清的問題,如果是更新重建案,除了那些海砂屋輻射屋等有 07/27 18:29
59F:→ stratist:公共危險的建築物更新案,其它你要牽扯公共利益那根本是 07/27 18:30
60F:→ stratist:鬼扯。 07/27 18:30
61F:推 Hinamizawa:看來歐美對公眾利益的討論和思辨在有些人眼裡只是個屁 07/27 22:06
62F:推 moocow:樓上何不回文? 07/28 18:50
63F:→ xainbo:為啥一串推文,分別在討論<農地徵收>和<都市更新>? 07/29 02:46
64F:→ xainbo:而且還混在一起討論…… 07/29 02:46
65F:推 Hinamizawa:看來人類的眼睛已經進化到會自動忽略學者多年來的呼籲 07/29 19:04
66F:→ xainbo:誠摯邀請樓上發文,此種推文毫無思辨和討論的意義 07/29 21:35
67F:推 xainbo:放話性的拋出幾句推文,實在是讓其他人難以接話.... 07/29 21:38
68F:推 QWERTJ:推i大s大 "公眾"利益?? 公眾"利益"?? 08/13 13:06
69F:→ QWERTJ:建商為了公眾還是為了利益搶著都更?候選人為了公眾還是為了 08/13 13:07
70F:→ QWERTJ:利益搶當選? 真正公眾的事通常不會有人搶啦!! 08/13 13:07
71F:→ SPMAN:等哪天haqqige的生命被公益犧牲的時候再來說 08/28 21:21
72F:推 Hinamizawa:真是奇怪了 有人連自己的po文都不看嗎? 10/03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