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請益] 刑罰可以累進嗎?
時間Fri May 21 09:52:47 2010
譬如詐欺,小的話不會有什麼影響,
大的話卻也可以讓人家破人亡,
所造成的權利損害,可能比殺人放火還嚴重上幾十倍,
然而法律卻比較計較行為的類型而非損害,
以致就算有了一罪一罰,
在算應執行刑時,輕罪還是比需判得比重罪來得輕。
為什麼不能改成累進制,小案重犯常犯累犯,可累進為重犯,
才符合實際的侵害程度呢?
--
人世間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過於人世本來就是可悲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38.197
1F:推 Augusta:因行為責任是現代刑法的基礎,而其實刑57也幾乎算了開後門 05/21 11:59
2F:→ meblessme: 就算這樣也不會有衝突吧!有洞就補啊! 05/21 12:33
3F:→ meblessme:而且累犯常犯,其實以行為論,不必考慮 05/21 12:37
4F:→ meblessme: 犯後態度才對阿!再犯就代表悔意無用啦 05/21 12:41
5F:→ Augusta:看不懂你在說什麼,先看看刑法教科書怎麼談行為論吧。 05/21 13:16
6F:→ Augusta:簡單說刑法只就被起訴的犯罪行為本身作判斷,不會牽拖到已 05/21 13:20
7F:→ Augusta:處罰過的行為。至於累犯那是另一種思想脈絡堆進來的。 05/21 13:22
8F:→ Augusta:有沒有正當性可以討論。 05/21 13:23
當然,如果你是說,甲犯了A案,然後涉及同類型的B案,
於是我們就可以直接認定,甲犯了B案。
那我絕對也反對這樣的認定。
但如果是甲犯了A案,也確定犯了同類型的B案,
那麼在量刑時可不可以合併考量,
那麼我個人認為,兩者是可以合併考量的。
原因我下面那篇談常累犯的文章有說
9F:→ meblessme: 緩刑制度不就是嗎? 05/21 13:25
10F:→ meblessme: 其實我看不出你說的跟我本文的交集點 05/21 13:30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211.79.38.197 (05/21 13:55)
11F:→ Augusta:因為你沒有搞懂刑法的目的與刑法學中行為論的意義,不然就 05/21 13:41
12F:→ Augusta:不會冒出「法律卻比較計較行為的類型而非損害」這種話... 05/21 13:41
13F:→ meblessme:許多犯罪本來就會成癮,吃到飽只是舉例啊 05/21 15:31
14F:→ Augusta:我最後只問一個問題:你有沒有唸過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05/21 16:10
15F:→ Augusta:若沒有,去念一念有助於你精確地提出你對於刑事法的疑問, 05/21 16:12
16F:→ Augusta:若已念過...唉...當我之前都太好事了...... 05/21 16:13
17F:→ Augusta:目前看來你的疑惑都有個知識門檻,就是實定法的法釋義學, 05/21 16:21
18F:→ Augusta:對法學那麼有興趣就先去念學分班啊,不然你的越級提問總令 05/21 16:23
19F:→ Augusta:人哭笑不得...起碼先有些法釋義學的基礎學養再說吧... 05/21 16:24
20F:→ meblessme: 就連立法者都不一定懂的你要我懂會不會 05/21 16:36
21F:→ meblessme:太刁難我了! 05/21 16:36
22F:→ meblessme: 我對於太專業化的東西真的是看不懂 05/21 16:42
23F:→ Augusta:......真是浪費我的時間......算了... 05/21 17:33
24F:推 WaterPisces:被質疑就理由一堆..嘖嘖 05/21 23:09
25F:噓 eunacat:又怪到立法者去了 ...到現實生活去怨天尤人吧 05/22 00:31
26F:推 japan428:聽說這裡是法理學版 怎麼現在提問都不需要有些基本知識? 05/22 09:30
27F:→ japan428:正如去數學版丟個問題卻回說自己看不懂回答 ..... 05/22 09:31
他又沒有正面回答,就好像我在數學板問99+99等於多少,你不回答問題,
卻只說去把小學數學讀過一遍再問,不是牛頭不對馬嘴嗎?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211.79.38.197 (05/22 11:50)
28F:噓 eunacat:認真從1到200抄一遍 而不要大於1的總都是2,OK? 知道梗嗎 05/22 11:53
29F:推 WaterPisces:喔 05/22 11:55
30F:→ Augusta:你問我三角形三邊長怎麼求,我推定你已懂商高定理,直接用 05/22 12:22
31F:→ Augusta:比較廣義的餘弦定理算給你看,你跟我說看不懂?你不先回去 05/22 12:23
32F:→ Augusta:把國中數學學好,怪我高中數學沒教好? 05/22 12:23
33F:→ ivory072:A大有正面回答~~ 05/22 12:35
34F:→ Augusta:我隨時都在注意我是不是提了太艱澀的東西,有人質疑,非不 05/22 12:45
35F:→ Augusta:得已外,我都會設法把自己的論點說清楚。但這不代表允許你 05/22 12:46
36F:→ Augusta:可以不用掌握基礎知識,片面怪我讓你翻字典翻到死...還不 05/22 12:48
37F:→ Augusta:會走路就想學飛,卻說是我看不起人......可笑! 05/22 12:49
38F:噓 hung7919:我發現:沒有法律基礎的人,居然可以胡扯到這般地步 08/03 12:43
39F:→ danceink:刑法中不是有一為累犯? 10/05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