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yang (dworkinized)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問題]比例原則
時間Sun May 16 00:27:19 2004
: 二雖然強制戴安全帽犧牲了騎士的行動自由 自我決定的自由
: 但是不戴安全帽
: 如果不小心摔到頭 可能造成嚴重的腦傷
: 之後的住院 醫療 復健可能會消耗很多的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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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40.112.211.86
: → Onlyus:安全帽保護的法益是社會資源的不必要浪費 推218.174.134.170 05/05
什麼叫社會資源的浪費?
"醫療"這件事怎麼會是浪費呢?
這是服務業,創造出來的價值會加進國民生產毛額的計算的。
這只有對"個人"或以"家庭"為單位計算,才有可能覺得是浪費。
不是什麼"社會"資源....
又何謂"不必要"的浪費?
如果真的是不必要的浪費,撞死就撞死不要醫不就好了!
其實也可以這樣想,強制戴安全帽比較不會"死"
但是比較會半死不活,比較能夠經由醫療創造經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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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2.2.2.86
※ 編輯: ahyang 來自: 212.2.2.86 (05/16 01:01)
1F:推 Onlyus:別這麼火冒三丈,這個論點也是我從書上看的 202.178.204.41 05/16
2F:推 Onlyus:而且這裡的社會資源指的不是醫療本身 202.178.204.41 05/16
3F:推 Onlyus:在全民健保下,要求人民自行預防部分風險 202.178.204.41 05/16
4F:推 Onlyus:降低部分健保給付,這才是節省的社會資源 202.178.204.41 05/16
5F:推 Onlyus:如果沒有社會保險制度,當然就各人造業各擔 202.178.204.41 05/16
6F:推 Onlyus:但涉及整體保險資源,即非您說的這麼簡單了 202.178.204.41 05/16
7F:推 Onlyus:再說,這只是事前預防,真受傷了還是會給付 202.178.204.41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