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123)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請益] 罪刑法定主義與其他條款的矛盾
時間Thu Apr 1 15:22:55 2010
※ 引述《ennaevolw (Delete)》之銘言:
: ※ 引述《meblessme (123)》之銘言:
剛剛突然想到一個概括條款,
只是沒有 其他 這兩個字,
也就是所謂的"帝王條款"
"應注意而未注意",
事實上,
這個條款完全沒有任何的細則
去規定那些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情況,
而是純靠法官的自由心證,
這難道不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嗎"?
: : 可能是我舉例不夠準確,
: : 所謂的其他條款,
: : 並非僅是"其他符合"
: : 而是散見於所有條文中的種種"其他"
: : 通常用於舉例各種"行為身分"、"行為方式"、
: : "行為工具"、"行為對象"、"行為條件"時時。
: : 譬如
: : 除了你的例子之外,
: : 刑221"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
: 那就得視條文來做具體闡述。
: 你舉的刑221 I
: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從整體條文觀之,「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 是屬於概括條款,因為採列舉方式會有掛一漏萬問題,就保護法益目的觀看並無不當。
: 明白點講,這是立法形成自由部分,你難以指責或有直接關聯說他違反罪刑法定主義。
: 譬如說條文只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而為性交。
: 那我今天用藥物控制使其客觀上看來是自願,但實質上是受藥物效果驅使造成而為性交,
: 若這樣的狀況被害人想提起訴訟卻因法條採列舉方式規定,而使被害人法益無法得到保
: 障,在論理上不太合理。
: 所以才採取概括方式來作法益的保障,畢竟時過境遷犯案手法若有不同,文義解釋無法
: 含括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等行為時,就用「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來做檢視。
: 這是立法者為了避免出現上述問題所用的立法技術,既然是經過合法立法程序通過的法條
: ,自然沒有違反罪刑法定主義的問題。
: 那若是牽扯到司法解釋適用法條時,你認為會讓法官有擴張性解釋可能,造成增加法無限
: 制的問題,因而牴觸罪刑法定主義。
: 這時候就得討論四大派生原則:構成要件、罪責明確性原則、禁止溯及既往、禁止類推適
: 用與禁止習慣法。
: 禁止類推適用就是避免擴張解釋,那以你舉的例子來說,就必須看法條整體和相同章節所
: 欲限制的行為模式,來作體系、文義、目的解釋,藉此導出精確範圍。
: 假如真的有法官恣意亂為,那就只能採取審級救濟。
: 回過頭說,既然立法者採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的立法技術,便是賦予司法者有一
: 定空間的解釋適用權限,以應付時代演進與立法者難以想像的犯罪手法。
: 從刑法的多重目的來看,這樣實在難以可直接推論出違反罪刑法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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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9.38.197
1F:→ vampirex:首先那不叫概括條款,其次那也不叫帝王條款,第三那和罪 04/01 15:31
2F:→ vampirex:刑法定原則的目的也沒甚麼關係... 04/01 15:33
3F:噓 RobertAlexy:請去書店找任何刑法書籍的過失部份 04/01 15:41
4F:→ ennaevolw:請您是舉例說明 要怎樣的細則與規定方式,才有辦法讓人 04/01 17:19
5F:→ ennaevolw: 試 04/01 17:20
6F:→ ennaevolw:才有辦法讓人民百分百全體一望即知,而無法狡辯、詭辯文 04/01 17:20
7F:→ ennaevolw:字(法律條文文字)的涵意? 04/01 17:21
8F:→ ennaevolw:我無法理解您提出的這一個有啥好爭議... 04/01 17:22
9F:→ ennaevolw:而且更無法理解為何"注意"該用列舉方式規定? 04/01 17:23
10F:→ ennaevolw:雖然太陽底下無新鮮事,但有誰可以保證用列舉方式不會造 04/01 17:23
11F:→ ennaevolw:成闕漏? 04/01 17:24
12F:噓 Formu1a0ne: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走對版 04/01 18:00
13F:噓 yoorange:可不可以不要把八卦板那一套拿來這裡阿? 莫名其妙耶。 04/02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