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aryu (我們在一起吧!)
看板LegalTheory
標題Re: [問題] 三段論
時間Sun Jun 22 01:01:55 2003
※ 引述《eslite12 (D大調卡農及賦格)》之銘言:
: 就是啊 大家都說三段是:
: 法條=>事實=>涵攝
: (如王書)
: 可是 在不確定案件事實的狀況下 哪知道找哪些法條啊?
: 我們學校法序課在介紹法律適用程序時 也是先說事實 這真的讓我迷惑了
仁兄阿
我這樣說吧
事實哪裡有一剛開始就很清楚的
你在課堂上聽到的「事實」 很多都是老師預先假設好的
真正遇到問題的時候 要靠你去把所謂的「事實」找出來
這個「事實」 基本上不太客觀 因為有你自己的價值判斷在
至於說到法條的適用
基本上是在你找到「事實」以後
再去找尋的 有了特定的事實 自然會帶領你去尋找法條之所在
(事實清楚了 請求權基礎自然也清楚 但重點是你自己要找阿^^)
王老師在書中有說
「要來往穿梭於案例事實與法律規範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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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鄉是心中最懼怕的來處
卻也是成功後最想到的去處~~<名揚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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