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yyy (yyy)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问题] 能提供我方向吗??
时间Sat Jan 13 20:07:56 2007
写心得一千字提出你对天理会 法务部长和甲记者的主张 各有什麽看法??
背景:白晓燕案
假设两个嫌犯被抓起来
天理会是由许多被强奸被杀害的妇女的家属组成
天理会主张:立即处死两人
甲记者主张:依目前司法审判的速度来看 三级三审恐怕要花五年
耗费的司法资源更将不计其数 既然两人已坦承犯案 当立即处决 否则也是迟来的正义
法务部长主张: 虽两人承认犯案 所有证据也证明犯案 但我国宪法规定
任何人非经法院判决不得审问处罚 而且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 因为两人犯的是
重大犯罪(最重死刑) 即使两人没上诉 也须经过三级三审的审判确定
才能处罚两人~~~~
~~~请各位好同学提供小弟我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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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71.81
1F:→ imegg911:个人小意见,程序正义>实质正义 01/15 17:38
2F:→ tallwood:不是程序正义当然大於实体正义吧 只是先於实体正义 01/16 22:09
3F:→ jzn:不能因个案而推翻整体程序的设计,否则如何处理模糊地带的案件 01/18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