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aryu (我们在一起吧!)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三段论
时间Sun Jun 22 01:01:55 2003
※ 引述《eslite12 (D大调卡农及赋格)》之铭言:
: 就是啊 大家都说三段是:
: 法条=>事实=>涵摄
: (如王书)
: 可是 在不确定案件事实的状况下 哪知道找哪些法条啊?
: 我们学校法序课在介绍法律适用程序时 也是先说事实 这真的让我迷惑了
仁兄阿
我这样说吧
事实哪里有一刚开始就很清楚的
你在课堂上听到的「事实」 很多都是老师预先假设好的
真正遇到问题的时候 要靠你去把所谓的「事实」找出来
这个「事实」 基本上不太客观 因为有你自己的价值判断在
至於说到法条的适用
基本上是在你找到「事实」以後
再去找寻的 有了特定的事实 自然会带领你去寻找法条之所在
(事实清楚了 请求权基础自然也清楚 但重点是你自己要找阿^^)
王老师在书中有说
「要来往穿梭於案例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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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是心中最惧怕的来处
却也是成功後最想到的去处~~<名扬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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