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yyy (yyy)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問題] 能提供我方向嗎??
時間Sat Jan 13 20:07:56 2007
寫心得一千字提出你對天理會 法務部長和甲記者的主張 各有什麼看法??
背景:白曉燕案
假設兩個嫌犯被抓起來
天理會是由許多被強姦被殺害的婦女的家屬組成
天理會主張:立即處死兩人
甲記者主張:依目前司法審判的速度來看 三級三審恐怕要花五年
耗費的司法資源更將不計其數 既然兩人已坦承犯案 當立即處決 否則也是遲來的正義
法務部長主張: 雖兩人承認犯案 所有證據也證明犯案 但我國憲法規定
任何人非經法院判決不得審問處罰 而且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 因為兩人犯的是
重大犯罪(最重死刑) 即使兩人沒上訴 也須經過三級三審的審判確定
才能處罰兩人~~~~
~~~請各位好同學提供小弟我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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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71.81
1F:→ imegg911:個人小意見,程序正義>實質正義 01/15 17:38
2F:→ tallwood:不是程序正義當然大於實體正義吧 只是先於實體正義 01/16 22:09
3F:→ jzn:不能因個案而推翻整體程序的設計,否則如何處理模糊地帶的案件 01/18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