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lite12 (蕭邦練習曲Op10-3)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我想說...
時間Sun Jul 6 00:24:54 2003
※ [本文轉錄自 SENIORHIGH 看板]
作者: eslite12 (蕭邦練習曲Op10-3) 看板: SENIORHIGH
標題: Re: 我想說...
時間: Sun Jul 6 00:02:51 2003
為什麼被強暴的女生要"自新"?
她是受害者 是被關懷的對象똊為什麼您希望給她"一個自新的機會" 自新是對做錯事的人的(除非您的字典比較怪)
她又沒做錯事 為什麼要讓她"自新"?
假如 您就是沒辦法接受被強暴的人 那樣子您居然認為不是您的錯
而是加害人的錯? 您也未免太不沾鍋了
法律不是報復的工具(電視劇笑笑就好) 它只是規整一個秩序
您要瞧不起 要排斥 被假釋的強暴犯 那是您的自由
但您期待用法律加以他法律未規定的刑罰 那是您的問題
※ 引述《LovelyVivi (*御茶園美眉* )》之銘言:
: 關於那個人.....我去年為此跟朋友吵過一架..
: 我承認我很偏激...我想一刀殺了他...
: 那時候看過幾篇文章 寫到 就算把強姦犯去勢 OR 其他方法以致失去功能
: 心理上還是一樣的 他會想去其他方法凌虐女性 EX:用其他東西....
: 我也明白 大家都覺得 有錯改過應該給他一個自新的機會
: 但是 我想問的是 誰給被他強暴的女生一個自新的機會
: 那些女生的一生很可能就這麼完了 可能不斷自責 這種事為什麼發生在自己身上
: 有可能背負著陰影過一背子...也許自殺..拿30幾個人的一生去換 只換來一個人懺悔
: 就算他以後會對社會有所貢獻 我不認為會大於30個人對社會的貢獻
: 如果今天事情發生在你的 姊妹 母親 甚至是你的女友身上 你會原諒他??
: 我不會 永遠也不 如果今天受害人全部都願意原諒他 那我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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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nthenchen:你好像曲解人家的意思了... 推 218.161.15.52 07/06
2F:→ Akimoto747:難道加害人就沒錯? 推 61.230.82.200 07/06
3F:→ inthenchen:請看2578謝謝,人家又不是那意思 推 218.161.15.52 07/06
4F:→ LovelyVivi:謝謝樓上的~ 可能有人就覺得改過就OK吧! 推 211.22.72.250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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