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kora (祈能跟鄭老泡茶)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討論] 各位覺得贓物罪合理?
時間Fri Mar 6 11:12:21 2009
※ 引述《tw1991930 (Wei-Wei)》之銘言:
: 1.我會這麼問是因為看到新聞上有很多人因購買贓物而觸法,而當事人根本不知他是贓物
: ,就莫名奇妙進了警局,你們覺得這種法規合理嗎?
刑法有罪責事由,若欠缺會被排除。
: 2.我覺得我們的法律矯枉過正了,像是在網路上打要不要ㄩㄢˊ〈我打注音是因為怕有人
: 會告我〉一下就觸法了。
學者對此多有批評,係特別刑法的不明確與過度肥大壓抑既有的構成要件認定
不過尚未形成修法共識。目前實務上多以客觀認定,但起訴與否仍取決於檢官的心態。
: 3.有點偏題,你覺得高乘載管制合理?
「控制」是國家有效行使權力的方式之一,
所以其與人民要求的「自由」有時會產生衝突。
惟從某個角度想,人民為了有效的自由,授予部分權能於國家,對其自由加以保障;
國家有此權力,並不是固有的,而是人民「給」的。
公共事務之性質,難能對全體人民皆有利,有時還是要考慮利益衡量,
所以會有一些次級規則如比例原則、誠實信賴原則等的適用。
高乘載縱然不合理,但是並未到利益顯失均衡之情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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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骨妹的笑容 點綴著熱騰的排骨飯
於是
排骨暈出一道氤氳 我在薄霧中 被妳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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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213.215
1F:推 vampirex:贓物罪的部分不需要到罪責解決,它不罰過失。 03/06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