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perion (吃經濟學家的恐龍)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討論] 法律經濟分析
時間Thu Apr 5 16:06:17 2007
※ 引述《reneejen (加油)》之銘言:
: 我寫的在這裡
: http://www.wretch.cc/blog/reneejen&article_id=9170590
: http://www.wretch.cc/blog/reneejen&article_id=9170616
: 報告已經交出去了
: 不過 還是期待版友的批評與指教 :P
最後再評論原po的答題風格,可以看出原po一定是學法律的,而從來
沒有系統性地學過經濟學XDDD
在進入經濟分析之前先寫「憲法條文」「權利的類別」「資訊揭露的
法律規定」,這非常明顯是習慣於法學教育答題方式的人才會作出如
此安排。而所謂「權利限縮」「權利的優先順序」的這一堆分析,其
分析方式基本上是道德哲學式的,而不是經濟學式的;而所謂的「尊
嚴權利」與「資源權利」的優先順序,或者法院該如何決定一個案件
中同類別權利的優先順序,從原po引用習慣來看中,看不出來那些跟
經濟學分析有什麼關聯。
請跟我之前的回應相比就可以看出兩者之間的差異,我的回應基本上
跳過所有在台灣存在的實體法規定,直接進入「機會成本該具有哪些
要素」的討論,然後簡單聲明政府的決策 criteria 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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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s truly,
Chiaheng Seetoo
Member, Journal of Law, Technology & Policy, 2006-07
Juris Doctor, Class of 2007
College of Law,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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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39.214.115
1F:推 sdsdfd:推這一系列精彩的文章:) 04/05 22:23
2F:推 toshinobu:只有在真空中作決策,才會跳過所有現存的規定 04/22 08:12
3F:推 toshinobu:您會不會覺得您這麼多的「假設」,其實已經讓你整個分析 04/22 08:25
4F:→ toshinobu:失去了驗證可能性? 04/22 08:26
5F:推 hyperion:要是一上來就先說「人民有知的權利」「政府不得侵犯」 05/03 09:48
6F:→ hyperion:於是推導出「政府必須公佈接種相關資訊」那還分析個闢 05/03 09:48
7F:推 env:財政學有相關的理論...經濟學也有~可以參考看看 05/25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