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ngqing (yongqing)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討論] 動物權的價值核心是?
時間Sat Feb 5 12:32:29 2005
※ 引述《eslite12 (蕭邦練習曲Op10-3 )》之銘言:
: 唔 題目看起來有點像憲法:p
: 這兩天由阿扁神豬所引發的關動物權跟宗教權競合的討論
: 假如說 按表操課 用基本權核心接近理論來探討的話
: 我想問 動物權的核心是什麼?
: 我的生物不好 並不了解"填豬"會不會有損牠/他的自由意志
: 但就人而言
: 我們會用康德的話 用導引自基督教的人的形象(Menschenbild)來強調人性的本質
: 那 有Schweinsbild這種東西 讓我們推導出一個Schweinswuerde嗎?
: 假如沒有豬性尊嚴 我們又要從哪找出豬權核心呢?
: 我是還沒讀過李茂生老師關於動物權的新作啦(應該也看不懂>"<) 不過之前翻過的
: 好像提出來的理由都有一個人和動物皆由上帝所創造這點 可是
: 要怎麼釐清 同樣是被創造的動物 牠們的自主意識所能及的範圍
: 以保障動物的基本動物權呢? 我的意思是 假如神豬一直吃 而且自覺很高興
: 那這樣要求保護動物權的人士(即使提出豬的健康做為理由) 不才是侵害了動物權嗎?
: 而假如不是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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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72.237
→ hsuans:憲法沒有「動物權」的基本權吧 推 218.167.53.140 08/07
→ eslite12:GG修正=>呃 好啦 這是德國法律大頭病 推 61.216.172.237 08/07
→ eslite12:不過呢 學說上也的確有此種說法吧^^ 推 61.216.172.237 08/07
→ Simon:李茂生老師教的好嗎 我有點好奇說... 推 210.85.249.29 08/09
上面德國法律大頭病是指下面這個新聞嗎?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1990000/newsid_1994200/1994243.stm
在聯邦基本法第二十a條加個「和動物」就算是動物有動物權?
第二章聯邦與各邦
20a條的條文…
國家為將來之世世代代,負有責任以立法,及根據法律與法之規定經由行政與司法,於合
憲秩序範圍內保障自然之生活環境。(1994年八月版)
加上「和動物」
只不過是國家機器多了一個義務,怎麼能夠變成動物擁有權利?
如果動物擁有權利…(故且當成基本權的生存權…這算是最最基本的權利了)
該權利與人類權利相衝突之時(人們要活就要吃…其中當然包含吃動物的肉)
權利第三人(非人的第三者?)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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