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Li ()
看板Urban_Plan
標題Re: [討論] 地制法修正案 終將讓三都十五縣夢碎
時間Mon Apr 13 02:29:01 2009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你用生活或文教商業活動作為一個鄉、縣、市的區分範圍
: 我是同意這個「原則」
: 但是,「原則」並不只有一條
: 單只就這樣的「原則」並沒有如下發展出各縣市規劃的價值
我想要利用我的發言讓大家討論:
『到底行政區畫法是為何而劃?』
『最初的最初,聚落的劃分,中地的劃分該如何去界定?標準又何在?』
我原文的用意就是提出我認為理想(?) 的聚落/行政區定義,
找出最接近居民所認同的地理認同。
(強調一下:EX可以忽略…真的)
在這個原則之下,就不必討論我是不是誤解原則是否只有一條了。
因為如果原則只能,或必包含我所說的部份,那連我自已都不相信。
我說的若有對的,那學一類組的、法商政治的、都計研究的不都喝西北風去了?XDDDD
不過,因為我認為OODH大沒有理解在下的原意,在下還是就回文來做一些回應吧。
: 大致上來說,你的劃分法有四大缺點
: 第一,你只從「政治性 的 本位主義」來看待分區
政治性的本位主義是什麼?老實說在下不懂XDDDD
在下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一個地方之所以會存在,就是因為居民的認同。
就如同住在台中市河南路的人中,有人以為自已住水湳,那裡就自動變成水湳。
或是住在惠中路、市政路上的人自以為住在『七期』,七期這個地名就出現了一樣。
所以我認為在劃分基層(村里級、鄉鎮級)區劃時,這種認同才是最重要的。
你生活在哪一個地方,你認為你生活的是什麼地方,你就活在什麼地方。
這聽起來是不是很像之前的:
『我是台灣人』『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剛開始出現時的狀況?
有了居民的居住、語言、血統等方面的自覺,才有意識形態。
然後才會有認同,接著才會有保護與發揚的意識。
而絕大多數居住在城市的人們…
連自已居住在『某一個地點』的認知都在重新洗牌。
這又是另一個命題了。
: 你的劃分法,就沒有解決大家常常提到的「挖地瓜」問題
: 什麼是「挖地瓜」呢,就是「市」把「縣」的精華地區挖走了
當『縣』『市』『鄉』『鎮』出現時,我就放棄解決城鄉差距的課題了
--這只是我的個人想法,我相信是沒有對與錯之分的。
所以就只針對誤會的部份繼續回應了。
: 所以你可以界定出「怎樣算一個 「市」 」
: 但真像你所界定的這樣把市劃出來後,剩下的縣會變得很可憐
真的要明確規範的情況下…
我的作法是,市和縣同階,權利相同。
但縣的所轄領域包含市:彰化縣所轄包含彰化市;大墩縣所轄包含臺中市。
而市的轄區內之稅收,由市與縣採固定比例分帳。
市若要擴大地區,需與鄰近之縣域依稅收地價購買其行將擴張的地。
: 比如說你的台北地區
: 你把「台北市、基隆市、三重市、板橋市」 和縣放同一階
: 也就是三重、板橋不下轄於縣
: 然後,台北縣又切開成「淡水縣、基隆縣、文山縣、新莊縣、海山縣」
在這裡,台北市與台北縣(轄北市、士林、內湖、南港、汐止)轄區重合。
基隆市轄區與基隆縣重合、三重VS新庄、板橋VS海山。
除新莊縣治會設於新莊外,海山縣治就會設立於新板特區中和板橋市治放在一起。
同樣的,台北縣治與台北市政府也會放在隔避。
我並不是要作到平衡。
相反的,就是要讓城市更加濃縮的同時,
令其周邊的縣(市郊)與中心都市聯繫更緊密…
把都市更新與都市擴散的款項分開,
在都市郊區化效益發生同時,不至於發生嚴重的都市空洞化危機。
這是為了設計讓縣市之上的州層級政府有更嚴密的管理而設。
: 簡單問一句, 照你這樣分,淡水、基隆兩縣 要哪年才有捷運坐?
這已經和今天的命題無關。(別太在意我的EX…我台北很不熟的)
如果我的定義真的會讓台北分出淡水縣出來,
那淡水的通勤需求的確也不會到該蓋捷運的地步了。
這時候可能就還得看淡水的旅遊與其他效應會造成的交通旅次…
…值不值得這麼大量的運輸呢??
: 「只從政治性 的 本位主義」看待行政區
: 是你的劃分法的第一大缺點,因為 政治位階 並不是行政區最重要部份
: 所以你單純覺得各別生活圈、各別文化圈 就應該有平起平坐、不轄於他人的行政區位階
: 其實有點不實際
或許吧,
: 再者,你的劃分「與當今現實發展有落差」
(因為我不夠了解,有落差是當然,所以本段恕不回應了)
(再說我之所以分的乾脆,就是因為我根本只是在隨意舉例而已…太不嚴謹了我自已)
: 其實問題並不是「該怎麼劃」
我只是來釣魚的而已,所以請上鉤吧(笑)
不要只有我一個人講火星話,會很孤單的(喂)
或是,您根本認為台灣根本不應該劃分任何『區域』,只是浪費資源呢??
亦或是,我只該放棄地方分權,完全中央集權,城市鄉村概念下放民間自行處理呢??
(一種小政府作法,聚落等概念由民間自由圈定經營,政府僅就大原則被動式的插手)
: 第三,你這樣的規劃,正好切重我之前說的
: 「地方政府本位主義浪費」
: http://www.wretch.cc/blog/oodh/5041900
在我的概念裡面是:『什麼層級的行政區就做什麼事』。
而縣市,在我的想法裡只是掌管著地方生活圈的小型自治體。
所以雖然是自治,其資源並不足以作出如今日台北市所能搞的建設等級。
實際上,今天台灣各縣市在做的各種建設的爭取與建設本身…
很多(尤其大規模的)其實是我認為如『州』政府才該做的事情了。
當然細項的定義之流,需要更更嚴謹的討論。
這中間包含道路分級、地政戶政稅收教育治安代議…非常非常多的權責分級討論就了。
在臺灣,我所理想中的州/省 一級地方自治組織…
大致上規模和日本的『都/道/府/縣』或中國的『地級市』相距不遠。
而它們的權限則因為臺灣地夠小人也夠稠密,應該可以做到美國的州一般的權限。
就是有能力針對旗下縣市的需求,依各項因素來做完整的統合。
強化以一個主中心城市為中心認同所建構的完整認同圈形式。
因為和您接下來的論述完全不衝突,故解釋至此為止。
反映民意的代議士制度部份,在我原文中除了村落的範圍外,應該沒提到過才是。
這部份該怎麼做,配套?細節?有空再說吧,那是別的議題了。
: 所以說 分割 行政區只會帶來更多浪費 也許吧會有更多的基礎建設
: 但 既不實用、沒效率 又加速地方財政惡化
: 遠不如合併好
: 要貼切地方民意 從議會做就好了
再次重申。
在下提出本文並不是要分割行政區。
而是要希望大家來討論各級的行政區其定義的本質。
唯有本質探討出來,我認為才有機會進一步的討論到行政區的劃分。
: 其實從文中第一段可以看得出來,
: 「地方本位主義浪費」 正好會與
: 「不斷擴張整合的都會區生活圈」相衝突
: 換言之,雖然你一開頭就講明你認為的都市是應該以「生活圈」作規劃
: 但實際上,你的規劃 由於
:
: 1. 你太重視 「政治性 的 本位主義」
:
: 2. 採用舊時文化聚落作參考 而不合現在區域整體發展現況
:
: 所以你的規劃 與實際上大台北生活圈相去甚遠
: 這麼說吧,如果今天台灣的主流交通工具是腳踏車,主流產業是農業
: 那你把新莊、板橋切開來還有道理
: 但現在都 捷運了,
: 你不覺得它們乾脆和北市合併比較符合「生活圈」嗎?
這也是可行的,並不反對。
: 如果說,你覺得這樣很糟糕,好像什麼東西亡了一樣
: 如果說,我們要一直記得「我們的祖先以前一起生活在這裡」
: 所以這裡就要有一個政治地位、就要有一個行政區的話
: 那外省第二代是不是各按省份也劃一個鄉、縣給他們?
: 那,到台中發展的中部各縣、澎湖人 是不是也各劃一個鄉給他們?
: 那順便 全台十四還十六族在各縣市也各占一個村先
: 以免有某種傳統文化、某種舊時連結「亡了」
..........當初看到這裡時,就完全了解自已舉的例子是多麼讓人誤解XDDDDD
實際上,台灣政府的確幹過這樣的事。
大陳島有兩個村,龜山島民也有一個村作集中管理。
我並不反對這樣的行政區劃,這也是村落形成的一種方式。
實際上清朝台中的『陳平』『朝洋』『惠來』『邱厝』出現的原因就是如此。
不過,我並不覺的直接放棄地方分權,讓基北北桃竹宜整合為一個縣會不好。
實際上我完全沒有成見,只是舉個例子而已(反正手邊有堡圖讓我舉)(喂)
: 你同意嗎? 不同意嗎?
(下面文句已經脫離在下想引玉的原意…我舉的例子太幼稚誤導了oodh大,很抱歉)
: 最後,你這樣劃分
:
: 「偏重政治性本位主義 而忽略城鄉差距」
: 「不合於現實的都會區域發展特性」
: 「切割、增加縣級單位 引發本位主義浪費」
: 「精簡成本、集中資源 與 快速反應」
: 有沒有... 很眼熟?
直接就這個來回應吧。
針對1 :若非在下誤解您的文章,就是您誤以為在下想以政治權力拉平城鄉差距。
在下只想說…嗯,完全沒有這麼一回事。
針對2 :請忽視在下隨便引用日本時代行政劃分的舉例…那只是理解方便用。
針對3 :(3 和4 有什麼差別嗎?)
針對4 :在下的劃分還在探討地區行政劃分原理的階段,尚未考慮至此。
實際上側重4 的話,台灣或許比較適合作中央集權。
也就是取消分權用的行政劃分,由中央統籌指揮一切。(地小嘛…)
(這也頗接近現況,哈)
: 而「道州制」 和 「東京都」
無論是當年的保甲或現在的道州,
我認為在尋求任何進階功能之前,
對其分層的聚落認同與行政區有嚴謹的認定與認同是最重要的。
無論是政府來做或是企業或人民來做,都是一樣。
意識形態只是結果,需求才是一切,相信oodh大是認同吧?
所以oodh才會對我有問題的劃分ex有著這麼大的執著。
: 我覺的不是現實(政治之類的) 不能和你的理論配合
: 而是你的理論和現實(縣市住民的生活) 相距太遠
我的理論若真的和大家的需求,所謂現實太遠。
那希望可以看到更嚴謹,且接近大家需求的現實面的聚落/行政區劃分理論。
我本來就不是來妄想的,所以在這裡更歡迎所有在這相關板面出沒的大大提出觀點咯~~
: 推 sziwu:不過量販店在台灣跟國外有別,台灣的量販店偏向市區設店。 04/12 21:22
: 推 sziwu:不過講市區設店也不是很貼切,應該說台灣的市區與郊區跟國外 04/12 21:25
: → oodh:要看你「市區」的定義 天母一帶 會接住宅區的就算郊區了 04/12 21:26
: → sziwu:比較起來是很模糊的... 04/12 21:26
: → oodh:在桃園是內壢、敏盛 在台南是新市府、近永康 大概這樣 04/12 21:27
: → sziwu:基本上以國外來看,天母絕對稱不上郊區.. 04/12 21:27
唔唔,快回文吧~~我想知道台灣和外國的市/郊區比較呀~~
(這也有助於厘清行政區劃原理的疑問)
: 推 fcuk1203:看完後,似乎有另種想法 04/12 21:32
快回文吧快回文吧~~~
: 推 qekpwjnw:我覺得j大的文 大家不應把重點放在切割的區塊上 04/12 23:01
: → qekpwjnw:畢竟區塊讓任何人來切一定會有出錯的可能 04/12 23:02
: → qekpwjnw:大家應該是要把重點放在j大提出的行政重劃的方式上面吧 04/12 23:03
POINT GET
終於有人在三行內抓到本文重點了(淚目)
: 推 heronisolate:我一直覺得台北盆地這麼小了還能分得落差很大實在是. 04/12 23:35
Q__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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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40.196
1F:推 haqqige:國外從市區開車到郊區通常起碼要花上1個小時以上吧...?而 04/13 04:05
2F:推 haqqige:且市區與郊區差個30英哩(差不多40多公里)也是常有的,但是 04/13 04:11
3F:→ haqqige:台灣妙在台北市區開個40多公里就到基隆市或桃園市了,所以 04/13 04:11
4F:→ haqqige:城市與城市之間密集造成兩城市之間的郊區空間其實很有限。 04/13 04:12
5F:推 oodh:簡單來說,1. 大台北的一體性比你想得還大;淡北一直爭取蓋 04/13 08:48
6F:→ oodh:高架或拓寬,就是因為淡水人多半在北市工作;我同學基隆人 04/13 08:49
7F:→ oodh:也在北市讀高中; 2.你的分區原則分到村鄉還算合理;我所謂 04/13 08:50
8F:→ oodh:「政治性本位主義」 就是「淡水人又不常去新板,為什麼要下轄 04/13 08:51
9F:→ oodh:於北縣」「台南市為什麼要下轄於高雄」「(你認為)桃園人不常 04/13 08:52
10F:→ oodh:去中壢反之亦然」所以便覺得淡水也該作縣、桃、壢都該作縣 04/13 08:52
11F:→ oodh:這便是基於本位主義,作政治位階上的爭取 這麼說的話 蘭嶼 04/13 08:53
12F:→ oodh:也該作縣; 我的意思就是,你的劃分法到村鄉也許還可以 04/13 08:54
13F:→ oodh:但你卻認為它們應該設縣;便是你 政治性 本位主義 的規劃結果 04/13 08:55
14F:→ oodh:雖然你認為自己想講的只有 怎麼劃出界;但,劃出來的界是哪一 04/13 08:57
15F:→ oodh:階,具有決定性意義;尤其對你來說 淡水如果不是縣是鄉 04/13 09:01
16F:→ oodh:而下轄於北縣或北市 那便有不同意義吧? 其實呢,七期不需要 04/13 09:03
17F:→ oodh:成為里,淡水不需要作縣 不需要拿歷史文作去作行政位階 04/13 09:05
18F:→ oodh:若不是人文一直在變動 哪來的歷史 如果說不甘只作台灣人 04/13 09:06
19F:推 oodh:不甘被稱中市人 一定要作東區人 那為何不做xx里人呢 04/13 09:09
20F:→ oodh:有人把自家地址「地基主」的故事掛嘴邊過嗎? 04/13 09:10
21F:推 chiwenadam:樓上推文太長,建議回文讓讀者比較好讀。 04/13 12:52
22F:→ JJLi:重要的不是我的分法OK不OK吧… 04/13 13:02
23F:→ JJLi:而應該是『好,那該如何定義不同層次的聚落呢?』 04/13 13:02
24F:→ JJLi:發了兩篇文章還是沒人看懂,我自已該好好檢討了。 04/13 13:02
25F:推 smvv:j大並不非你說得都是錯的~但是o大指出的是你意見裡面跳脫現實 05/01 00:26
26F:→ smvv:情況太多的部分~你似乎認為台灣人都是會有狹義的地方概念基本 05/01 00:27
27F:→ smvv:上就是一個誤解~ 05/01 00:28
28F:推 smvv:我並不反對要有地方意識~但您是否想過~本來就已經有的這東西 05/01 00:31
29F:→ smvv:卻因為你落伍且完全不符現實的分割~變得更狹隘~ 05/01 00:33
30F:→ smvv:地方意識特別強烈的時代是在以前的農村社會~因為鄉與鄉~城與 05/01 00:35
31F:→ smvv:城之間~很多原住民幾乎是不相往來的被綁在土地上~ 05/01 00:35
32F:→ smvv:光由這點來看21世紀的台灣~這樣的分類根本是個玩笑 05/01 00:37
33F:→ smvv:例如你所分的大墩縣的區域~對我這個大里人而言根本沒有認為意 05/01 00:38
34F:→ smvv:義~ 05/01 00:38
35F:→ smvv:(任何的意義)~照您說的地方意識來說的話~我為何要認同大坑? 05/01 00:40
36F:→ smvv:我家到埔里還比到逢甲還快~光交通因素幾乎就能推翻你的意見了 05/01 00:43
37F:推 smvv:照j大的原則~我認為現在縣鄉鎮市根本也不用重新規劃了 05/01 00:45
38F:→ smvv:而您新的縣市區域~好像也和你的原則不相符合 05/01 00:47
39F:推 smvv:如果要強調地方意識~那你為何要剝奪我叫"大里人"的權益? 05/01 00:50
40F:→ smvv:請叫大里縣好不好? 05/01 00:51
41F:推 smvv:所以說到最後~你也只是在以自己的區域意識做為分縣的原則~ 05/01 00:54
42F:→ smvv:而非是以你一開始打了那麼多定義的文字做原則 05/01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