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Law-Service
標題Re: [申訴] 不服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s判決
時間Fri Dec 29 05:52:52 2023
致組務、申訴人,先釐清本案爭點:
一、疑似被針對之訴外人(即使用者 baboosh)在經通知後表示「不回應」,是否得表示
當事人不反對板主對疑似違規內容之認定?
二、承上,言論中的「溪河」之意義為何?是針對該訴外人,還是針對全體台幹(台灣籍
管理層級人員)?
板主的看法:
一、板主群無法得知申訴人與訴外人之關係,因此不論是否彼此結識(熟絡)、或雙方有
無在交流時相互交鋒等,皆不應、也不宜影響板規上的認定。同時,雖然板主群已知
申訴人常被同一原檢舉人(即使用者 liweitseng )檢舉,唯因觀察說明後認定非屬
濫用檢舉、也未被登載拒絕受理,故仍按事實作出處分。
二、經重新觀察原內容,就「低階產業台幹在大陸沒競爭力,回台灣準備終老了,溪河」
中的「溪河」,如果按申訴人在溝通時表示的「嘻嘻呵呵」解釋來看,板主認為有前
後文不貼合(即語意不通)之嫌。如果申訴人真是在勸訴外人離職、退休,照理來說
不應有「溪河」兩個字出現。因此,板主認定「溪河」一詞音同台語的「死好」,這
已屬攻擊性的用詞。
三、至於該言論是單純針對訴外人,還是針對全體台幹,板主認為從原文中,既然沒有明
確表示是針對個人(如「這個」、「你這」等),請恕以單方面的角度上,沒辦法善
意解讀了。爰此,板主無法採信申訴人之「無罪推定」答辯。
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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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
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
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宋】辛棄疾《青玉案・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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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crose: 當事人不反對只是你的猜測,版主又在搞 123.52.213.36 12/29 07:26
2F:→ icrose: 有罪推論,在我的文章下,有N次baboosh 123.52.213.36 12/29 07:27
3F:→ icrose: 主動挑釁, 123.52.213.36 12/29 07:27
5F:→ icrose: 噓 baboosh : 看好就歐印秀對帳單呀 123.52.213.36 12/29 07:29
6F:→ icrose: 中國人就愛吹牛 12/12 10:08 123.52.213.36 12/29 07:29
7F:→ icrose: 版主雙重標準是一貫的 123.52.213.36 12/29 07:31
9F:→ icrose: 版上各種更爲露骨的相互攻擊並未見版主 123.52.213.36 12/29 07:35
10F:→ icrose: 同等處理 123.52.213.36 12/29 07:35
11F:推 icrose: 我的行文特點就是愛用笑死,XD,衆所周知 123.52.213.36 12/29 07:47
12F:→ icrose: 我用嘻呵很合理 123.52.213.36 12/29 07:48
15F:→ icrose: 版主曾經將兩人對轟解釋爲對話 123.52.213.36 12/29 09:25
16F:→ icrose: 版主標準過於浮動 123.52.213.36 12/29 09:25
17F:推 towe77: 為什麼以前強調使用無罪推定原則,對目前 49.158.148.197 12/29 11:39
18F:→ towe77: 多個被申訴案件又把這原則當自助餐? 49.158.148.197 12/29 11:39
19F:推 YU1225: 版主雙標 自己人違規 說不叫違規 太扯了 118.232.26.70 12/29 11:59
20F:→ YU1225: 請小組長站出來…股版被他們雙重標準搞得 118.232.26.70 12/29 11:59
21F:→ IanLi: 非本案件兩造請勿推文干擾,謝謝。 42.73.35.219 12/30 06:49
22F:→ laptic: @icrose 相互攻擊請問有檢舉嗎?沒看到的 180.74.68.242 12/30 06:51
23F:→ laptic: 話,主動處理也就不妥了啊... 180.74.68.242 12/30 06:51