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a (好啦!我是大傲嬌...)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請益] 法律精神的權力基礎為何??
時間Fri Feb 26 09:29:51 2010
※ 引述《meblessme (123)》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 作者: meblessme (123) 看板: LAW
: 標題: Re: [請益] 法律精神的權力基礎為何??
: 時間: Wed Feb 24 17:12:33 2010
: ※ 引述《meblessme (123)》之銘言:
: : 標題: [請益] 人權是誰給的??
: : 時間: Wed Feb 24 13:53:26 2010
: : 推 lighthouse:請找本法理學的教科書看吧 這問題吵幾千年了…… 02/24 14:53
: : → twsakura:如果不想遵從國家制定的規範 就別當這個國家的國民吧 02/24 16:35
: : → meblessme:我可沒說不守法阿 02/24 16:44
: 我可沒說不守法 也沒叫大家不要守法了
: 我可是好公民呢!!
: 可不想為了幾句話就被關到牢裡
: 只是討論討論問個問題就要把我轟出國去
: 未免也..............
: 所以就讓在下來猜一猜
: 真正的答案呢?
: 只有兩個
: 只是法學家說不出口
: 因為這樣他們就沒有道德高度了
: 第一呢
: 是理論上
: 答案是 沒有
: 因為不管是任何的理論 都沒有絕對的道德性可言
: 頂多只有相對的好壞與適不適合而已
: 尤其在包含神學跟科學的崩壞後
: 人類再也沒有絕對可靠的道德標竿了
: 所以
: 理論上 現代法律的精神上 沒有任何的道德基礎可言
: 但卻又沒有辦法說出來
不會啊,
Hobbes認為一開始大家本來就很認命地把生死交給國家,
而Austin就明說法律是主權者的命令,
根本臉不紅氣不喘。
極致的法實證主義從來就不遮掩「法律不需要道德基礎」的主張,
所以才會有納粹的「依法屠殺猶太人」。
接下來如果你要扯到後來的紐倫堡大審,
那你就是自打嘴巴。
: 因為說出來 就沒有權力基礎可言了
: 於是 當然就只好用一堆似是而非的理由吵個幾千年也吵不出個結果來
: 第二呢
: 是實際面
: 答案是 統治階層的利益需要與價值喜好
: 而本質呢 還是力量 不限於錢與槍桿子
: 所有可以稱為實力的一部份的都可以算 也包含外貌跟運氣喔
: 在需要民心的時候
: 他們就會根據民心的需要而設立法律
: 統治階層若有特殊喜好
: 在不影響統治力時
: 就會根據自身的喜好而制定法律
: 在不影響統治力與自身價值喜好下
: 就會根據自身的利益而設定法律
: 在需要外國人的時候
: 就會根據外國人的需要而設定法律
: 當然還是不能說出來
不單是統治者,
Hume就明說人作為理性主體本就是利益或偏好取向,
治人者或受治於人者都一樣
所以後來才會發展出民主制度,
讓大家都有機會當官,都有可能丟官,
大家怕失勢後被報復,掌權時就不敢亂搞,
一套粗陋的民主與法治機制即隱然成形。
: 不然還是一樣 會被冠上自私自利的帽子而失去權力基礎
: 沒有要違法喔 只是把某些不切實際的價值給戳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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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30.5
※ 編輯: Augusta 來自: 118.169.30.5 (02/26 09:31)
1F:→ ahyang:你這篇也是要po給懂門道的人看嗎? 02/26 10:10
2F:推 meblessme: 是啊!,所以根本沒必要把道德無限上綱 02/26 10:13
3F:→ ahyang:Hobbes認為服從主權者的義務的來源是自我保存這項自然律, 02/26 10:24
4F:→ ahyang:換句話講,違背自我保存時就沒有服從義務了。你還認為他算 02/26 10:25
5F:→ ahyang:是你所認為的法實證主義者嗎?另外,請你告訴我你是讀到哪 02/26 10:26
6F:→ ahyang:個法實證主義者認為有遵守法律的道德義務? 02/26 10:28
7F:→ Augusta:ahyang你想誇meblessme的話明講就好,幹麻要從我這拐彎? 02/26 11:39
8F:→ Augusta:看來你還沒從憤懣中回復。 02/26 11:40
9F:→ Augusta:第一個問題如果你要挑骨頭,我的確是講得不夠精確,因為如 02/26 11:50
10F:→ Augusta:你所言,自然律是權利讓渡的前提,在這些前提之外,個人就 02/26 11:56
11F:→ Augusta:不能脫離國家。而另一個問題是,自然律就是道德嗎?這你恐 02/26 11:56
12F:→ Augusta:怕也有跳躍喔。至於第二個問題我看不懂,請說請楚點。 02/26 11:57
13F:→ eunacat:A君你多慮了 另一造大概就想拿槍砲病菌鋼鐵那套來全反 02/26 12:02
14F:→ ahyang:我沒有要誇meblessme。問你個問題就是在「憤懣」? 02/26 12:07
15F:→ ahyang:不過我到很好奇你能講出什麼比meblessme的「空想」或者計程 02/26 12:11
16F:→ ahyang:車司機的埋怨更高段的東西。 02/26 12:11
17F:→ eunacat:a君有點難看了 你大可直接寫文把A君這篇論點反掉啊 02/26 12:36
18F:→ ahyang:喔...Augusta寫的東西我批評過很多次了。他從來沒有什麼論 02/26 12:51
19F:→ ahyang:點,只有文字和術語的堆砌。這種情況下,我想我能做的也只 02/26 12:52
20F:→ ahyang:有問他:「你到底在講什麼?」 02/26 12:52
21F:→ Augusta:小a兄,懂門道是你說的啊,若你這個「懂門到」是延續年前 02/26 14:16
22F:→ Augusta:的討論,我當然在想你是不是還很憤懣? 02/26 14:16
23F:→ Augusta:然後請先把自然律與道德這兩個術語在邏輯上的同一解釋一下 02/26 14:17
24F:→ Augusta:不然你只是抱怨我在堆砌文字很沒說服力喔 02/26 14:18
25F:→ ahyang:你po的文是給「懂門道」的人看的,這是你說的吧! 02/26 14:44
27F:→ ahyang:→ Augusta:我沒那興致顛覆你原來的確信,我就只PO給懂門道 02/26 14:45
28F:→ ahyang:的人看,... 02/26 14:45
29F:→ ahyang:此外,我看不出來我所說的話裡面有提到我認為「自然律就是 02/26 14:54
30F:→ ahyang:道德。」Hobbes則可能這麼認為,但更精確一點說,在他那個 02/26 14:56
31F:→ ahyang:時代,他所說的自然律是"divine",是神的律,遵守自然律會 02/26 14:59
32F:→ ahyang:是我們現在口語所說的「道德的」。 02/26 14:59
33F:→ ahyang:而我說你堆砌文字,這我覺得很有說服力,說服力的來源跟我 02/26 15:01
34F:→ ahyang:會不會解釋某些想法無關,跟你從來沒辦法解釋、說明清楚你 02/26 15:02
35F:→ ahyang:的想法(如果你真的有在用大腦思考的話)比較有關。 02/26 15:03
36F:→ Augusta:那個好像是將近一個月前面對不同人的回應了吧?你好像都不 02/26 16:07
37F:→ Augusta:在乎語境脈絡的問題,虧你還說你做過文化研究...... 02/26 16:08
38F:→ ahyang:你確定我說的是我做過「文化研究」? 02/26 16:09
39F:→ Augusta:又最好自然律就是神的律啦!Anslem也許會這麼斷定,之後的 02/26 16:09
40F:→ ahyang:還真不曉得是誰不在乎語境脈絡,隨意使用專有名詞、概念、 02/26 16:10
41F:→ ahyang:專門術語... 02/26 16:10
42F:→ Augusta:Aquainas就已經分開了,更別提剛剛翻了一下手邊的西哲史, 02/26 16:11
43F:→ ahyang:我有說「自然律就是神的律」嗎?我說的是Hobbes談的自然律 02/26 16:11
44F:→ Augusta:Hobbes的自然律英文是the law of nature,拉丁文是lex 02/26 16:12
45F:→ ahyang:的來源是神。你要不要去翻一下Leviathan? 02/26 16:12
46F:→ Augusta:naturalis。霍布斯是英國人,查的書是翻英文原典,應該沒 02/26 16:12
47F:→ Augusta:有轉譯落差的問題。你堅持證明他的文脈中兩者同一,就找本 02/26 16:14
48F:→ Augusta:原典對給我看。 02/26 16:14
49F:→ Augusta:你之前說的啊,你不是看過,所以沒做過文化研究喔?失禮了 02/26 16:15
50F:→ Augusta:lex來源是神,不代表就「是」神...lex可以跟ius去作比較, 02/26 16:17
51F:→ Augusta:前者比較接近gesetz,後者是recht,反而是ius比較接近神.. 02/26 16:18
52F:→ Augusta:德文有沒有拼錯...但lex與ius兩者盡量擺在羅馬共和的脈絡 02/26 16:19
53F:→ Augusta:理解比較好,但現代比較難想像那種區分。 02/26 16:20
54F:→ Augusta:大陸有翻一套《羅馬法史》,可以從那入手。 02/26 16:20
55F:→ ahyang:我有說「是」神嗎?原來你都在乎語境脈絡,卻把text丟掉了 02/26 16:21
56F:→ Augusta:是義大利文直譯,比鄭玉波的二手資料好...... 02/26 16:21
57F:→ ahyang:然後,所以「自然律的英文是the law of nature,拉丁文是.. 02/26 16:21
58F:→ ahyang:...」,這有說明解釋什麼嗎?然後扯到羅馬共和、要人從羅 02/26 16:22
59F:→ Augusta:若A不是B,只是來源於A,就沒有同一,那如何宣稱lex就是神 02/26 16:23
60F:→ ahyang:馬法史入手...你又在請神亂掉書袋喔.. 02/26 16:23
61F:→ Augusta:我正是把脈絡告訴你啊... 02/26 16:23
62F:→ Augusta:若我把來源告訴你讓你可驗證也叫掉書袋,那你算啥呢? 02/26 16:24
63F:→ ahyang:我看你連掉書袋也不會。Leviathan第十五章,最後兩段,自己 02/26 16:29
64F:→ ahyang:去看啦。 02/26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