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89 (Asklepios)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請益] 說謊真的是權力嗎???
時間Sun Apr 4 23:02:28 2010
※ 引述《meblessme (123)》之銘言:
: ※ 引述《pigtop (豬頭)》之銘言:
: : "說謊真的是權利嗎?"
: : 說謊應該是自由而不是權利
: 如果是這樣
: 那又憑什麼要求證人不能觸犯偽證罪阿
: 證人提供了正確的證據時他也可能反而成為罪人
: 所以他應該也有說謊的權利
: 證人說的是不是謊言應該也是他的自由不是嗎
: 再者 那證人翻供 又涉不涉及偽證罪呢??
: 謝謝
但是從醫學的角度看
當時當事人如果記憶受到扭曲
或是因為目前科技沒有辦法查出來的可能疾病造成記憶有缺損呢?
(如: transient global amnesia or seizure, no EEG proved)
這是很有可能的
那能夠說一個沒有犯意的人卻說了不正確的事 就稱之為說謊嗎
無意卻說了謊 作了偽證 是不是就不算說謊? 算不算過失?
我真的是很好奇在法律上要怎麼區分
因為醫學也是有其困境
就算是真的說謊 測謊也不可能百分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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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56.124
※ 編輯: mark89 來自: 163.15.180.2 (04/05 20:15)
1F:推 Augusta:首先,須是經「具結」卻故意為虛偽陳述者,才有偽證問題, 04/08 10:38
2F:→ Augusta:所以說謊跟作偽證根本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04/08 10:39
3F:→ Augusta:其次,說謊除了陳述與客觀事實不一致外,需主觀上有故意, 04/08 10:40
4F:→ Augusta:這應該從你平常怎麼直觀使用「說謊」這個語詞就能理解... 04/08 10:41
5F:→ Augusta:最後,法院判斷證人經具結是否有虛偽陳述的情事,自然會把 04/08 10:43
6F:→ Augusta:本案所有相關跡象統合判斷,教科書就稱「綜合判斷」...ORZ 04/08 10:44
7F:→ Augusta:除了病歷與醫師證明之外,交互詰問在一定條件也允許就證人 04/08 10:46
8F:→ Augusta:身分背景作質疑,以減低乃至否定其證明力...至於前後不一 04/08 10:47
9F:→ Augusta:的陳述當然也可以供法官確立是否有偽證的心證。在無罪推定 04/08 10:48
10F:→ Augusta:原則拘束下,法官個人的智慧、能力與價值即從中彰顯...... 04/08 10:50
11F:→ Augusta:當然...也會有被罵得半死的法官...不過這是司訓所問題.... 04/08 10:51
12F:→ Augusta:而最第一線的問題是,法官判決理由通常只是剪貼來的理由, 04/08 10:55
13F:→ Augusta:很少是自己得心證的真正理由......ORZ 04/08 10:55
14F:推 daze:人類的記憶既不可靠,又很容易用一些手法modify 04/20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