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rulin (没有这个人)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比例原则
时间Sat Jul 31 21:12:22 2004
※ 引述《ahyang (dworkinized)》之铭言:
: : 推 Onlyus:两个问题合并回答:您只分析了手段忽视目的 202.178.204.41 05/17
: 太好了,这个版终於开始有点法哲学、法理学、法理论的味道了。
: 那麽请问,为什麽目的可以证成手段?
: 在什麽时候目的可以证成手段?
: 什麽时候又不能?
: 界线在哪里?
: 比例原则真的提供解决方法吗?
: 再怎麽神圣的目的可以用恐怖活动的手段证成吗?
: 到底人的生活中有没有这样一种共通善,
: 可以被用来证立,有些事情我们必须牺牲?
什麽是恐怖的手段啊...
神圣的目的又是什麽...
看不懂你说啥耶!!!???
换我说啦
什是善
人之初性本恶 所以我们才要用其他规范约束自己
人是没有善性的 你所说的善是什麽 可以举例吗
人类有的善主不过是同情 被同情的只会是弱者
但很多弱者并没有被同情所庇泽
这社会本来就是弱肉强食 <=== 偏离主题了
就向人类比狮子强 所以他只能臣服
但是人比狮子弱 所以会被咬死
法律本来就是多数人主观所集合而成
民主也是这样 少数人被牺牲 有时候是必要的
所以民主其实也是一种暴力
熊熊发现你的问题有点回归哲学了耶.... <===是我把它导回哲学的吗 好像是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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