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lephone (打错电话)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问题] 过失应负刑责吗?
时间Thu Oct 16 03:54:50 2014
其实这问题是从思索废死转化来的
有一说 废死是为限制国家扩张权力
进而我思考法律侵犯人民权利的可能(如同性婚姻)
回归正传
过失犯为何必须坐牢? 只是单纯的惩戒吗?
求解惑
--
~在人生的恋爱巴士上
我只是个孤独的司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93.221.39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egalTheory/M.1413402897.A.101.html
1F:推 hg7318480: 你要不要先说说为什麽需要坐牢呢? 会有个讨论起点 10/17 18:15
2F:推 aij: 这真的满大哉问的,过失的判准从古至今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10/17 23:20
3F:→ aij: 刑罚也是。 10/17 23:20
4F:推 toray: 我估计您是觉得过失犯没有法敌对意识吧 ? 10/27 04:25
5F:→ jack621111: 但仍然有预见可能性又违背注意义务阿 02/21 15:34
6F:推 njingmax: 道德压力太弱,故意伤害太大,只好希望大家多注意点 03/08 16:14
7F:→ zebraface: 有些生活上重要的利益需要人特别的注意才能充分保护。 05/25 23:27
8F:→ zebraface: 当然,这种保护或限制若过当就是对人民权利的侵害。 05/25 23:40
9F:→ zebraface: 所以问题在於特定过失犯的处罚是否正当、充分、衡平。 05/25 23:43
10F:→ zebraface: 若从这观点来看,原因就不是「单纯」的惩戒罗。 05/25 23:45
11F:→ zebraface: 且空泛谓过失犯应否处罚而不特定具体,就很难中Point。 05/25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