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fos (ufos)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討論] 悄悄話罵人,觸法?
時間Mon Oct 12 19:29:07 2009
※ 引述《heat1123 (★S.T.A.R★)》之銘言:
: 某日 某甲 到 某乙 的無名網誌
: 以悄悄話的方式謾罵乙是豬頭行為不檢...
: 當然 甲 不希望讓其他人知道所以設成悄悄話
: 於是 某乙 遭罵相當忿忿不平
: 遂將 某甲 的悄悄話設定打開....
: 便揚言要告 某甲 公然侮辱及誹謗
: 請問該罪名會成立嗎?
我認為不成立!
某甲並無公然侮辱或造成名譽減損之主觀故意
且該言語之所以能為人所見
乃是因為乙的舉動
自然與甲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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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82.60
1F:推 marxo10926:對呀,缺乏"公然"的構成要件故意。 10/12 23:35
2F:推 juotung:呵呵,這個案例的公然侮辱或誹謗的行為人應該是某乙吧 10/17 04:28
3F:→ juotung:所以應該是分別阻卻違法性以及不具備「他人」要件而不成罪 10/17 04:29
4F:→ juotung:(請勿認真...) 10/17 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