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請益] 刑罰可以累進嗎?
時間Mon May 24 11:05:46 2010
※ 引述《inflames (Utopian Realist)》之銘言:
: : 為什麼我會來這個版 不是我想進入司法界
: : 而是有太多荒謬的判決 跟不當的法律規定讓人無法接受
: 請舉證。
板規禁無意義一行文
且以問事為限,
但其所謂的問句,亦需有意義,
為什麼要開放一行問句文呢?
乃是為了開新主題用的,
畢竟你要問一個新的問題,
去依附在無關的主題中用推文發問是不合理的,
所以才必需開新主題來進行發問,
請舉證 算什麼有意義的問句呢?
如果要這樣,大家隨便找文章,一段發一篇請舉證,法理板不就很熱鬧了!
而且,又不是幾十篇以上的文章,就在你樓上而已,
這樣也要發文,
對啦!板規的確沒有明白規定這樣不行,
這點我可以跟你道歉,
但是你這個作法本來就不對啊,
先進國家律師會被人討厭就是這樣,
到處鑽法律文字漏洞來扭曲成自己需要的意思以謀利益。
到最後法律無法維持社會公平,
反而成為財團或意識形態團體的打手就是這樣來的。
要舉證是嗎?
廢死團體、美國槍枝管理相關法律、歐美專利權制度、Food.inc
微波爐標示不能把貓放進去,高球桿標示不能用來打頭…
…。夠嗎?
--
這個世界就像一座美麗的花園;每一種生物都是其中的一種
如果希望這座花園永遠美麗 乾淨 整齊
那麼 沒有一株植物是不需要修剪的
不管這株植物名字叫人 貓 狗 或者 其他任何的名字
如果不願不敢不想修剪 老天爺哪天想到時會自動"幫忙"
或戰爭、或飢荒、或氣候異常……,看老天想怎辦就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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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38.197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211.79.38.197 (05/24 11:19)
1F:噓 eunacat:嗆別人一行問句沒意義自己又回答 這不是打自己一巴掌很大? 05/24 11:25
。那裡自打巴掌了呢?
第一、我可不是發一行文去糾正人家。
第二、人家犯了錯我就事論事告訴別人哪錯了,
也提醒別人這樣是錯的、不要再犯,
這哪有自打巴掌呢?
自打巴掌的是某些口口聲聲要人家發文要有法律專業,
但看到自己不認同的文章,
卻不是用法律專業來讓別人了解錯在哪,
而是用對人不對事的人身攻擊來批評別人的腦袋,
板規有規定對事不對人喔!
也沒有什麼好生氣的,各行各業都不乏這種人,
所以說,這世上最悲哀的事就是,這世界本來就是悲哀的。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211.79.38.197 (05/24 13:00)
2F:→ waydi: 請問大濕 美國槍枝管理相關法律...是要證明什麼? 05/24 18:49
我不想當濕地 請別叫我大濕
很好玩的一件事就是
美國人主張槍支持有的最大法律依據就是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 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所以不管發生了多少濫用槍支屠殺的案件
美國槍支製造團體 仗著這一條 就是不讓美國禁止人民持有槍械
但更好玩的一件事是 該修正案的立法精神是
當國家無法帶領人民時 人民有權利拿武器推翻政府
可是美國有核彈 有飛彈 有潛艦 航母 生化武器......
但是 卻有槍支管制法 限定人民擁有的武器數量跟種類
請問 讓人民只能拿步槍去推翻一個有核彈.........等超強力武器的政府
這是哪門子的法理 我看不懂耶
有人叫我去查資料
可是我查不出一個可以讓我認為
讓人民只能拿步槍去推翻一個有核彈.........等超強力武器的政府
是合理的法理耶
所以該修正案的立法精神早已失去意義
但美國槍支協會還是仗著這個修正案
不讓美國人禁止槍械的持有
而美國槍隻管制法則根本是違憲的
這不就是利益團體濫用法律謀取利益的好證明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123.192.83.91 (05/24 20:31)
3F:推 WaterPisces:蠻好笑的 05/24 22:58
4F:→ Augusta:跳來跳去的...看不懂在論證啥...唉...也許一個巴掌拍不響 05/25 00:52
武器這裡主要是敘述 美國武器管制法令的相互矛盾
而雖然利益團體 利用該修正案保護人民持有武器的權利
但政府卻也違反該修正案的立法意義而施行武器管制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123.192.83.91 (05/25 06:31)
5F:→ inflames:喔喔喔!!惱羞成怒了!比我想像的還快! 06/05 11:50
6F:噓 inflames:原來你連一個案號、一句法條甚至一個法律原則都提不出來 06/05 11:58
7F:→ inflames:突然想起台語有一句俗語叫做「潘仔假流氓」,殆其謂乎! 06/05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