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rulin (沒有這個人)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問題]比例原則
時間Sat Jul 31 21:12:22 2004
※ 引述《ahyang (dworkinized)》之銘言:
: : 推 Onlyus:兩個問題合併回答:您只分析了手段忽視目的 202.178.204.41 05/17
: 太好了,這個版終於開始有點法哲學、法理學、法理論的味道了。
: 那麼請問,為什麼目的可以證成手段?
: 在什麼時候目的可以證成手段?
: 什麼時候又不能?
: 界線在哪裡?
: 比例原則真的提供解決方法嗎?
: 再怎麼神聖的目的可以用恐怖活動的手段證成嗎?
: 到底人的生活中有沒有這樣一種共通善,
: 可以被用來證立,有些事情我們必須犧牲?
什麼是恐怖的手段啊...
神聖的目的又是什麼...
看不懂你說啥耶!!!???
換我說啦
什是善
人之初性本惡 所以我們才要用其他規範約束自己
人是沒有善性的 你所說的善是什麼 可以舉例嗎
人類有的善主不過是同情 被同情的只會是弱者
但很多弱者並沒有被同情所庇澤
這社會本來就是弱肉強食 <=== 偏離主題了
就向人類比獅子強 所以他只能臣服
但是人比獅子弱 所以會被咬死
法律本來就是多數人主觀所集合而成
民主也是這樣 少數人被犧牲 有時候是必要的
所以民主其實也是一種暴力
熊熊發現你的問題有點回歸哲學了耶.... <===是我把它導回哲學的嗎 好像是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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