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est ()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討論] 失當的保證人制度
時間Fri Jun 19 14:32:10 2009
1、任何一家公家機關與私人公司,都是經過筆試、口試、面談、
甚至身家調查等等關卡,才擇優錄取所需的人員。
萬一,此新進人員錄用不當,其擔負面試重任之長官不但無責,
反而由不相干的保證人負擔一切損失。天理何在?
2、少子化,是現代社會的趨勢。人品日趨低下,是物欲橫行的結果。
人心又隔了一層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許多人礙於親情、友情和恩情,
而勉為其難的擔任保證人。一旦有事,天理何在?
3、擔任保證人,一旦被保證者有事,就會在一夕之間清貧如洗,
由是怨恨之心高漲,而且保證人得此無妄之災,天理何在?
如果,無此「保證人制度」,那麼,不但此保證人會更加增進其測隱之心,
而且尚有餘力來幫助被保證者。如此一來,不但減少了對社會之負面影響,
而且有助於被保證者之東山再起與社會之安和樂利。
4、當今社會中,各行各業之競爭已是到了白熱化的階段,
一切都在瞬息萬變之中。今日之成就及安定,明日極可能變天。
這其中,也有不少是「非戰之罪」的。因此,一旦有事,
對於保證人與被保證人,兩者而言,真是「情何以堪」,天理何在?
我認為單憑以上4點,應足以言「廢除保證人制度」。
但我不諳法律,雖仰天長嘆,亦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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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4.168
1F:推 sindyevil:1.長官或公司可以選擇不錄取你 2.人情要不要做選擇在誰 06/19 15:51
2F:→ sindyevil:3.你確定是無妄之災?保証人本來有就督促義務和權利 06/19 15:51
3F:→ sindyevil:4.同上所示. 06/19 15:52
4F:推 depravity:A可以找不需保證人的工作B可以不幫人家簽 這都能自由選 06/19 19:07
5F:推 ko007x:這是不是也跑錯板了 = = 06/19 23:02
6F:推 marxo10926:這問題很有意思,但真的跑錯版了= =。 06/20 18:35
7F:→ Qest:請問要PO哪裡? 06/20 22:38
8F:推 ko007x:PO法律板比較好 06/21 00:42
9F:推 tallwood:這四點說那麼多其實是同一點,那就是保證人很衰 06/21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