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yang ()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問題]比例原則
時間Wed Oct 13 21:40:24 2004
※ 引述《lfchang (夢到兩個認識的人擁吻!!!)》之銘言:
: 蔡茂寅老師有個很妙的比喻:
: 比例原則就是三雞一體原則
: 不可以殺雞警猴(手段目的關連性)
: 不可殺雞取卵(狹意比例原則)
這個比喻還是手段目的的關連性,
因為雞不是烏魚,殺雞是取不了蛋的。
如果一開始就認為'殺'或'侵害'的正當性是需要被證立的,
"想吃烏魚子,可不可以殺魚"才會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 與殺雞焉用牛刀(最小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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