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kora (祈能跟郑老泡茶)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讨论] 各位觉得赃物罪合理?
时间Fri Mar 6 11:12:21 2009
※ 引述《tw1991930 (Wei-Wei)》之铭言:
: 1.我会这麽问是因为看到新闻上有很多人因购买赃物而触法,而当事人根本不知他是赃物
: ,就莫名奇妙进了警局,你们觉得这种法规合理吗?
刑法有罪责事由,若欠缺会被排除。
: 2.我觉得我们的法律矫枉过正了,像是在网路上打要不要ㄩㄢˊ〈我打注音是因为怕有人
: 会告我〉一下就触法了。
学者对此多有批评,系特别刑法的不明确与过度肥大压抑既有的构成要件认定
不过尚未形成修法共识。目前实务上多以客观认定,但起诉与否仍取决於检官的心态。
: 3.有点偏题,你觉得高乘载管制合理?
「控制」是国家有效行使权力的方式之一,
所以其与人民要求的「自由」有时会产生冲突。
惟从某个角度想,人民为了有效的自由,授予部分权能於国家,对其自由加以保障;
国家有此权力,并不是固有的,而是人民「给」的。
公共事务之性质,难能对全体人民皆有利,有时还是要考虑利益衡量,
所以会有一些次级规则如比例原则、诚实信赖原则等的适用。
高乘载纵然不合理,但是并未到利益显失均衡之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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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骨妹的笑容 点缀着热腾的排骨饭
於是
排骨晕出一道氤氲 我在薄雾中 被你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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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213.215
1F:推 vampirex:赃物罪的部分不需要到罪责解决,它不罚过失。 03/06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