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yang ()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比例原则
时间Wed Oct 13 21:40:24 2004
※ 引述《lfchang (梦到两个认识的人拥吻!!!)》之铭言:
: 蔡茂寅老师有个很妙的比喻:
: 比例原则就是三鸡一体原则
: 不可以杀鸡警猴(手段目的关连性)
: 不可杀鸡取卵(狭意比例原则)
这个比喻还是手段目的的关连性,
因为鸡不是乌鱼,杀鸡是取不了蛋的。
如果一开始就认为'杀'或'侵害'的正当性是需要被证立的,
"想吃乌鱼子,可不可以杀鱼"才会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 与杀鸡焉用牛刀(最小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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