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aryu (我們在一起吧!)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效力VS.效果
時間Wed Jun 25 02:24:55 2003
※ 引述《reconsider (reconsider)》之銘言:
: ※ 引述《askaryu (我們在一起吧!)》之銘言:
: : 效力
: : 個人覺得可以說是
: : 「法規範之作用力」
: : 至於「效力範圍」
: : 則是「效力」所及的深度與廣度
: 那 "作用" "效力" "效用" 或是 某些老師偶爾一用的"機能"
: 到底是修辭技巧的運用
: 還是在法學概念上真有界分的必要
作用也好 效用也罷 都是比較強調「功能面向」的
像你提的「機能」就是朝「功能」的部分去解釋或說明
但是「效力」與之前的「作用」、「效用」、「機能」是兩回事
其實 法學上的用語 雖然是中文 但是連中文系的教授也未必看得懂
有的時候 只是翻譯上的問題而已
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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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鄉是心中最懼怕的來處
卻也是成功後最想到的去處~~<名揚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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