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lephone (打錯電話)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問題] 過失應負刑責嗎?
時間Thu Oct 16 03:54:50 2014
其實這問題是從思索廢死轉化來的
有一說 廢死是為限制國家擴張權力
進而我思考法律侵犯人民權利的可能(如同性婚姻)
回歸正傳
過失犯為何必須坐牢? 只是單純的懲戒嗎?
求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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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g7318480: 妳要不要先說說為什麼需要坐牢呢? 會有個討論起點 10/17 18:15
2F:推 aij: 這真的滿大哉問的,過失的判準從古至今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10/17 23:20
3F:→ aij: 刑罰也是。 10/17 23:20
4F:推 toray: 我估計您是覺得過失犯沒有法敵對意識吧 ? 10/27 04:25
5F:→ jack621111: 但仍然有預見可能性又違背注意義務阿 02/21 15:34
6F:推 njingmax: 道德壓力太弱,故意傷害太大,只好希望大家多注意點 03/08 16:14
7F:→ zebraface: 有些生活上重要的利益需要人特別的注意才能充分保護。 05/25 23:27
8F:→ zebraface: 當然,這種保護或限制若過當就是對人民權利的侵害。 05/25 23:40
9F:→ zebraface: 所以問題在於特定過失犯的處罰是否正當、充分、衡平。 05/25 23:43
10F:→ zebraface: 若從這觀點來看,原因就不是「單純」的懲戒囉。 05/25 23:45
11F:→ zebraface: 且空泛謂過失犯應否處罰而不特定具體,就很難中Point。 05/25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