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stanley (七點三十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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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城市建築的過去與未來
時間Mon Jul 6 13:33:53 2009
http://post.books.com.tw/bookpost/blog/8466.htm
城市建築的過去與未來
文/史兒
受訪者:漢寶德/世界宗教博物館館長
採訪者:史兒
地點:世界宗教博物館
城市在今天看來是由建築組成的,但在古文明裡,城市就是一個
大建築,是一個大整體的規劃,城市規劃有非常長遠的歷史。過
去的城市,大致可分為兩種型式。
第一類型的城市,是古文明建立的城市。每個文明都有對空間的
想像,提出對都市規劃的概念。在文明其中,有一種文化的力量
,把城市當成一個重要的象徵,如:古希臘的城市、古中國的城
市、中東、西亞。這些地區的古文明,都對城市有很大的規劃,
他們建立的多半是幾何城市,表達宇宙觀和權力結構,如:中國
的古長安城,方方正正的格局。古文明城市的建構,都有代表權
力意志的帝王在其後支撐,因此,宮殿和神廟是這類型城市裡最
主要的建築,表達強烈的美感觀念,尤其希臘後期時的希臘化時
代、羅馬帝國時代,我們更可看見這個模式。這些城市都有很多
的公共建築,彰顯權勢和神的力量,建築與整個城市結合在一起
,配合得很好。
第二類型的城市,是較自然的發展,如果這個地區在歷史上並未
形成大帝國,我們就可以想像它的城市,乃是經由自由演變而來
。最好的例子是中世紀歐洲的國家。這些國家最初都是封建的領
土,沒有強大的國力,也沒有安定的政府,由領土發展成國家。
在這些城市的中心雖然免不了有宮殿、教堂,但主要還是以生活
化的建築為主,配合自然地形,考量財力。這些城市都是活生生
的生物,有時在山頭,有時在島,這是因為它們具有防衛的條件
。這些城市就像有機物一樣,在裡面你很少看到大建築,建築物
都很狹小,組織得像一個個村落一樣。從前台灣的鹿港就是一個
代表,小巷多、房舍低矮,但可惜後來被日本改造,中間拆了房
子,蓋了大道,這些原來是沒有的。
今天我們去歐洲旅行,還能感受這兩種不同類型城市的差異。你
看羅浮宮的軸線,還能看到幾何的線條,北京城的天安門廣場亦
然。但說到巴黎本身,它是在十八世紀才產生帝王,才開始把它
的觀念用到自然建構出的城市上,今日我們看到巴黎的「美」,
是路易開闢出來的,他把他認為的「美」強加在城市裡。台灣在
建城時也是拆了許多民房,像板橋林家花園,這些建築都隱含欺
壓老百姓的意味。
不論古典亦或自然,這兩類城市都有不同的美感,文明建造的城
市有「秩序」的美感,空間莊嚴、偉大,容易令人感動,實際上
就是種權威的表現。人會受到空間的感應,表現出順服的行為,
而成為階級的工具,今天我們去看古建築,當然沒有這個問題,
變成純粹的空間美感了。
是以,都市的美感和其它藝術一樣,可以分為古典的美感,以及
中世紀的美感。你看倫敦,倫敦看來好像沒有巴黎那麼美,不過
它仍保留中世紀的味道,道路彎曲、街道寬窄不一,倫敦市中心
都是很狹窄的,聖彼德堡教堂從前是沒有廣場的,這在大帝國是
很難想像的事。古典建築注重整體感,一座宮殿或神廟,都是有
廣場的,方便人瞻仰整座建築物,但是你看中世紀的建築,這些
教堂都很美,但是建造者注重的是生活性,所以完全沒有設置廣
場的構想。像聖彼德堡大教堂,現在才把它周圍、靠河邊上的房
舍拆掉來做廣場。
在現代,建築思想主要在超越古典與自然。古典時期,「城市」
和「建築」密切結合在一起,兩件事就是一件事,都市計劃也就
是都市設計,建築時不忘城市規劃,城市規劃時不忘建築。但相
反的,中世紀的建築都是偶然發生,自然成長。由於自然成長的
成市不是規劃出來的,所以有較自然的演變。可惜這兩種都市的
建築,都被現代化所破壞。現代化破壞了城市,破壞的最大主因
是交通工具的發展。最開始是馬車,破壞的力量還不算大,但後
來汽車發明後,它形成最大的破壞。有了汽車,才有現代的城市
規劃。
城市不得不需要交通建築,現在是依交通因素來建立城市。像歐
洲發明許多小車,就因為在山路難行大車。二十世紀以來,產生
世界性的城市解體,自美國首開先例。美國歷史雖不長,但也都
是由自然而形成的都市,汽車造成破壞,高架道路把城市切成一
塊一塊,沒有人考慮城市景觀的問題,都市向四周擴散,像今日
的洛杉磯。城市的美感,早就不再重要了。
台北市的情況也是如此,並沒有依照都市景觀的概念來建設,現
在大家懷城市的美感,所以常出國旅行,體驗各種不同的文明。
當然,現代化後,我們已與過往有很大的不同,以前都是木頭房
子,西化後,我們又都蓋了西化的房子。但在沒有西方文化的基
礎上,建設起來的房屋,像中興新村,像台北城裡的老建築,這
些西化、甚至日本化的房子,現在一個個都變成古蹟,雖然藝術
價值不高但仍留存下來。這是我們的城市文化嗎?
半世紀以來,人們開始注意到城市的美學,對失焦的空間、高速
公路化等等感到空虛,因此希望重建城市的美感,二十世紀中葉
,開始有了都市設計的課,要在公共空間裡重建空間的美感,要
去討論空間和建築該如何配合,這些課的實踐叫作「都市更新」
。在台灣,我們的法律不太完備,公權力無法申張,想要利用公
權力來創造公共空間很困難。我們的民主還不成熟,人民必須要
了解,除了自利外,民主還必須來為他人設想,要為群體設想。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利益,但我們彼此相互尊重與妥協。
要規劃良好的城市,一方面要健全的法令制度,一方面要有才能
的規劃人員,還要持續且堅定的實行,十年?二十年,三十?五十
年,才能看見效果。信義計劃區是個讓人失望的例子,本來有很
大一塊地方可以好好發揮,但是我們沒有人才,連理想的規劃都
沒有,很可惜失去了這個機會。即使我們有人才了,政府制度也
還不完備,政府甚至也沒有權力可以去審核建築的美感。你看,
建築我們每天都要經過,每天都看的見,它是最標準的公共藝術
!應該要有一個法律,能規定高樓高到某個程度,就不再只是私
人的事,而是每個人的事,所有的人都應該有發言權,這個制度
不能建立,實在可惜!
信義計劃區本來可以成為一處最好的規劃的,現在,台北已然不
再有此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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