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板


LINE

看板 SAN  RSS
小弟先前論述諸葛誕的黨派時,提到他與司馬師是好麻吉的原因之一為浮華交友,這 篇文章的目的之一就是對此進行論證。本文第一節將對「浮華」的定義予以釐清,其次探 討浮華案的時間,第三判斷浮華案的名單。原文的第四小節為藉由浮華案探討九品官人的 改革,不過版友們或許對制度不敢興趣,因此暫且不PO。要是大家有興趣,小弟再把改革 選舉制的部分放上來。 在下以為三國歷史引人入勝之處在於人物魅力,浮華案的人物雖尚未給讀者陌生感, 但不可諱言這些三國後期人物的名氣遠不如漢末英雄,浮華案本身更非經典戰役或千古神 秘史詩,而是與現實生硬的制度密切相關。小弟先行感謝諸位先進有耐性看完此文, 若不吝給予指點,更加感激不盡 一 浮華的定義 二 浮華案的時間 1.太和四年說 2.太和六年說 3.青龍說 三 青龍浮華案的名單 四 青龍浮華案的意義與影響 1.改革九品官人法的問題 2.皇權的提升 曹魏政權在曹操、曹丕父子時代發生數起打擊朋黨的政治鬥爭。孔融因反對篡位及廣 結人脈被曹操冤殺。長年為曹操典選的崔琰先因晉爵魏王之事下獄,由於服刑期間「通賓 客,門若市人,對賓客?鬚直視,若有所瞋」 被迫自殺;與崔琰共為丞相東曹掾典選的毛 玠則以同情崔琰遭到廢黜,顯示曹操對打擊朋黨的堅決態度 。曹丕在魏王太子時便誅殺同 為沛人,卻在鄴城鳩合徒眾謀反的魏諷 ;篡位後亦殺害「與(孫)權交書求賄,欲以交 結京師」的曹偉 。曹操、曹丕父子對打擊朋黨不遺餘力。與朋黨相關,曹叡時代也發生上承漢末士風、下 啟正始之音的的浮華交友,參與者多數與曹魏政權元勛或當時權貴有關。此事在董昭上疏 後立刻引起皇帝震怒,參與者幾乎被下獄處分。表面上看來浮華友不過是探討玄學哲理的 一群青年,這種小事卻引起皇帝不滿,並採取重如黨錮之禍的迫害手段,卻在大肆逮捕後 又以「免官廢錮」的方法草草了事。此案牽涉的不僅僅是學術,實與政治密切相關,才會 引起皇帝關注,並成為明帝朝唯一一次的政治迫害。然而《三國志》卻對這件重要的政治 事件語焉不詳,不僅時間不明,連實際涉案人數也交代不清。裴松之的注解對解決以上問 題提供不少幫助,但仍留有不少疑問。為了釐清此一事件的影響,先弄清案發時間與涉案 人物是絕對必要的,本節擬先試析浮華案的時間與名單,最後討論明帝打擊朋黨與其父、 祖相異之處以及青龍浮華案的意義及影響。 一、 浮華的定義 浮華一詞雖已出現在《後漢書》,史籍卻從未加以解釋。賀昌群較早對此提出解釋,賀 氏依據晉人清談史料,認為「浮華一詞,乃漢人常語,魏晉之際,實指清談而言」 。周一 良則分析曹魏浮華案人物的政治交友與才性四本論的黨派,認為「所謂浮華,非指生活上 之奢華奢靡,而是從政治著眼,以才能互相標榜,結為朋黨」,並認為「賀昌群先生《魏 晉清談思想初論》謂浮華主要指玄談清議本身,似有未諦」。周氏注意到浮華與政治派系 的聯繫,唐長孺進一步認為諸葛誕等人的浮華交友,「暗中操縱了政府用人之柄」,魏明 帝發動浮華案是延續既有的控制輿論與加強政府用人權的政策 。劉蓉檢索《後漢書》、《 三國志》與《晉書》有關浮華的用詞,將東漢至西晉時浮華一詞用意歸納為五類:奢靡浪 費、不守章句禮法摒棄禮樂、有名無實不堪任事、輕薄放縱、朋黨。柳春新承襲唐長孺見 解並加以延伸,認為浮華在東漢因與選官有關始被皇帝重視,之後因「主荒政謬」士大夫 結為朋黨對抗濁流,開啟了結黨風氣,曹操殺害孔融、崔琰就是消滅不服於己的黨派領袖 以壟斷政權 。 綜合以上諸說,可知浮華雖可指文學、思想或言行方面的輕浮,其真正被 皇帝注意並加以禁絕的原因,則與政治結黨與選舉制度有關,這兩點特徵在本文所討論的 青龍浮華案更加明顯。由於浮華的定義將影響下文對青龍浮華案名單的判定,因此先行加 以界定。 二、 浮華案的時間 前文已提及浮華案的時間不明,史家討論此事也各自斷定此事在不同的時間點。雖然 諸說都確定浮華案發生在明帝朝,但確定年份無疑可以讓我們更瞭解明帝的政策演變與人 事異動的意義,因此本文將時間定點作為第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 浮華案牽涉重大,論及曹魏九品官人法或正始黨爭者多半會提及此事,對於浮華案的 時間點大概有三種說法:太和四年(230)、太和六年(232)以及青龍年間(233-237)。禁浮 華之事不見於〈明帝紀〉,這是浮華案時間難以確定的最基本原因。由於夏侯玄等人遭到 「免官廢錮」的直接原因是董昭上疏請求禁絕浮華,〈董昭傳〉的記載就成為判斷浮華案 時間的重要資料,三種時間點也源自對這段史料的解釋不同,因此筆者打算先引史料,再 分段論述三種時間點的可能。《三國志》卷14〈董昭傳〉: 太和四年(230),行司徒事,六年(232),拜真。(董)昭上疏陳末流之弊曰:「凡 有天下者,莫不貴尚敦樸忠信之士,深疾虛偽不真之人者,以其毀教亂治,敗俗傷化也。 近魏諷則伏誅建安之末,曹偉則斬戮黃初之始。伏惟前後聖詔,深疾浮偽,欲以破散邪黨 ,常用切齒;而執法之吏皆畏其權勢,莫能糾擿,毀壞風俗,侵欲滋甚。竊見當今年少, 不復以學問為本,專更以交游為業;國士不以孝悌清脩為首,乃以趨勢游利為先。合黨連 群,互相褒歎,以毀訾為罰戮,用黨譽為爵賞,附己者則歎之盈言,不附者則為作瑕釁。 至乃相謂『今世何憂不度邪,但求人道不勤,羅之不博耳;又何患其不知己矣,但當吞之 以藥而柔調耳。』又聞或有使奴客名作在職家人,冒之出入,往來禁奧,交通書疏,有所 探問。凡此諸事,皆法之所不取,刑之所不赦,雖諷、偉之罪,無以加也。」(明)帝於 是發切詔,斥免諸葛誕、鄧颺等。昭年八十一薨(236),諡曰定侯。 《三國志》卷3〈明帝紀〉記載董昭死於236年五月 。結合兩段史料,很明顯浮華案的可能 時間下限是236年五月董昭死前,上限則是230或232年。以下便討論三種說法。 1. 太和四年(230)說 首倡此說者為司馬光,近人有郭熹微。《資治通鑑》繫此事於太和四年,胡三省亦未 解釋,主因可能是該年二月魏明帝下達一道禁絕浮華的詔書: (太和)四年春二月壬午,詔曰:「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 趣,不由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 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 《資治通鑑》認為此詔乃受到董昭刺激,所以在書法上先記董昭上疏,接著記載明帝下此 詔禁浮華,並在詔書下接著寫到諸葛誕、鄧颺等人因此遭到免職。《通鑑》大概是依據這 道推崇儒學抵制浮華的詔書斷定年限的。這個主張有其道理,但用心鑽研董昭所上奏文的 字句以及相關人士的任職履歷,就會出現一些矛盾。董昭上疏中有「伏惟前後聖詔,深疾 浮偽」之語,「前後聖詔」四字說明皇帝下達禁止浮華的詔書實際上不止一次,太和四年 詔書可能只是董昭所謂「前後聖詔」之一,因此以太和四年詔書作為董昭上奏時間點的說 法也產生動搖。另外還可考察浮華人物的任職履歷,浮華案主角之一的何晏 在太和六年 (232)明帝移居許昌時隨行前往,並在許昌景福殿落成後獻上〈景福殿賦〉,一位被免官禁 錮的人應當不能隨行許昌並獻上文賦 。如果說浮華案後明帝對他們加以赦免並再次任用也 不合理,畢竟〈曹爽傳〉上記載何晏等人被免官後,一直未曾復職,等到曹爽輔政才「復 進敘,任為腹心」,可知何晏等人未被明帝再次啟用。結合以上兩種考慮,筆者不能不對 《資治通鑑》的記年存疑。郭熹微依據《通鑑》亦主太和四年之說,並認為《三國志》先 記董昭於太和六年升任司徒,後敘奏文乃因「陳壽為行文方便,先敘董昭官職升遷,易為 人誤解上疏亦在太和六年」。為行文方便採用倒敘法不是不可能,但若加入以上兩點考察 ,則浮華案發生在太和四年以後當屬明確無疑。 2. 太和六年(232)說 幾乎所有關於浮華案的論著皆主此說,主要有唐長孺 、周一良 、王曉毅 、劉蓉 等 人,主要依據史料為上文所引〈董昭傳〉奏文。由於史傳中董昭上書的記事緊接在太和六 年就任司徒之下,主此說者幾乎不需要對時間點多加論證,只有王曉毅另舉何晏〈景福殿 賦〉、劉蓉提出曹植之死作為旁證。本小節便針對這三點進行辯證。 由於何晏亦受浮華案牽連,而被免官廢錮的人無法跟隨皇帝共赴許昌,因此何晏的 〈景福殿賦〉必定寫在浮華案前,這篇文賦寫於何時就成為浮華案時間點的旁證。要確定 〈景福殿賦〉的寫作時間,就要先確定景福殿何時完工,這方面可以依靠史料與考古發掘 。《三國志》卷3〈明帝紀〉記載曹叡於太和六年九月「治許昌宮,起景福、承光殿」,王 曉毅便據此認定景福殿成於太和六年九月。但是「起」字很難代表完工之意,王氏恐怕有 誤解之處。既然史書並未記載景福殿落成於何時,考古研究就是最重要的證據。景福殿是 許昌宮的正殿,專供大朝會使用,要在三個月內竣工恐怕很難,傅熹年結合考古報告研究 三國的都城與宮殿規格,認為「(太和六年)232年9月,為了準備大修洛陽宮時暫住於此 (許昌),魏明帝下令先修許昌宮,大約一年左右完成。到234年開始修洛陽宮後,魏明帝 大部分時間住許昌宮」。如此則景福殿大約完工於233年9月,此時已為青龍元年,那麼 〈景福殿賦〉自然不會寫在尚未完工的太和六年,因此這項證據無法成立。 劉蓉認為魏明 帝禁浮華的目的為對付曹植,並引以下史料證明曹叡感到叔父壓力: (228年正月,魏明帝親赴長安抵禦諸葛亮)是時?言,云帝(曹叡)已崩,從駕群 臣迎立雍丘王(曹)植。京師自卞太后群公盡懼。及帝還,皆私察顏色。卞太后悲 喜,欲推始言者,帝曰:「天下皆言,將何所推?」 劉氏據此推定卞太后與鍾繇、華歆、王朗、陳群等老臣心向曹植,參與浮華交友的青年官 僚行徑則與曹植年少輕狂時的通脫相似,因此浮華案指向曹植 。關於曹植是否值得魏明帝 發動浮華案加以對抗,可以從曹植勢力與穎川集團的轉變探討。曹操最後選擇曹丕而放棄 曹植,周一良、柳春新皆認為與曹丕贊同禪代、曹植反對篡位有關 。支持曹植最明顯的屬 楊修與丁儀兄弟。雖然曾經猶疑不定,曹操在確定太子身份後便支持曹丕培養班底,曹植 的黨羽反而受到打壓,因此曹操死前以「漏泄言教,交關諸侯」的罪名處死楊修。胡三省 解釋此八字為「以(楊)脩豫作答教,謂之洩漏;與(曹)植往來,謂之交關諸侯」,正 說明曹操藉此削弱曹植勢力。曹丕繼任魏王便迅速殺害丁儀兄弟,篡位後又藉故殺害曾經 稱讚曹植的楊俊,曹植勢力基本上已不復存在。漢魏革命後的穎川集團也不可能與曹植勾 結。荀彧因反對篡位自殺,鍾繇被魏諷謀反牽連失勢,陳群以東宮四友之故在文帝朝成為 司空,以錄尚書事掌權。陳群主動為曹丕提出新官制,可見他並不反對曹魏政權,穎川集 團的領袖尚且如此,如何斷定其餘成員仍舊心向漢室,支持曹植?此說既難以成立,曹植 死於232年11月,與浮華案應該毫無關係。 討論浮華案的論著中,將時間點訂在太和六年的比例最高。〈董昭傳〉的記載是無法 否定的基本史料,筆者原本亦主張浮華案發生於太和六年,但在研讀柳春新著作後轉而認 定在青龍年間,以下便說明原因。 3. 青龍(233-237)說 諸多討論浮華案的既有論文中,唯一主張此案發生於青龍年間的就是柳春新。柳氏依 靠盧毓就任吏部尚書的時間加以推定,《三國志》卷22〈盧毓傳〉記載: 青龍二年(234),入為侍中…在職三年,多所駁爭…(明帝下詔任命盧毓為吏部尚 書)前此諸葛誕、鄧颺等馳名譽,有四聰八達之誚,帝疾之。時舉中書郎,詔曰: 「得其人與否,在盧生耳。選舉莫取有名,名如畫地作餅,不可啖也。」 柳春新以為〈董昭傳〉的行文先證明了浮華案發生於太和六年董昭就任司徒後至青龍四年 (236)卒於任上之間,接著依〈盧毓傳〉推定盧毓轉任吏部尚書的時間點在青龍四年底或 景初元年(237)初,明帝特地下詔提醒「選舉莫取有名」,正因此時剛發生浮華案,因此 浮華案發生時間當在青龍三年至四年間,最早亦不超過青龍元年 。 以往論者引用明帝「選舉莫取有名」的詔書時,總認為在太和六年案發後皇帝依舊心 有餘悸,因此在景初元年特下此詔。柳春新以盧毓就任吏部尚書的年份推算浮華案時間是 前人未加利用的方法,而筆者以為尚有兩點資料可為青龍說佐證。第一為何晏創作〈景福 殿賦〉的時間,上文已經論述景福殿落成於青龍元年(233),如此則必須質疑太和年間 (227-232)發生浮華案的可能性。第二項證據為在盧毓之前負責選舉的衛臻的轉遷。衛 臻出自曹操的「兗州元從」,其父衛茲以家產為曹操募兵,並死於討伐董卓的戰爭,衛家 對曹魏政權的支持由此可見。再依照《三國志》本傳以及萬斯同〈魏將相大臣年表〉記載 ,衛臻於黃初六年(225)被曹丕任命為吏部尚書,太和四年(230年)被曹叡升遷為尚書 右僕射典選舉,接著在青龍四年(236)盧毓任吏部尚書後失去典選權,並在青龍五年 (237)升為司空 。自黃初六年至青龍四年為止,衛臻前後典選達十二年(225-236), 占曹魏王朝四十六年歷史(220-265)四分之一強,幾乎壟斷整個明帝朝(226-239)的 吏部,是曹魏史上典選最久的官員 ,可看出曹叡對衛臻的信任度。 正因衛臻如此備受信任,令他喪失典選權的理由就絕不會是小事件。〈明帝紀〉與 〈衛臻傳〉均未提及衛臻升任司空的理由,也使這位幾乎是明帝御用吏部尚書的名氣不如 之後的盧毓、何晏。筆者以為唯一能夠說明衛臻喪失選舉權的史料存在於浮華案中,衛臻 之子衛烈參與諸葛誕等人的浮華交友,名列「三豫」 。浮華案令皇帝憤怒之處在於當朝名 士模仿漢末士人進行無視皇權存在的共相題表。魏文帝實施九品官人法的原因之一便是打 算將鄉里清議與士人品評的權力收回朝廷,魏明帝繼承父祖政策加強中央集權,卻在其統 治末年出現存在於皇權之外的私人品評,自然不能不採取行動。衛臻深受明帝信任長年典 選,其子卻參與浮華交友妨礙朝廷的人物評鑑,實為一大諷刺。所以衛臻先在236年失去典 選權,接著在237年升任位尊卻實權已遭侵奪的三公。 放在這樣的因果背景下就可明白,為何盧毓剛剛接替吏部尚書的職位,明帝便下詔交 代他「選舉莫取有名」。前任的衛臻剛因兒子獵取名聲的行為失去典選權,這道詔書恐怕 是皇帝對新任吏部尚書的警告。也因此曹叡在聽完盧毓小心謹慎的回答後,決定製作考課 法加強對官員的考核。加上〈諸葛誕傳〉記載他被免官後有「會(明)帝崩,正始初, (夏侯)玄等並在職」 之語,依「會」字語氣則夏侯玄等人復職在浮華案後未久,如此則 浮華案的時間,當斷定在青龍末年,尤以青龍三年至四年五月最有可能。 柳春新將浮華案的時間訂在青龍年間,是他見人所未見的卓識,可惜柳氏僅只引用盧 毓就任吏部尚書的時間為證。筆者加引衛臻去職緣由,應當能作為浮華案發生於青龍年間 的另一佐證。既已斷定時間,下節便將論述浮華案的參與名單。 三、 浮華案的名單 浮華案的參與名單也和案發時間一樣眾說紛紜,本節擬先引相關史料,再討論諸家長 短。在《三國志》中零零散散可見的浮華案名單大約有以下七條: 南陽何晏、鄧颺、李勝、沛國丁謐、東平畢軌咸有聲名,進趣於時,明帝以其浮華 ,皆抑黜之;及(曹)爽秉政,乃復進敘,任為腹心。 初,(鄧)颺與李勝等為浮華友,及在中書,浮華事發,被斥出,遂不復用。 明帝禁浮華,而人白(李)勝堂有四窗(當作)四聰八達,各有主名。用是被收, 以其所連引者多,故得原,禁錮數歲。 (諸葛誕)累遷御史中丞尚書,與夏侯玄、鄧颺等相善,收名朝廷,京都翕然。言事 者以誕、颺等脩浮華,合虛譽,漸不可長。明帝惡之,免誕官。 是時,當世俊士散騎常侍夏侯玄、尚書諸葛誕、鄧颺之徒,共相題表,以玄、疇四 人為四聰,誕、備八人為八達,中書監劉放子熙、孫資子密、吏部尚書衛臻子烈三 人,咸不及比,以父居勢位,容之為三豫,凡十五人。(明)帝以構長浮華,皆免 官廢錮。 (董)昭上疏陳末流之弊曰…(明)帝於是發切詔,斥免諸葛誕、鄧颺等。 初,夏侯玄、何晏等名盛於時,司馬景王(師)亦預焉。晏嘗曰:「唯深也,故能 通天下之志,夏侯泰初(玄)是也;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司馬子元(師)是 也;惟神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吾聞其語,未見其人。」蓋欲以神況諸己也。 對釐清浮華案名單幫助最大的史料無疑是〈諸葛誕傳〉注引《世語》所載,這是一個包括 「四聰」、「八達」、「三豫」等一共十五人的浮華團體。《世語》提到有「玄、疇四人 」與「誕、備八人」,疇、備不知所指為何,當時也沒有其他可能在洛陽參與浮華交友又 名為疇、備的人物。《資治通鑑》記此事為「玄等四人」、「誕輩八人」 ,文理較通,似 當從之。因此史料所提及的人名共有何晏、鄧颺、李勝、丁謐、畢軌、諸葛誕、夏侯玄、 劉熙、孫密、衛烈、司馬師等十一人,浮華案的名單便只能從這十一人中進行篩選。論述 浮華案的論文極多,不過專門探討涉案名單的僅佔少數。在諸家論述中,以上名單被一致 公認參與浮華案無疑的為鄧颺、李勝、諸葛誕、夏侯玄、劉熙、孫密、衛烈等七人,有爭 議的是何晏、丁謐、畢軌、司馬師等四人 。以下便對此四人進行辯析。 最早主張主張何晏、丁謐、畢軌並未參與浮華案的是楊耀坤,之後有柳春新 。楊、柳 二氏主張何晏並未參與浮華交友主要依據《魏略》的記載: (何)晏無所顧憚,服飾擬於太子,故文帝(曹丕)特憎之,每不呼其姓字,嘗謂 之為「假子」。晏尚主,又好色,故黃初時無所事任。及明帝立,頗為冗官。 二者因此認為何晏不獲重用乃因服飾僭越引起皇帝不快,筆者以為這不能作為明帝厭惡何 晏的理由,而何晏在明帝朝「頗為冗官」也不代表他未受浮華案牽連遭到罷免。上文論述 浮華案發生於青龍末年,已是明帝晚期,何晏先長年擔任「冗官」再被浮華案罷免,也是 說得通的。上引《魏氏春秋》記載何晏對自己與夏侯玄、司馬師進行品評,是最明顯符合 浮華案中惹怒皇帝的行為,因此筆者以為此條史料應當與浮華案有關,故何晏也受此案牽 連。 關於畢軌與丁謐二人,楊耀坤與柳春新認為兩者並未捲入浮華案的論點當屬無誤。丁 謐於太和中在鄴城對諸王無禮被打入鄴獄,因功臣子之故未受責罰,明帝聽說他的才幹特 別授與度支郎中職位,曹爽並不斷向皇帝推薦丁謐才用,可見他並未受到打壓。畢軌亦與 浮華案無關,他擔任并州刺史時間為231-240年,在明帝朝無緣參與洛陽的浮華交遊;且 畢軌之所以能官拜并州刺史,大概因其為明帝東宮舊屬,畢軌之子又娶曹魏公主為妻,以 這樣深受寵信的外戚身份,實無培育身價干涉選舉的必要。相比之下何晏雖亦「尚公主」 ,卻只是擔任「冗官」,亦未獲明帝信任,因此有需要交結黨派 。 論證司馬師與浮華案有關略為大膽,唯一可能說明司馬師參與浮華交友的直接史料為 《魏氏春秋》記載他與何晏、夏侯玄的交往,既有論著中僅有王曉毅〈論曹魏太和"浮華案 "〉一文認為司馬師參與浮華案。與柳春新的嚴格相比,王曉毅認定名單的方式較為寬鬆, 王氏將所有曾在明帝朝與何晏、夏侯玄等人討論玄理思想者皆列入浮華案名單,因此在該 文中加入了劉曄子陶、荀彧子粲、裴徽、李豐與傅嘏,使浮華名單成為十六人,已超越史 料提及的十五人。然而,與結黨品評干涉朝廷人事權相比,玄理討論並不是皇帝所擔心的 問題,董昭奏文中嚴厲批評浮華名士交結朋黨,卻隻字未提清談哲理,可見思想問題並非 明帝與董昭所關心的,因此李豐、傅嘏等當與此案無涉。至於司馬師是否參與浮華案,由 於浮華案史料本身就極其零碎殘缺,現有的資料無法證明他直接參與,但似可看出他與浮 華名士並非絕對無關。首先,《魏氏春秋》的內容並未未記載三人交結的時間點,因此一 向被視為正始年間的事蹟。筆者以為何晏那段言行有可能發生在正始朝,但也無法證明並 非發生在明帝朝,且話語中很明顯對何晏、司馬師、夏侯玄進行評鑑排名,這與浮華名士 自相提表為「四聰八達」的行為一致,因此這可能就是浮華名士的「四聰」評價,至於「 八達」的品評已無法得知。 第二個依據為司馬師與夏侯玄的關係。夏侯玄之妹為司馬師首任正妻 ,司馬懿死後夏 侯玄曾分析司馬懿將自己當作「通家年少」包容,並判定司馬師絕對會殺害自己 。由兩家 通婚以及夏侯玄能確切分析懿、師父子之別來看,夏侯玄與司馬師並不陌生。兩人既是年 齡相近的姻親,司馬師藉由浮華交友增加人脈也不無可能。第三點為司馬師的履歷。依照 《晉書‧宣帝紀》以及〈景帝紀〉記載,司馬師在明帝朝並未擔任任何官職。宮崎市定認 為九品官人法中,父親官位與兒子起家官的對應關係保留了漢代任子制的精神,甚至曹魏 的人事十分功利,只看重當世的權勢家族而無視過去人物 。司馬懿在明帝朝最高職位為大 將軍,可說是荷國厚任,師、昭兄弟卻無官可做,相較之下與司馬師年齡相近的夏侯玄早 已經歷散騎、黃門恃郎這兩個貴戚子弟常任的起家官,何晏亦「頗為冗官」,這其中應該 有什麼原因。筆者以為魏明帝雖任用司馬懿,心中仍時時提防,因此諸葛亮一死司馬懿便 在隔年降為太尉,其子也未獲任用。司馬師恐怕就是在這樣的狀況下參與浮華案謀取名聲 ,卻在東窗事發後遭到廢錮,直到明帝駕崩才改善待遇。與此相關的另一條史料為司馬懿 征遼東之際(238年)留下的詩句: 帝(司馬懿)歎息,悵然有感,為歌曰:「天地開闢,日月重光。遭遇際會,畢力 遐方。將掃群穢,還過故鄉。肅清萬里,總齊八荒。告成歸老,待罪舞陽。」 司馬懿在歷史上並不以文學聞名,史書也很少在本紀中留下詩句,或許記下此詩不能單從 文學價值來看。司馬懿成就了南擒孟達、西拒諸葛的功業,卻作勢將在討平遼東後以待罪 之身還鄉,這實在是不合情理。或許司馬懿欲藉機抱怨自己被外放為地方都督遠離中樞, 司馬師又因浮華案遭到禁錮,所以才有「告成歸老,待罪舞陽」的感嘆。 通過以上考察,浮華案的可考名單當有何晏、夏侯玄、司馬師、諸葛誕、鄧颺、李勝 、劉熙、孫密、衛烈等九人,另外六人已不可考。在這九人中,何晏、夏侯玄、司馬師當 屬「四聰」,諸葛誕、鄧颺、李勝似為「八達」,劉熙、孫密、衛烈則確屬「三豫」無疑 。再考察這九人的出身,除司馬師外,其餘八人皆與汝穎世族無關:何晏為曹操養子,夏 侯玄為夏侯尚子,兩人出自譙沛集團;鄧颺雖為東漢開國功臣鄧禹之後,然其父、祖無聞 ,鄧家當已沒落,與汝穎世族亦無交集;李勝父休本為張魯舊部,曾勸張魯歸順,李勝本 人更與曹爽相善,因此和「三豫」一樣是在曹魏興起的新貴而非世族;諸葛誕祖先諸葛豐 本就帶有酷吏風格,其從兄諸葛亮治蜀亦走法家路線,諸葛氏顯然異於儒學世族;司馬氏 雖屬世族,其家風實異於以儒學傳家的汝穎世族。依《三國志‧魏書‧司馬朗傳》及《晉 書‧宣帝紀》追溯家世的記載,河內司馬氏為將門之後,東漢中葉司馬鈞仍以征西將軍討 伐羌族,至漢末司馬?(司馬懿祖父)始有儒學色彩,所以司馬氏與經典的儒學世族有異。 而且司馬氏雖身為汝穎集團,早年的婚姻對象卻不及於高等世族。司馬懿岳父僅為縣 令,岳母為被司馬懿稱做「小族」的河內山氏 ;司馬師前兩任正妻分別為夏侯尚與吳質之 女,兩人皆為魏文帝時崛起的新貴,可見此時司馬氏主動依附曹魏皇權的態度;司馬師最 後一位正妻出自九世二千石的泰山羊氏,師妻羊徽瑜本身更是漢末大儒蔡邕外孫女 。同樣 地,司馬昭正妻為經學家王肅之女,很明顯是一種轉變,正如佐藤達郎所指出的,司馬懿 一家的婚配對象先由同郡人士轉向靠攏曹魏權貴,之後又與曹魏皇權切割,轉與全國知名 的儒學名門結合 。據此可知司馬氏經歷長久演變才成為典型世族,司馬師參與浮華交友, 恐怕亦因此時司馬氏尚未與汝穎世族完全結合。 那麼為何這種模仿漢末名士的交友品評由 當時權貴與譙沛集團的人物主導,同樣身為曹魏政權組成份子,又是典型儒門的汝穎集團 卻無人參與呢?筆者以為這與九品官人法有關。夏侯玄等人的作風指向選舉制的改革,下 節將對此點進行論述。而汝穎集團身為九品官人法的推行者兼維護者,自然不會進行其他 干涉選舉的行為。而皇帝與世族一同維護九品官人法,似乎可以顯示雙方互相利用的一 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141
1F:推 ocean11:推一個 期待下一節 10/21 23:08
2F:→ blackillidan:註釋被我省略了,因為自己排版到一半就覺得眼睛痛XD 10/22 15:21
3F:推 untrammelled:推! 10/24 01:31
4F:推 teyao:很專業。將浮華案定在青龍年間,有理有據,很好。 10/26 16:31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Boy-Girl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