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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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都市再生學會成立都更整合辦公室
時間Sun Aug 30 21:45:53 2009
都市再生學會成立都更整合辦公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30/128/1q3qy.html
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達成提昇國家經濟及振興地區發展之目標,
行政院經建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於九十四及九十五年度協同地方政府
選定五十處公有土地為主,且具發展潛力之地區,補助地方政府辦理
先期規劃,並於九十六及九十七年度繼續勘選四十五處捷運發展軸線、
水岸發展軸帶及都市舊城區,運用都市再生手法進行整體規劃,
作為整體更新之示範案例。
由於都市更新地區完成先期規劃後,部分更新地區因土地產權複雜及細分,
公、私權利複雜,需有專業整合機構進入向住戶說明先期規劃成果,
以釐清優先更新單元土地、建築物產權及違占建情形,整合權利人參與
都市更新意願,協助依法定程序辦理都市更新,以改善都市機能,
並吸引民間參與投資都市更新事業。
內政部營建署於九十八年度委託社團法人台灣都市再生學會辦理
「都市更新專業整合機構」委託服務案,由該署選定之三十一處優先更新
地區,遴選出四十處優先更新單元,整合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之意願,
並協助提出更新事業概要計畫,輔導成立更新會或協助甄選適當的實施者。
公部門亦期望透過更新整合機構之專業平台,整併相關公共設施投資及建設、
改善都市機能、吸引民間參與投資更新事業,並藉由政府挹注之資金,
積極整合公、私更新單元,為都市環境帶來更大的改善與成長。
社團法人台灣都市再生學會為配合辦理都市更新整合業務,
成立都市更新整合機構辦公室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四○○號四樓之一),
並訂於九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舉辦開張茶會,
將邀請行政院都市更新顧問許志堅、內政部政務次長林中森、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長丁育群、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副處長羅道榕、台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主任秘書陳耀東
等人蒞臨揭幕儀式,歡迎各界先進蒞臨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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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0.170.140
1F:→ oodh:想神一下 這31處地區和40處單元的位置 網路上只看到07年的表 08/30 21:50
2F:→ oodh:還是說 這31 40處 都在07年那50處之中嗎? 08/30 21:51
3F:推 stratist:不完全是,其實這是另一批案子,也就是在政府主打的案件 08/30 22:24
4F:→ stratist:之外,另外發包50個案子出來給民間做,但是很不幸的,民 08/30 22:25
5F:→ stratist:間沒有人是用這種敲鑼打鼓的方式在搞更新,到最後這50個 08/30 22:25
6F:→ stratist:案子做完,就會有50個社區失望,要更新的路也很更辛苦 08/30 22:26
7F:→ stratist:舉例而言,一個案子假設要投資20億,40個案子就要投入 08/30 22:28
8F:→ stratist:800億,這沒有大量的資金是投資不起來的,現在政府可沒這 08/30 22:28
9F:→ stratist:個銀彈,政府連中山區那兩個案子都要拿土地去給投資者借 08/30 22:29
10F:→ stratist:錢了,怎麼又還會有錢來投入這些案子。 08/30 22:29
11F:→ stratist:但是民間也不會很想碰,因為開發成本被一鬧就高了,放涼 08/30 22:30
12F:→ stratist:一點再來做會比較好 08/30 22:30
13F:→ oodh:所以說政府目前只是點出位置(有提出獎勵容積嗎)然後放讓看民 08/30 22:52
14F:→ oodh:間要不要做嗎? 不過 1. 你說的是那 50處 那31和40處呢? 08/30 22:52
15F:→ oodh:2. 文中說這五十處是公有地為主 怎麼會是讓民間來做呢? 08/30 22:53
16F:→ oodh:是建議他們買公有地 還是公有地要蓋公設 建議他們在週邊更新 08/30 22:54
17F:→ oodh:如果可以的話 麻煩解惑一下 THX 08/30 22:54
18F:→ zefy:原來就是這個!!!!!!難怪更新學會最近這麼囉嗦意見多!!!!! 08/30 23:27
19F:推 stratist:更新學會那50個案子不一定是公有土地很多 08/31 01:27
20F:→ stratist:他是31個更新地區裡面的40個更新單元,很多是私有多數 08/31 01:28
21F:→ stratist:只要做到概要就可以拿錢了,相當於一個案子100萬 08/31 01:28
22F:→ stratist:也就是做做概要大家happyhappy,後面會不會做不曉得 08/31 01:29
23F:→ stratist:而且說實在這個是要真刀真槍的,概要都不一定做得出來 08/31 01:30
24F:→ stratist:很多之前的先期規劃案,在規劃的時候根本沒考慮到開發可 08/31 01:31
25F:→ stratist:行性,當成研究案在搞,現在開始要用實際的法令下去做的 08/31 01:31
26F:→ stratist:時候才會檢驗出來之前的案子是不是在天上做的 08/31 01:32
27F:→ stratist:別的不提,1/10的同意書要拿出來也不是都那麼容易的事 08/31 01:32
28F:→ stratist:這可不是之前看到有的單位還在做更新意願的問卷調查那樣 08/31 01:33
29F:→ stratist:沒腦子的事 08/31 01:33
30F:→ oodh:哦,所以這裡「補助地方辦理先期規劃」只是政府拿點錢出來 08/31 02:00
31F:→ oodh:讓學者業者地方 自己去推廣規劃、找建商住戶調查 這樣而已嗎? 08/31 02:01
32F:→ oodh:然後現在才是在那四十個單位正式要開始作更新 這樣嗎? 08/31 02:02
33F:→ stratist:勉強算是吧....這樣嚴格來說不能叫開始作更新 08/31 23:17
34F:→ oodh:借轉推文~ 謝謝回應~~ 09/01 00:22
※ oodh:轉錄至看板 Policy 09/01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