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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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袁紹的生年與正妻
時間Fri Jun 14 05:56:00 2019
這篇來談6年吧,先從曹操的大事紀看起,三國志曹植傳:"吾昔為頓丘令,年二十三",
知曹操為頓丘令的時間當在177年
然後史學家如梁章鉅根據178年,宋皇后之父宋酆及兄弟並被誅,因而把宋奇歸為宋皇后
伏誅兄弟的其中之一
後漢書皇后紀告訴我們,漢靈帝先聽信王甫讒言,才著手對付宋皇后:
"(王)甫恐(宋皇)后怨之,及與太中大夫程阿共構言皇后挾左道祝詛,帝信之。光和元年
,遂策收璽綬。后自致暴室,以憂死"
意味很可能178年以前就先料理掉宋奇,故我才會以曹操178年年頭作為他為平民的起始點
再者後漢書靈帝紀:
"光和三(180)年六月,詔公卿舉能通尚書、毛詩、左氏、穀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議郎"
對應到魏書,便是他徵拜議郎一事:
"太祖從妹夫 彊侯宋奇(178年)被誅,從坐免官。後以能明古學,復徵拜議郎"
後漢書劉陶傳顯示他到183年,都還未為布衣:
"光和五(183)年,詔公卿以謠言舉刺史、二千石為民蠹害者...(陳)耽與議郎曹操上言:
「公卿所舉,率黨其私..」"
直到184年自己辭官
接著開始推論,假設曹操為布衣時期當中的,178年元月就給袁紹服喪好了,6年過去,待
在洛陽至多到183年12月,你舉的史料可沒有六年"餘"之類的詞,故必定小於等於6年
再來抱歉跳針一下後漢書袁紹傳:
"服闋,徙居洛陽。紹有姿貌威容,愛士養名。既累世台司,賓客所歸,加傾心折節,莫
不爭赴其庭,士無貴賤,與之抗禮,輜軿柴轂,填接街陌。內官皆惡之。中常侍趙忠言於
省內.."
184年以前,若真有一堆人在洛陽跟袁紹混,當中很可能不乏尚未解禁之可疑份子,則賭
爛黨人的太監,豈有不去清查逮人之理?
試想,要是太監整天去你家查水表,那客人即便並非黨人,卻三天兩頭就被請去"喝茶",
太監勢力之大,要安個罪名整爆你並不難,趙忠哼哼個兩聲,即便家大業大的袁隗,也被
嚇到閃尿
又怎有機會給袁紹製造如此盛況?何況此時何進尚未當大將軍
至於184年3月以後,太監終究只能碎碎唸,因為部份黨人可以大搖大擺聚集在袁紹那兒,
又有對抗宦官的大將軍何進,這外戚來罩
最重要的你要想,當初為何要解禁?還不就擔心民怨無法平息,"若不赦宥,輕與張角合
謀,為變滋大,悔之無救"(通鑑),以致有此一舉,繼續整天
查水表擾民,對想止住黃巾之亂的東漢朝廷,只會有害無益
相關史料為後漢書宦者傳:"中平元(184)年,黃巾賊起,帝問(呂)強所宜施行。強欲先誅
左右貪濁者,大赦黨人,料簡刺史、二千石能否。帝納之,乃先赦黨人"
以及後漢書皇甫嵩傳:"嵩以為宜解黨禁,益出中藏錢、西園廄馬,以班軍士。帝從之"
所以扯了半天,我想表達的是,袁紹理應在184年3月後,才會待在洛陽
問題在前一段分析了,若袁紹早在曹操第二段為布衣時期,即已回汝南6年直到最多的183
年12月以前跑去洛陽,這明顯和184年3月起才較合理待在洛陽的時間,接不起來
除非後漢書袁紹傳的"服闋"、英雄記的"禮畢",後面接個"閑居數月"之類的描述,否則便
是一服喪完立刻到洛陽才對
ok,我自己知道以上純屬腦補,但這也是因為我等不到174年以前、178-179年,這兩段期
間有任何佐證袁紹歸葬的史料,等了幾天都等不到,只好退一萬步來假設,囧,我也希望
快點貼出來打我的臉啊
PS:
你質疑3本書是否都錯,我也可以說難道《後漢紀》、《後漢書》的徐璆當太守後接袁紹
歸汝南、《資治通鑑》的袁紹為校尉,這幾本都錯嗎?
甚至與其叫我舉證許劭傳的陳蕃已死,不如你自己先舉證徐璆為汝南太守的時間,在陳蕃
GG之
前吧,否則再明顯不過的事實,我不曉得要舉證什麼
袁成袁逢那段,聽你後來解釋才懂
但你刻意加個抬頭史實啥的,好像只有你貼史料,我貼的都是小說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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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祜謂傅玄曰:"三年之喪,雖貴遂服,自天子達;而
漢文(帝)除之.."
而試圖"因此革漢魏之薄,而興先王之法...祜曰:「不能使天下如禮,且使主上遂服,
不猶善乎!」玄曰:「
主上不除而天下除,此為但有有父子,無復君臣,三綱之道虧矣
。」祜乃止"(晉書)
"然自漢文革喪禮之制,後代遵之,無復三年之禮。及魏武臨終.."
意謂漢文帝起,包括袁紹在內,直到羊、傅對話之時,百姓業已除去服3年之喪了
儘管東漢"鄧太后詔長吏以下不為親行服者,不得典城選舉。時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
(後漢書),最後太后仍排除眾議而實行
問題那是
察舉制,偏偏漢代另有
徵辟制
袁紹"以大將軍掾為侍御史",而《後漢書百官志》寫道:
"漢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其後皆自辟除,
故通為石云",故袁紹的掾乃由何進所徵辟,而無關典城選舉
又傳記言:"高子羔之喪親,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為難...今高子痛親,
哀極涕竭血隨實也。而云三年未嘗見齒,是增之也...高宗諒陰,三年不言。尊為天子,
不言,而其文言猶疑於增,況高子位賤,而曰未嘗見齒,是必增益之也"
東漢《論衡》的這番話,似乎意謂三年乃虛數乎?
最後引述
http://rdbk1.ynlib.cn:6251/Qw/Paper/21349#anchorList 重點如下:
"三年之喪的期限不是整三年,而是首尾三年",細部的有興趣再行查閱
※ 編輯: Houei (49.216.131.144 臺灣), 04/03/2024 19: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