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man (暴 民)
看板SAN
標題Re: 魏延之死與接班問題
時間Fri Aug 26 22:54:52 2011
在討論撤軍問題時,要考慮以下
1.
遺令的真實性,陳壽也只講這是在秘密的軍事會議中得出的,後繼也看
不到有人可以拿出遺令來命令魏延,當然也沒有史料是顯示魏延是趕不
及參與軍議,使這軍議得出的命令本身已經是個問題,以諸葛亮的權限
是可以不理魏延就開會,這樣的話必然會有諸葛亮確認的軍令留世,如
果趕不及寫也就只有當不存在。從諸葛亮行動來看,也沒有任何想撤軍
的想法,撤退是否就是他的意思,諸葛亮也可能報有「受恩過量,常恐
一朝隕沒,辜負榮遇」,因此唔覺得自己的生死是什麼大事自己的病死
沙場更可激勵蜀軍的斗志,可以參考張嶷出征時的辭表「臣當值聖明,
受恩過量,加以疾病在身,常恐一朝隕沒,辜負榮遇。天不違願,得豫
戎事。若涼州克定,臣為藩表守將;若有未捷,殺身以報。」
2.
遺令本身的有效性,這個問題可能也是關鍵,諸葛亮的命令在他死後恐
怕就會遇到挑戰,持節不光是用來殺人,其代表的意思是節將能夠不用
事前上表就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行事,不然皇帝就沒有需要給予他的信物
,諸葛亮離世後,魏延的權限就不受限制,要重新部署按理也是合法的
,這是為什麼魏延找費禕聯書,好等諸將知道魏延已經成為新指揮官。
丞相雖是百官之首,但在軍中執法的權威不是丞相本身,是皇帝給予的
信物,只有皇帝才有決定權。用遺令來指揮節將應沒有效力,因此也不
存在違令問題,反而不服從節將的命令本身才是違令。
3.
楊儀實際職務按現代軍制當只是掛准將或少將銜的副官,而且還是非正
式的,正牌軍務副官是費禕,要統領軍隊,在還有一堆少將、中將、上
將的情況下,這樣的等級是不夠格的,諸葛亮在生還可以依靠授權來取
得合法性,至少其他高階還是要買司令官的帳,人一死就沒有權可以授
,大家都只有按自己的官階爭權力。副官可不是副指揮官的簡稱,在軍
旅上副官相等于是秘書,等級與參謀長差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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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hosenone:小小意見 可以不要再用現在軍事體系去比擬三國嗎? 08/26 23:02
2F:→ chosenone:明明就差很多 要比還不如用三國或漢晉較近的情形來比較 08/26 23:04
3F:→ chordate:這是為什麼魏延找費禕聯書,好等諸將知道魏延已經成為新 08/26 23:09
4F:→ chordate:指揮官...看不出「為什麼」的關連性 08/26 23:10
5F:→ chordate:到底是魏延無論怎麼樣都可以接任,還是魏延需要費禕開死 08/26 23:10
6F:→ chordate:亡證明?還是你所謂的命令一定要從中軍發佈?(其實跟 08/26 23:11
7F:→ chordate:死亡證明是同樣的意思) 08/26 23:11
8F:→ chordate:這邊其實也是老問題了 08/26 23:12
9F:→ chordate:because 後面連的句子常常沒有邏輯關連 08/26 23:17
10F:推 alexch:推認真論述,但是猜測太多,再說以承平官僚制來論戰時前線 08/26 23:39
11F:→ alexch:向來是依我的邏輯無法將其連貫處,所以無法理解 08/26 23:40
12F:→ boman:制度上往往只是名字上的差異,轉變並不會太大,同時也一直 08/26 23:46
13F:→ boman:有人以楊儀是參謀長來作為楊儀接班的根據。 08/26 23:46
14F:→ boman:行文有少許跳躍但也不算怎樣難理解,再說講的也不是什麼新 08/26 23:54
15F:→ boman:鮮事。另制度上也沒有什麼平時和戰時,都只是看那個權限大 08/26 23:59
16F:→ boman:,戰時更加沒有什麼比持有皇帝符節的權限更大。 08/27 00:00
17F:推 alexch:如果你要這麼說我也沒話講,不能說誰對誰錯,只能說認知不 08/27 00:28
18F:→ alexch:同。制度派跟實務派的分歧點本來就沒有對錯之分。 08/27 00:29
19F:推 godivan:我覺得跟什麼實務派沒啥關係 08/27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